文| 笙歌 编辑| 言染
宅基地,不仅承载着乡愁,也背负着乡亲的期盼。 随着农村人口流动化,如何让这口古井能到对的人手中,也让更多人从中打水解渴,成为一个现实课题。 我国正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这既提供了更多进城就业机会,也导致大量农村年轻劳动力成为“新农民工”,在城市找到工作和生活。 这部分年轻人已在城镇扎根,很难再回农村长期生活。 与此同时,随着家庭计划生育深入推进,不少农村只有一对老两口,儿女都外出发展。 这些农村老人也希望能变卖多余资产,保障晚年生活。 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宅基地闲置成为普遍问题。 如何实现闲置宅基地的合理流转? 让农村老人能够变现,年轻人也能获得补偿,是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这不仅关系个人权益,也关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最近,国务院做出重大决定,允许将集体闲置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并进入市场流通,这为宅基地的买卖交易打开了缺口,也标志着宅基地买卖被进一步“解禁”。 无论是进城打工的农民,还是手中有多套宅基地的老人,都可能从中受益。 那么,什么是促使他们希望将宅基地卖出的原因?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们不妨深入探讨一番。 第一,许多进城打工的农民想把老家闲置的宅基地卖掉变现。 随着城镇化发展,大量农村年轻劳动力进城打工,已经在城市落户生活。 他们失去了村集体成员的身份,不再参与家乡的农业生产和集体建设,依照政策,这部分人也失去了翻建利用老宅基地的资格。 这些进城农民的老宅基地往往荒芜多年,地上房屋也年久失修。 如果任由其荒废,不仅白白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也无法为进城打工的农民创造经济价值。 因此,这部分农民急切希望能够出售老宅基地,获取经济补偿,用于改善城里生活。 第二,个别农户因继承等原因拥有多套宅基地。 在推行“一户一宅”政策的大环境下,这些农户面临着改造和拆迁的压力。 多余的宅基地不能翻建新房,拆迁补偿也会打折扣,这直接损害他们的房产权益。 因此,拥有多套宅基地的农户也迫切希望能够变卖剩余房产。 通过出售多余宅基地,可以避免承担改造和拆迁的经济损失,也可以获得现金用于改善生活,这是平衡不同需求,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必要举措。 在宅基地买卖中,农民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以确保交易合法并保障自身权益: 1. 不可以私自与外村村民或者非本地城镇居民进行宅基地的买卖。 所有的交易必须在本村集体内部或者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私自进行违法交易。 违规交易不仅可能导致交易无效,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2. 不再像以前那样通过长期租赁的方式达到购买宅基地的效果。 新政策明确限定,土地出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长期租赁不能换取土地所有权,这样的灰色操作已无可能。 3. 在进行买卖前,应向本地集体组织如村委会进行备案登记,并签订相关买卖合同。 严格履行集体组织的审批手续,不能私下进行。 4. 交易价格应按照集体组织的统一规定执行,不得高价私自交易。 集体组织会按照市场价格制定交易的价格范围和标准,以保证公平公正。 5. 交易完成后,应及时申报变更土地性质,在相关部门如土地管理局进行用途变更的审批登记,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只有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交易,遵守集体组织的交易规则,农民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争议也才能减少,这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理解和配合。 宅基地的流通,不仅仅决定着农民的房产权益,也关系到乡村振兴大计。 这口井如果闲置不用,不仅白白荒废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也浇不青农村的发展。 如果通过新的政策,让宅基地流转到真正需要的人手上,让更多人从中获益,那就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也让乡村经济活力倍增。 比如,留守老人可以靠变卖宅基地改善养老条件,外出打工的青年也能获得经济补偿,这些都会成为推动乡村发展的“激活剂”。 让我们拭目以待,见证新的政策如何惠及老少边穷,也让乡村焕发活力!用好每一寸土地,用活每一处房屋,方能助力乡村振兴。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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