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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重要子公司面临破产重整风险,还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

 雷达财经 2023-10-11 发布于江苏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0月10日晚间,鸿达兴业发布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及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鸿达兴业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或“被申请人”)近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海中院”)送达的《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3)内03破申3号】、《立案登记表》【(2023)内03破申3号】,以及《破产重整申请书》,债权人乌海金财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乌海化工无法清偿申请人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乌海中院申请对乌海化工进行破产重整。

乌海化工于2023年9月28日收到乌海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申请人的上述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受理。乌海化工于2023年10月1日收到乌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3)内03破2号】、《通知书》【(2023)内03破2号】,经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请示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指定乌海市海南区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史利强、副区长秀芳、海南公安分局局长刘建平、海南区发改委主任刘天庆、乌海市政府金融办金融发展科科长郭文晶、海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马达、乔慧、丁凯、海南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刘惊涛、区司法局局长王斌、区财政局局长朱杰、区人社局局长贾怀志、区应急管理局局长田胜明、区医保局局长葛万龙、海南区税务局局长赵登峰、海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马海飞、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担任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由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担任。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鸿达兴业还将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

2023年9月22日,鸿达兴业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1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9月1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9月22日收盘时持有鸿达兴业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鸿达兴业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43条,专利信息12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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