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甲骨文、金文演变到篆、隶、楷、草,中国书法发展历史悠久。不同的书法风格,从形式到内蕴都充满着对立统一。这种矛盾现象不仅存在于不同风格的书法之间,在同一幅作品中,不同的书体也会表现出这种对立统一。 其次,从内蕴上看,书法中的对立统一表现为气息的抑扬顿挫、意蕴的深浅高低等方面。在书法创作中,作者通过对气息的掌控和运用,使得作品具备一定的节奏感和韵律感。这种节奏感和韵律感与文字意义相互交融,形成一种独特的意境。例如,在草书中,作者通过疾速、流畅的线条表现出激昂、豪放的情感;而在楷书中,作者则通过严谨的结构和笔画顺序表现出端庄、秀丽的美感。在同一书体中,不同的字也会表现出这种对立统一。例如,在楷书中,“点”和“撇”是相互对称的两个笔画,但在形态和用笔上却有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笔画之间的对立统一,使得楷书更加丰富多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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