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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小文告诉你:政府为什么要禁赌

 客从丁桥来 2023-10-13 发布于河南

春节期间,打牌赌博可能成为很多人的假期娱乐方式。打牌和赌博是两个概念,打牌是一种娱乐行为,不为法律所禁止。但不带彩头的打牌不能广泛引起兴趣,带有彩头的打牌可能上升为赌博。赌博是指就偶然的输赢以财物进行赌事或者博戏的行为,赌博的输赢具有偶然性,侵犯的法益是以劳动或其他合法行为取得财产这一国民健全的经济生活方式与秩序。

一、赌博有违伦理道德

有人说赌博侵犯了社会的善良风俗,有人说赌博侵犯了勤奋的国民生活方式,有人认为赌博的本质是导致“二次犯罪”的危险,有人认为赌博是导致他人的财产危险。有的人因为赌博,高筑债台,致使家庭矛盾升级。有人说麻将本身带有空调,冬暖夏凉。认真思考一下,四个人坐那,俩眼都瞪得像铜铃,跟手搦的一样,都想赢,谁愿意输?

还有人放言,我赌博输赢都是我自己的钱,管你派出所啥事?在法理学上,有个法律父爱主义学说,法律像父亲一样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任何一位父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遵守法律法规,日子过得平平安安。国家制定法律禁止赌博的立法目的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善良风俗,建立良好社会秩序,树立勤劳致富的人生理念。

二、历代禁赌用尽严刑

在中国历史上,历代统治者对赌博均加以制止。统治集团为使社会安定,对赌博活动的法律制裁也是极为严厉。

战国时期《法经》规定:士民赌博者,处以“罚金三币”;太子赌博,处以笞刑三十。

秦代,私下设赌“刺黥”。丞相李斯为秦始皇制订法律,对私下设赌的官民“刺黥”,重者“挞其股”。

汉朝,官吏赌博罢黜官职。汉高祖刘邦将禁赌的重点放在上层,凡官吏“博戏”财物者,罢黜官职,“籍其财”——不但没收赃款赃物,还要罚得他倾家荡产。

唐朝,设赌被抓处以充军。唐代发现赌者,“杖一百”,并没收家籍“浮财”。如在京城设赌被抓获处以极刑,民间设赌抓获则处以充军。

北宋,轻者罚金重者处斩。《宋刑统》对禁赌有明确的律文,轻者罚金配遣,重者可以处斩。凡在京城赌博者一律处斩,京城以外犯赌博罪的一律发配充军。

元朝,从赌严重者流放。元朝法律对赌博严加禁止,除了杖刑之处,严重者还要流放。

明朝,犯赌博者一律砍手。明太祖朱元璋用尽办法禁赌,明代法律规定凡犯赌博者一律砍手。官吏参与赌博者罪加一等。

清代,官吏赌博革职不再录用。官吏赌博要革职,而且不准花钱减罪,从此不予录用。

三、现行法律对赌博行为的禁止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1.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

1)参与赌博,每局赌博输赢在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参与赌博,每局赌博输赢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特别提示:家庭成员、亲朋之间打牌娱乐中带少量输赢的活动,可以不以赌博论处。如果赌额很小,并非在公众场合及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可视为情节轻微,以批评教育为主。

2.情节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完全列举)

1)以欺骗方式,诱人参赌或诱骗、教唆未成年赌博的;

2)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800元以上的;

3)多次参与赌博的;

4)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

5)一年内曾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处罚的。

以上情形属于赌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刑法》有关赌博的规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赌博害人害己害家庭害社会。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强赌灰飞烟灭。放下赌博,勤劳致富,妻儿欢乐,家庭幸福!

祝大家过一个欢乐祥和有意义的春节。

    作者简介:丁志阳,经济学学士,三级警督,喜文史、研法律、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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