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以气夺人法 理直气壮者不妨大点嗓门 在交谈或论辩中,如果对方是代表一种错误的思想和立场,双方有着原则性的分歧,那么说话者可以用尖锐的、泼辣的语言来压倒对方。我们很容易回忆起李卜克内西在法庭上的演讲,回忆起李大钊在狱中的慷慨陈词,还可以回忆起无数英雄在与敌人面对面斗争时的豪言壮语。而马克思1848年在科沦法庭上的著名的发言,更是以气夺人的典型例子。 普鲁士反动政府对马克思主编的《新莱茵报》十分恼火,他们以报纸上的文章侮辱了最高检查官和宪兵为由,对马克思提出公诉。在被告席上,马克思以凛然正气,压倒法官的声势,根据当时的法律条文,以无可争辩的事实,驳倒了敌人所罗织的“罪状”。 马克思一站起来就说:“今天的审判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这句话就含有坚定的信念和必胜的勇气。马克思说:“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卷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万应的喉舌。”这里用了四个排比句,捍卫者、揭露者、耳目、喉舌,加强地说明了自己的报纸揭穿反动政府丑恶嘴脸的必要性,并毫不隐瞒地表示了自己是站在人民立场上的,马克思对反动政府及其司法工具的“公诉”进行尖锐的回击:“我坚决驳斥他非难我们的卑鄙无耻的说法,我认为这种非难是出于无知。”马克思站在历史的高度,藐视反动政权的代表人物,对他们进行了鞭笞:“尽管这些先生们以为自己很伟大,但是现代的巨大斗争中他们却算不了什么,根本算不了什么。”这一句,采用了重复句子,显得更有力量。 我们看到,以气压人不是空洞的大话的堆砌,不是危言耸听,也绝不是用带有污辱性的词语来詈骂对方。以气压人,就要明确表现出自己的立场,表现出对问题的明确的看法,表现出自己的信心和力量。如果没有掌握真理,没有掌握历史发展和具体问题的内在规律,那么,无论用多少大话都掩盖不了虚弱的实质。 当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掌握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后,对于生活中一些严重的错误,对于一些违背了真理或违背了人民利益的人,就可以仗义执言、以气压人,揭露对方的要害,批判对方的病根。 在人民内部,当然要和风细雨,但对一些原则性的错误,我们还是应该有大义凛然的气度和严厉的批判精神。 实习参考题 1。试以一个文艺作品中的反面人物为对象,对他进行压倒式的批判、驳斥。 2,怎样对付一个强词夺理而行为有较严重错误的人?譬如你在阳台上晒衣服,楼上的邻居常往下倒脏东西,而且又强辩。你能不能理直气壮地进行批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