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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随想录

 乱翻叔 2023-10-14 发布于浙江

不惑之后,身体逐渐会与自然形成细腻的感应。天地法则开始明确对你宣布约束——黄土已过肚脐眼了,记得要收心,调素琴,阅金经啊什么的。立秋一过,风里隐隐透过来的凉意,几场雨后,灵湖边的知了,已经叫唤得有点疲惫了。

就像一本书刚好读到了一半,高潮已过,伏笔已破。剩下的就是在时光里收拾收拾,看看到底攒了些什么东西在包里。

今日中元,道家重要日子,这一天,地官大帝要拿出众生的簿籍,根据神仙、凡人、动物们的表现,勾画赦罪免刑。

难怪今日灵湖人踪少见,不像平日里摩肩接踵,闹如菜市。估摸着是给神鬼让路,他们回家的回家,考察的考察,虚空中拥挤如晚高峰般忙碌。

下了一场雨,淋湿了我的光头和裤头,躲进车里,用内力和餐巾纸将湿气逼出体外,于是车内就热气腾腾,玻璃一片迷蒙,空调坏了,只好写诗等风来吹干:

灵湖新入秋  百花俱斩首

寒蝉听雨眠  风起搅云头

尔来七月半  地官忙校勾

星在河汉间  灯放随波流

到了秋天,照例应该肃杀一点了,春生夏长冬藏,唯独秋天是砍头的季节。我们在天地里收获着一些农作物,扎起果树上摘下一箩筐一箩筐水果的时候,午门外,菜市口,该摘的脑袋都得摘了~

嚓嚓嚓!很好看哒!~阿Q如是说、

看不了杀头,就回忆一下过去吧,有些事儿,不思量,自难忘。


“人生是需要有一个目标的。”

这是一本久远的速写本第一页上,用毛笔写的一行字,背景是淡淡绛红色颜料画的竹子。

这是我初中的美术老师谢劲松送给我的,我跟他学习了一年的绘画。初二,我回临海念书,临别之际,他送我这个本子,希望我勤奋地对待天赋,认真地去学习。那年他二十一岁。

过了一年,他就死了。

那时候没有电话,消息只有信件,是谦写的。记得刚好是台风,我乘班车回到温岭,到他的宿舍,有他宿舍的钥匙,开门进去,一切依旧,好像他刚刚拿着饭盒去了食堂,空气的尘土都还没有完全落下。桌上有一枚甜瓜,已经腐烂。

距他离去应该有一个星期,为什么没有人来整理他的宿舍,我不知道。那天风急雨大,但是天色很亮。

这是谢老师留给我的东西。很遗憾,我找不着了,就像我们以前认为很重要的东西一样,可能是卖废纸的时候不小心,就卖掉了吧。

张国荣有首歌怎么唱来着:一切请珍惜,一切将吹散。

一年后,我买了一块便宜的石头,自己刻了一个雕工拙劣的印章,上面写着四个字:亡射门墙。

谢老师原先给自己取了一个号,叫“亡射”,由谢字拆开而成。现在看来,这个亡字很不吉利啊。他甚至还没有女盆友,后来我到了21岁的时候,偶像是西门庆……

不意外的,也找不到了。难怪现在有些人说中国人是没有根的,甭说几百年了,就是几十年的事情,也像是散去的浮云一般了无踪迹。

谢老师去后几年,我和少年时的好友谦,约定了去看他的坟。荒山野冢,在那个乱草丛生的土堆前,我们挖了一个坑,把关于谢老师的一些物品埋了进去,说不定那本速写本也在其中,谁知道呢。

会有一些熟悉的生命在你身边突然停止,这种靠的很近的戛然而止会给你强烈冲击,有些像是一把很快的刀在你肌肤上飞快地划了一下,然后在你继续行进的路上不断会流血,不断疼痛。

有些是很厚重的悲伤,他们的离去让你感觉到身体的一部分被剥离掉,随着挖开来新鲜的泥土,安放进去,一点一点埋葬。

听说是暑假去游泳,水库里,其实每天去,后来要回乡下之前,跟同去的朋友说:我要去游最后一次!不想一语成谶。

记得那时候谢老师刚师范学校毕业,爱笑,矮小,黑瘦,戴着一副眼镜。那时候他风华正茂,我那时候刚刚进入初中,谢老师组织起年级队一些喜欢画画的孩子,组成了一个兴趣班,我有幸在内。

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拿起铅笔画几何体,记得第一张就是圆形,画的很用功,还记得办了一次校内展览,当时的数学老师,是一个老太太,那天去看了画展,一把拉住我说:哎呀!这是你画的?!啧啧,这么好!哎呀,你怎么画得这么好啊,你看,,你要是数学也这么好该有多好啊……

说完摇头叹息,眼镜片下真诚的担忧,嘴角的皱纹和花白的头发至今如在眼前。

人的记忆很奇怪,越遥远,有些片段就越清晰。只是片段而已,现在能清晰记起的,就是有一些冬天的夜里,我们在他宿舍画画,时间晚了,他不放心我们走回去,骑着自行车一个个送过去,我坐在前面横杠上,另一个同学坐在后座,寒风凛冽,冻得瑟瑟发抖,谢老师说:要想着夏天,哎呀太热了啊!满头都是汗啊!快想啊,想着想着就不冷啦……

他总是热烈的,大声地赞扬我们的画,由此我们画得兴致勃勃,这是我到目前为止关于最好的学习。可惜,只有一年,转学到临海,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接受过正规的绘画教育,野生到现在。

却也能够将绘画中体会到的欢乐断断续续到现在。

古代人总是讲究定数,不晓得我这个算不算是。我常常在想要是我顺畅地一路学习下来,现在搞不好一两笔就能卖个几万几万的,能够迅速致富,后来一想这会对现在热热闹闹的艺术家们造成伤害,于是罢了,擦了擦口水,就醒过来了。

所以人的自我认知其实是有失偏颇的,相当程度上你总是会认为是这个家那个家的,只是社会毁了娃。其实都是一种臆想,比如以下这个段子就能够充分证明:

在我年轻时,认识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

她竟然愿意为我献出她的生命!

她强忍泪水,又坚定无比的对我说,

“你再缠着我,我就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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