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民族主义(二):国家起源论

 hercules028 2023-10-15 发布于广西

作者| (美)利昂·P·巴拉达特

翻译 |张惠芝、张露璐

★★★★★

国家起源论

虽然没有明确的证据,但我们目前可以相当确定,国家形式的出现是由于社会对它有实际需求。随着农业的发展,人类改变了四处游荡的游牧生活,私有财产变得重要起来。国家形式的演化而出,可能是作为组织社会以使资源开发与分配最大化的一种手段,因为当人们不再四处迁徙后,资源的获取便开始局限于固定区域。而且,国家的工具(法律和政府)可用于界定、保护和转移财产。然而在早先的时代,哲学家和神学家则采取一些更具政治强制性的途径来解释国家起源,以利于使公民的忠诚度最大化。这些神话里头或许有一些真实的成分,但大多数显然都是谬误,甚至是荒诞不经的。然而不管真实与否,这些理论都曾让人们深信不疑,并曾激发起人们的政治行为。以下我们将探讨几个最重要的国家起源论。

自然说

政治学之父亚里士多德是国家起源自然说 (natural theory)的先驱。他相信人应该始终追求道德的完美;虽然人类可能从来无法达至道德完美的境界,但追求该目标,是人所追求的最高贵目标。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人天生是社会的存在;换言之,人会自然地聚集在一起,并且彼此互动而形成社群。这种群聚现象的发生,不仅仅是基于生物上的需要,事实上,社群是人类实现的必要条件。而国家则是正式的人类社群组织。国家的形成是人们互动的自然倾向所产生的结果。亚里士多德坚信,国家是社会的自然环境,因此他宣称:人只有生活在国家之内才能够成其为人;未生活于国家内的个体,“不是禽兽便是神”,国家是让人成为真正的人的唯一环境。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国家是核心机构,它不仅是人类互动的自然倾向的展现,也是个体达到道德完美的媒介。雅典最受景仰的政治家伯里克利(约公元前495—前429),也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相同的理念,他说:“只有我们雅典人将那些对公共事务不感兴趣的人视为无用的,而不是无害的。”对古希腊人而言,国家不仅是一种自然现象,它还具有极为重要的特征。当个体因互动而组成一个国家时,这个国家实际上比任何单一的个人或团体都要崇高。国家是独立于其所管辖的人群以外的一个实体,它拥有自己的生命、权利和义务。这种国家有机论(organictheory)后来得到各方人士——例如托马斯·阿奎那、卢梭和墨索里尼等——的支持。而现今的左派,也时常提及有机社会。

▌武力说

武力说 (force theory)实际上包含了两个学派的思想:否定论与肯定论。最早的学派是否定论的,可追溯至远古时代。根据该理论,国家是由征服与武力所创造的;它源自强者对弱者的武力压制。因此国家是一件邪恶的事物,可以用正当理由来加以抗拒。可想而知,数世纪以来这种看待国家的否定态度,一直是革命团体的教义,例如早期的基督徒抵抗罗马帝国,中世纪的神学家试图让世俗权威臣服于宗教权威,乃至民主斗士身先士卒反抗君主专制等等。

武力说的肯定论发展于19世纪的德国。直到19世纪末,意大利和德国始终因为国内的政治分歧和国外的压力,无法统一成一个现代化的政治单元。然而,自拿破仑战争以来,一种民族主义精神逐渐在德国孕育,并由于其倡导者遭遇的挫折而日益高涨。

国家起源武力说的肯定论主要是由黑格尔 和尼采 所提倡的,他们的理论构成了现今所谓的国家主义 (statism)的基础。他们声称,国家实际上是由武力所创造的,但武力并不是 一件邪恶的事,而是使国家变得威严的特征。我们不仅不应该 逃避武力;相反的,我们应该视其为社会的主要价值。正如尼采所说,武力本身即为其存在的正当理由,因为“强权即真理”。国家是强者凌驾弱者的权力的制度化,而且它仅是依照事物之应然来加以安排。根据这些理论家的说法,弱者应受强者统治;所有的自然事物都凸显出这种优先性。

一些黑格尔和尼采的追随者主张,国家是最强大的人类组织形式,因此它高于一般道德或伦理的约束,同时也比任何个体更崇高。它不受诸如个人权利这类无足轻重的事物所限制。(在第五章中读者将会看到,18世纪的爱德蒙·柏克也持有相似的国家优越于个人的观点。)虽然无论黑格尔还是尼采都不会赞同法西斯主义或纳粹主义,但他们的武力证实行动的学说,却被墨索里尼和希特勒用来追求自己的目的。在第十章中我们将会回过头来讨论这些19世纪哲学家的理念,此处要指出的是,这种有关国家起源的武力说,可能是最极端的民族主义例子。它将国家置于个人之上,并且赋予政府一种任何个人或团体都无法与之平起平坐或超越其上的地位。因此制度本身拥有独立权力,处于其下的人民是不能加以过问的。国家是自足的存在,它本身是一个有机的个体,它是全能的、无所不包的。

▌神权说

神权说 (divine theory)可能是最古老的国家起源论,它所依据的是一个相当常见的假定:有一些人是上帝的选民。

例如,扫罗被上帝的先知撒母耳涂抹了圣油,并且领导“上帝的选民”战胜了非利士人。此外,阿拉伯人打下一个庞大的帝国,十字军入侵中东,都是以“真正的宗教”为名进行。而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也和犹太人一样,宣称他们是上帝的选民。同样地,日本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坚信大和民族是受太阳女神(天照大神)眷顾的,并且认为他们的天皇即是天照大神的嫡系后裔,因此他们愿意为天皇的主张牺牲,因为这样的殉难能使他们获得拯救。这种信仰在日本的政治上,仍然能够取得共鸣。日本首相森喜郎在2000年时宣称日本是以天皇为中心的“神国”,这种论调在日本海内外引起了巨大的反对声浪。

早期的基督教神学家即利用国家神授的理念,来谋求自身的利益。早期的教父如圣安布罗斯(Saint Ambrose, 340—397)、圣奥古斯丁(Saint Augustine, 354—430)和教皇大格列高利(Pope Gregorythe Great, 540—604)等人,都主张宗教权力与世俗权力是各自独立的,但两者都来自上帝。这些思想家对于国家与教会关系的态度,均显得模棱两可。奥古斯丁与安布罗斯都曾暗示,国家应臣服于教会的精神领导,但两人均不愿意过于强调这一点。而格列高利则认为,在所有世俗事务上,教会应顺从于国家。于公元492— 496年间担任教皇的格拉修斯一世(GelasiusⅠ),首次提出了双剑论(twoswordstheory)来诠释中世纪的国家与教会关系。根据该理论,宗教权力和世俗权力对于人类的生活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这两种权力不能集中在同一个人身上。两种权力的主要功能都是帮助人类获得拯救。国家的功能在于协助铺设通往天堂的道路,提供和平与秩序,并且创造人们能够最好地服侍上帝的环境;教会则负责发展出真正的精神教义,并指引人们通往神圣的目标。

早期的基督教教父们没有人会不同意这些说法。然而,格拉修斯一世进一步宣称,教皇应高于国家。他率先主张教皇在教义问题上是无可批驳的。此外他坚称,既然教会与国家的主要责任都是帮助人们获得永恒的救赎,因此当国家与教会这两个基本机构发生争执时,作为精神之剑的教会应略高一筹。著名学者索尔兹伯里的约翰(JohnofSalisbury, 1120—1180)甚至比格拉修斯一世更进一步地表示,所有世俗权力实际上都来自教会。任何支持这一理论的人都不会质疑教会相对国家的优越地位。

在整个中世纪,罗马天主教会普遍被视为“双剑”中地位较高者,而世俗君王们虽然不情愿,一般也都接受这种观念。然而,文艺复兴的知识进展,却逐渐导致宗教与政治的变迁。各国的君主纷纷宣告其对世俗事务的权威。与此同时,宗教改革也对教皇的宗教专制主义提出了挑战。

拉近一点说,天定命运 (manifest destiny)的概念,也曾被用来暗示美国对北美大陆和部分太平洋岸的征服是上帝所认可的。摩门教的教义教诲道,美国宪法是神所启示的,一首流行的爱国歌曲则唱颂着:“上帝的恩宠泽及汝身。”甚至里根总统在1983年称苏联为“邪恶帝国”,小布什总统在2002年提及“邪恶轴心”等等,都让人嗅到神权理论复起的味道。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有关国家起源的神权说,总会在某一时候获得广泛的支持。它地位最崇高的时期,或许便是在战争期间。很难找到一个战时社会,其领袖不是通过宣称上帝站在自己这一边,来巩固其军事决心。事实上,经常可见的情况是,交战中的每一方都坚称自己得到神的许可。你能否想象战争中有一方不相信上帝的存在,甚至认为上帝是支持敌方的?这种情况岂不相当可笑。交战的双方都一以贯之地宣称上帝支持本方主张,由此可见在宗教社会中,上帝的观念在政治上具有何等的威力。

▌君权神授论

支持君主专制者和挑战宗教集权制者,顺理成章地在君权神授论(divine right of kings theory)上会师。这一主张的提出,是为了与古老的双剑论相抗衡。法国思想家让·博丹(Jean Bodin, 1530—1596)提出的国家起源和主权理论,则赋予了该理念一个哲学的门面。

一些早期的基督徒信奉最初的赠与理论 (originaldonationtheory),而这种理论多少与君权神授论相容。该理论主张,亚当和夏娃的堕落以及他们被逐出伊甸园,使上帝应许了亚当统治世俗国家的权利,其后所有的国王都是亚当的继承人。

就像古人一样,君权神授论的信奉者相信所有的权力都来自上帝,但与神职人员不同的是,他们主张上帝明确地选定了国王,并授予他绝对的权力(不受臣民节制的权威)。新教改革家马丁·路德(1483—1546)和加尔文(1509—1564)等人,也加入了专制君主论者的阵营,提出了消极服从 (passive obedience)的理论。宗教改革者与专制君主论者都认为政治权力来自上帝,而被挑选出来执掌政权者,其社会地位高于一般人民。因此,即便是一名暴君,人们也有服从他的义务,因为他是上帝在尘世的行政长官。有罪的国王将由上帝令其负起责任。

俄国沙皇尼古拉斯二世(约1894—1917)

这一理论有极其惊人的影响力。国王宣称其合法性同时来自神的权威和公民权利,从而在一个宗教时代拥有极大的权力。拒绝服从国王者被视为异端与叛逆。法王路易十四的专制君主制便是以该理论为基础,而英国的斯图亚特王朝遭到驱逐,也是因为该理论之故。事实上,君权神授论在20世纪仍然有其重要性。例如俄国沙皇尼古拉斯二世(约1894—1917)便相信他与上帝之间有一份特别的盟约令他来统治俄国,他抗拒民众对他的权力加以任何限制,因为他认为这是触犯了上帝的信赖。如果他能够知道变通,1905年和1917年的俄国革命或许可以避免

由于君权神授论是国家主权者建构其权力的基础,它对于民族国家体系的发展相当重要。但或许同等重要的是,人民主权与民主理论为了反对君权神授论而发展起来。

▌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 (social contract)的理念可追溯至数千年前,它主张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一致同意他们各自的角色,并且对彼此负有义务。虽然对契约的诠释随时间而异,但(也许并不让人吃惊地)统治者普遍比被统治者更受益于该理论。不过该理论通常也隐含着“统治者在被统治者的同意下进行统治”的理念。

国王利用君权神授论宣称他们的权力不应受到任何限制,因此专制君主制的反对者必须寻找其他的论据来对抗这个强有力的理论。发展于17、18世纪的社会契约论则以人民主权 (popular sovereignty)的概念为基础,即主张人民是国家权威与合法性的最终来源。

社会契约声称,当全能的或拥有主权的人民协议创建一个国家并且赋予国家的统治者某些权力时,契约即告成立。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理论并不主张国家是由自然的人类冲动所创造,或者是由上帝授予权力,而是主张国家是由社会中的人群以深思熟虑和理性的行为所创造的。

这个论点是社会契约论者共同的主张,但是对于契约所创造的精确政府形式,以及拥有主权的人民对于政府权力所能施加的限制,他们之间并没有一致的看法。

我们将在第四章中对社会契约论做更完整的讨论。值得注意的一点在于,社会契约论是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主要促进者。因为根据社会契约理论,组成国家的所有个体创建了国家,因此国家为人民所有,同时人民也是国家的一部分。人民与国家之间这种密切的交互关系,正是民族主义的基础。虽然社会契约论赋予了个体一个重要的角色,但它同时也表示,个体组合而成的整体与其个别的组成部分相关,但不相同;而且根据某些理论家的说法,整体较诸其组成部分的总和拥有更大的权力与正当性。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