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知道,上海的一套房子,随随便便的,就抵得过高价彩礼的10倍,甚至更多。旧社会婚嫁,女方要彩礼,那是因为:婚后,女方要嫁到婆家,服侍公婆、丈夫甚至丈夫家中未成年的弟妹,所谓:“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现在结婚,婚后都是另立小家,女方离开爹妈,男方同样如此,双方都是为自己另立的小家出一份力,女方鲜有为婆家出力的,倒是男方成了半个儿子,在岳家出钱出力的比比皆是。女方是爹妈辛苦养大的,所以要彩礼——这个逻辑怎么有点像卖掉辛苦养肥的猪!现如今,宣扬现代精神的同时,古时候婚嫁的糟粕却是选择性地抛弃和拿来:对自己不利的——抛弃,比如服侍公婆;对自己有利的——拿来,比如彩礼和黄金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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