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或若生逢休败之乡,早岁孤穷。 老遇建旺之乡,连年偃蹇。 若乃初凶后吉,似源浊而流清。 始吉终凶,状根甘而裔苦。 一:东方明注解(1) 原文: 休败者,不是沐浴也,其死绝墓胎皆是。 又若人值月日时三处,皆在财休败处,故足贫寒人也,独孤也。 假令壬戌水人,生在十月己酉日卯时。 其水以火为财,十月火绝,己酉日火财又死,卯时火财沐浴,休败也。 以火为父,父三处都绝败。 以金为母,卯时金亦不旺。 若以火为妻,妻又绝败。 若以土为子,卯时土亦死。 况值此生者,一世主贫孤穷也。 德清注解: 生旺指三命五行六亲皆有气为吉; 死绝值三命五行六亲皆无气为凶。 以十二宫论之: 生旺库临官位是生旺气; 死绝病败是死绝衰气; 胎位虽有进气,尚有衰气,先凶后吉; 养位前为生位,为吉; 临官位虽旺而含生泄之气,须细推究 冠带位虽进仍有衰气,先凶后吉; 衰位虽为退气仍有吉气,先吉后凶。 十二宫之旺衰版本不一,本质乃是尊阳卑阴,吉凶顺逆之用也。 看其举例: 壬辛己丁 戌亥酉卯 水金土火 此命局,若以格局法论之,己生亥月,壬水出干,立为正财格; 喜见月干辛金生壬水,食神生财之局,乃是发财的命局; 看其壬辛用相神是否有护卫,忌神是否有害? 年支戌土克壬亥水,乃是劫财破财; 时干丁火克辛金,合壬水,乃是枭神夺食之象,时上卯木又合向戌土; 酉金食神被卯冲,被戌穿,被丁克, 己酉日又是连体,乃是典型的火土克金水之组合,财被劫克则无财难得父力; 食神被冲穿克妻且是短寿,全局被破,典型反局,必是贱命无疑。 但东方明的论法以五行十二宫之旺衰为重,重气而不重形;实则形之用亦含气在其中,形气合一,方为命学正轨。 解析一下东方明的论命风格: 1:以年命为观察点,壬戌水为年命,水生于亥月乃是旺地,是为建禄,可谓身旺,但东方明只是用来看财的旺衰,论命之贵贱。 2:水人则以火为财,火在年支为墓库,亥月受水克为火之绝地,酉为火死地,卯为火败地,火在四柱得墓绝死败,皆是衰气,命局五行无火气也,火为父亲,为财,故不得父亲力,难得贤妻,又主赚钱困难,原因是无火气。 3:水命人以金为印,印为母,以上可以看出财父印母早在北宋时期便已成熟,但此处没有严格区分而已,金在戌为衰地,亥为病地,酉为旺地,丁卯为胎地,若只是用酉戌亥来看金旺衰,皆类西方,不旺但也不衰不得好时,但是明显可见,这种差四支十二宫的非旺即衰很含糊,且难以真正的判断旺衰,可见东方明的用法颇僵化机械。 4:又以土为子,按照水土同宫的论法,戌位是冠带,亥是临官,酉是败地,卯是死地,有衰有旺,到底是衰是旺呢?难以讲清。 其实东方明论旺衰的方法看似简单,但是实际应用起来很难处理,到底是旺,还是衰? 旺衰的量化标准到底是有多少种定义? 很难讲的清楚。 我们清楚他想表达的就是查各五行的旺衰,而判断富贵贫贱,但是五行非旺即衰,此起彼伏,阴消阳长的,若只是类此查一下,则难免失之太简,是知其法虽纯朴,必为读书人所不取,亦并非无道理也。 一:东方明注解(2) 原文: 夫大运至发旺,若小运上逢鬼克,相临一年为滞生偃蹇。 何以为发旺? 《经》云:旺处生而死处发,以死绝处生旺处发也。 若发旺者,由发财,发禄,贵人发徳,发官,发印或子孙,各取生月日时五行旺力而发也。 德清注解: 东方明首句讲了大运如果是行的好运,但是小运却行的差运,那么该年就不能算好。 现在小运实际上用的非常少,一般来说以流年为准推算即可。 大运好,也需要流年好。 德清之前推算过一个命盘,行的大运是好运,却于首年特别差,实际上是大运流年三元皆犯冲,冲倒大运之好运,流年为一年之岁君,大运须落实到流年才会真正好,后于其他流年皆非常顺利,大运是一个大方向,流年会干涉大运的能量磁场。 好运也有很多种,有官运,财运,贵人运,文运,子孙运等等,总之行至五行旺相处即是发旺,必应此五行之喜事,凶事亦然。 一:东方明注解(3) 原文: 假令推财者,以甲子金得木为财,若在正月丙寅日辛卯时,生其木财,三处都旺; 却以大运入庚午土,是木死处则发本财也,此是“旺处生而死处发” 德清注解: 甲丙丙辛 子寅寅卯 金火火木 此造按照东方明的理论,甲子金则是金命,三命禄命身,此处独独以纳音论财。 金命人,以木为财,寅月寅日卯时,则是木临官和旺地,故命局财旺,能够发财。 什么时候发财呢? 按照经中说法,原局财旺的,需要行到财死处才可以发财,故发财是在庚午大运。 这种论法是很特别的,不用天干,不看神煞,不查十神,不用纳音五行,不辩证,不究生克制化,刑冲破害,只看财的旺衰与否,然后旺则行死地发财,衰则行旺地发财,虽备章法,但难免比较机械也,难以取法。 甲丙丙辛 子寅寅卯 金火火木 此造以德清来看: 甲子金命,甲生寅为为建禄,前三柱皆在甲子旬,为一旬三位之吉象; 甲禄在寅,子马在寅,月日皆是禄马同乡,且暗带乙丑本家印之命造。 甲为真土,见丙辛合化水为真财,命带天财; 子水又以火为财,月日见自生之火,故又有地财; 纳音为金,金以木为财,月日时皆木旺纳音带火,财旺亦官旺之象。 庚午大运,甲子天冲地击,纳音相生,金败木死,如何为财? 是地命得火财也,非是所谓旺而死处发也。 一:东方明注解(4) 原文: 却以死绝生而旺处发也。 假令丙申火人,得身禄二火生在十月壬戌日子时,是火墓绝处; 其大运行至乙巳上,其十月壬戌日子时火墓绝处,却至巳上火旺,旺处发,败绝灭亡也,况福徳官印贵神并及官杀也,事皆准此,发旺也。 德清注解: 丙己壬庚 申亥戌子 火木水水 禄命分为禄命身三命,天元为禄命,地元为地命,纳音为身命。 丙申年命,丙禄纳音身皆是火,故说身禄二命皆是火也; 丙申为自病之火,生于亥月为火绝地,戌日是墓地,子又是火胎地,故命衰气盛而可知也,从原局看,并非是好命。 但是行至乙巳大运,乃是火临官位,火从衰转旺,忽然有气,反而为吉利。 换个角度看: 丙申为火,己亥为木,壬戌为水,庚子为土金水(纳音土,天干庚,地支水); 五行具足,土金水木火顺生,向上助气。 火病绝处见己亥木来生,木又得水生,水又得金生,金又得土生,五行原局看似火气死绝,但忽然有气,故为吉利。 木冬生水中湿寒无比,最喜九夏之火暖,助其燃烧,乙巳风火之运,木旺火暖,风吹火旺,火复精神,故主吉利也。 究竟来说,还是需要消息五行为准,不可套用口诀,一概而论也。 东方明又讲福德贵人之说,是丙人见申子为天乙贵人; 亥月见乙为天德贵人;己为月德合,己亥自生之木为学堂,亥又为官印所在,故吉利。 可见混杂亦多。 一:东方明注解(5) 原文: 假令如临年偃蹇者,被小运相临鬼克也,如丙午十月辛丑时,其丙火得水为官,十月日时,曰皆官旺也。 若大运至癸卯上,为建官之地,又其时却小运是丁卯,其大运癸水临小运丁火为偃蹇也。 德清注解: 东方明用法非常跳跃。 一时用纳音,一时用天干,一时用地支。 此处又以年命的天干为中心而论。 丙己辛 午亥丑 水木土 丙人生于亥月,亥为水临官,故说官旺。 时上辛丑,为丙辛合化真水,财化官之兆。 故说官旺,况且丑中蓄水,己亥和辛丑暗带庚子,亥子丑会北方之水局,故官旺也。 大运行到癸卯金,癸是丙人得正官,原局有官旺,又行官运,应是仕途之喜本吉; 但是小运行到丁卯,癸丁相冲,纳音火又克金,破掉癸卯大运的贵气,反正偃蹇也。 此说化用到大运相见小运亦合。 官不喜见刑冲破害,死绝无气也。 小结: 本篇东方明举了5个例子,揭示自己的论命体系,总结如下: 1:以年命为主,禄命身皆用,察看旺衰。 2:以十二宫参财官六亲旺衰,以论成败。 3:大运小运合用,但流年却未提。 总的来说东方明的论法以禄命为体系,但是框架似乎不成熟,混杂的知识非常多,并不系统而有条理,但可看出对十二宫的五行旺衰犹为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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