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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像一场霍乱

 一路修行 2023-10-23 发布于湖南

    前言:昨日看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写一篇粗浅的影评。电影诠释了爱的意义与真谛。真正的爱,是超越肉身直抵灵魂深处,无论岁月如何轮转,也无法消弥。于最恰当处,开出最圣洁的花。

    她迷乱在他给的幻像里,迷乱在那一页一页的情书中。她对他一无所知,后来她才知道,她迷恋的不是他,是他给的一种青春的幻觉。她说:“他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影子”。是的,那种不真实的痴狂与疯狂,是她对青春的告慰。如果不是他,而是任何一个外貌刚好也英俊,又狂热地追求她的男子,她一样会陷进去无法自拔。只不过那个阳光正好的上午,正好是他经过而矣。年轻时的遇见,都是让人癫狂的。只是,他一直是她的幻觉,在别人看不到的花园、长椅,时间和空间。“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所以,当她经历了无数个无法相见无法触摸无法轻拥的日日夜夜之后,那个集市,他尾随着她,捉住她,在她耳边说:“我戴皇冠的小仙女啊”。她那么真切地看清他的面容,看他冷峻的双目,看他真实的五官,看他立体地站在自己面前,那么近切,呼吸可闻。她突然就明白了,也清醒了,她发现了潜意识里她爱他的原因。然后,她无情地果断地拒绝了他,拒绝了自己的初恋与青春。
    他痛哭,颓废,相思成疾,像一场霍乱。失恋的症状原来与霍乱如此相像。后来,他重振旗鼓,更加努力地去热爱她,追求她。因为那第一眼,那第一眼的永恒与不甘。因为得不到,所以她成为他一生的惦念。张爱玲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所以没有结局的爱情,让她成为他永远的白月光和朱砂痣。他用一生,追寻她的消息,只要看到她的出现,他可以掩饰了内心的千军万马波涛汹涌,风平浪静若无其事与她礼节性地打招呼。有一段时间,她没了音讯,他如坐针毡,直到影院无意间的邂逅。他合掌感谢上帝。爱就是,你在,就好;你好,就很好。          

    “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告诉我们,年轻是一个尽情享受冲动和释放炽热的年纪。所以她在不确定是不是爱的年纪,在姑妈的怂恿下,答应了他的求婚,只为青春无悔。后来,父亲的强行干涉,激起了她青春的斗志,她一往无前,不是因为爱,只是青春的执拗。他更是以必死的决心,说:朝我的胸口开枪吧,我情愿为爱而死。
    随着星移斗换,两人从不同的途径得出了明智的结论,不可能换个方式共同生活下去,也不可能换个方式相爱: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
    他的执念,只因为初识时的那一眼万年。他与六百多个女子发生关系,却在最终拥抱她的那一刻说,我始终为你保有童贞。他的心灵,有一方净土,是那六百多名女子无法走近的。只有在她面前,他才轻轻为她敞开大门。唯有他知道自己对她那份感情的圣洁。
    我们已经无法理解,一个看上去生活糜乱不堪的男人,怎么算得上对感情纯洁呢?也许只有身在其中的两个人,才能体会爱的真谛。爱情,它不是表象,而是心灵的感应。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对的那个人,与外貌性格家庭无关,所谓的一见钟情,是于万千人海中,一眼认出了你,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是眼神的交汇,是灵魂的唤醒,不是见色起意,也不是日久生情,是唤醒后那个不一样的自己,判若两人。它让那个一无是处平庸的自己,变得闪闪发光。

    无法触摸的爱是不真实的,如梦境一般,总有醒的时候。所以她选择结束一段感情也结束一段青葱岁月,让自己活在现实的真实里。她结婚,生子,经历丈夫出轨,看着丈夫老去直至意外死亡。丈夫临死前“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在她听来,也不过是一种忏悔,一种对生命无悔的告慰。也是那一刻,她的青春回忆扑面而来。他的影子,如影随形,从未从她的生活消失。只不过,在丈夫死后,又都显现出来,那么真实而迫切。
    而他,则更加迫切:“费尔米纳,我等待这个机会,已经有51年9个月零4天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一直爱着你,从我第一眼见到你,直到现在,我第一次向你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你,忠贞不渝。”他听到丧钟敲响,迫不及待地换上最隆重的衣服,第一时间赶到她面前,那么急切那么鲁莽。以至于她恼羞成怒,让他滚出去。她被他吓一跳,这个时机太不合时宜。也被自己吓一跳,被自己内心喷涌出来的爱情淹没。她害怕极了,也恐惧极了,她害怕那个被唤醒的自己。于是,她在很无情地赶走他后,又默默拿出珍藏的他的一缕头发,和那些炙热的信件。她不知道,她一直把他放在心尖尖上,就像他从来不允许除了她以为的任何女人走进他的心房一样。

    “任何年龄的爱情都是合情合理的。”她想起分手后她大病一场,上吐下泻。在那个霍乱肆虐的大环境下,她以为自己感染了霍乱,她不知道,爱情,就是一场霍乱。父亲叫来医生,医生脱去她的衣服,贴着她的前胸后背检测是不是肺部感染。她第一次让一个陌生的男子如此近切地靠近自己,她慌作一团,而他一眼被她的美貌打动却又故做镇静。后来,他成了她的丈夫,终其一生。
    说到底,爱情是一种本能,要么第一次就会,要么就一辈子也不会。
    他们在一起时,都已经是七八十岁的高龄,她不顾儿女的反对,因为她已经错过了五十多年。而他一直孑身一人,坚守着自己的爱情。这最终的结局,有些不可思议,但似乎又是必然。

    念念不忘,必有回应。他坚持不懈地等到了她,他温柔的眼神,就像看向十几岁时初相遇那个小姑娘一样:我戴着皇冠的小仙女啊!他喃喃而语,余生他什么都不要了,什么人都不想见了,他要把错失的所有的时光都弥补回来。他安排了一场海上航行,为了不被打扰,他在船头挂上了代表霍乱的黄旗。他跟她诉说着旧时光,喋喋不休。她问:“您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来来去去可以继续到何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早在53年7个月零11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永生永世!”他说。他们之间的感觉并不像新婚燕尔的夫妇,更不像相聚恨晚的情人。他们仿佛一举越过了漫长艰辛的夫妻生活,义无反顾地直达爱情的核心。他们像一对经历了生活磨练的老夫老妻,在宁静中超越了婚姻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和醒悟的海市蜃楼。她提醒他,弱者永远无法进入爱情的王国,因为那是一个严酷、吝啬的国度,女人只会对意志坚强的男人俯首称臣。因为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带给她们安全感,他们渴求这种安全感,以面对生活的挑战。他最终的圆满,是因为他穷其一生的意志与坚持。
    他们已经垂垂老矣,不知道明天清晨是否能够一起醒来。但他们无所畏惧。把每一分每一秒都当成最后的时光去度过。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他说。

    什么是好笑的爱,当我最爱你的时候,我们没法在一起,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已经老得无法再相爱。大约,这也是作者想传达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最伟大之处。它翻越了婚姻的琐碎与时光的消磨,直接让爱情开出最绚丽的花。
    然后,某个清晨,或者黄昏,突然凋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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