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1](Центральный исполнительный комитет СССР,缩写 ЦИК СССР)是苏联在1922年至1938年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全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两次代表大会期间代表苏联苏维埃代表大会并行使其权力。 简介编辑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作为其闭会期间的执行机关,同时,根据加盟共和国的数量选举联合主席。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每年应召开三次例行会议,并根据苏联人民委员会或加盟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要求,在得到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同意后,可以召开特别会议。从1922年至1937年,苏联总共召开了8次全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和24次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每次会议持续1至12天不等,会议基本上在莫斯科召开,但有两次分别在列宁格勒和第比利斯举行。 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任命苏联人民委员会和苏联最高法院的组成人选,对苏联苏维埃代表大会负责。 根据1936年苏联宪法,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其主席团于1938年改组为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 结构编辑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根据苏联成立条约第6条设立,作为苏联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存在。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由371人组成,按照人口比例产生,同时,它还负责选举产生由19人组成的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 根据1924年苏联宪法,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由联盟院和民族院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由21人组成,包括联合主席、主席团秘书长、联盟院主席和民族院主席。 人员组成编辑联合主席编辑
主席团秘书长编辑
参考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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