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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监狱的信仰

 人也昔兮 2023-10-24 发布于宁夏

叶童:

正义感是人人都有,如果你相信人天生善良,你就会相信正义感也是人的天性。每一个人对这种天性表现不同,在我看来,这种不同,除了个人原因外,剩下的部分只能是社会的方方面面。个人的善良抵不过社会一丝一毫的曲曲折折。所以,善良的人自己不肯说话,不肯说话和善良,先让他们失去了话语权,这让他们对说话产生了畏惧感,其实,他们畏惧的不是怕说了话给自己带来不利或灾难,更重要的是他们怕自己的善良露了形,更怕自己压抑善良时听到它的呻吟和哀号。一个可恶的时代和社会,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陷入痛不堪言,从根本上说,是人的善良被泯灭。想一想,这个时候,哪还有正义感,谁还愿意为所谓的正义说话、呐喊和挺身而出?这不是知道说了喊了没有用,不怕牺牲的人只是一个笑话,更重要的是人人都在自觉于善良的扭曲和变态,有一些人,拿掉了他们的善良,他们有了这样的时代和社会的话语权,他们毫无悔色地驾驭着一个无道的社会,他们听不到善良的痛哭,他们把那些不敢言的人看作愚昧,看作天生下贱,他们为所欲为。他们所做的一切,并非为了一己私利,他们所霸占的社会财富是他们多少辈人都奢侈不尽的,他们也不是为了炫他们个人的富有,当这一切都被他们拥有的时候,他们的最终目标是,彻底毁灭善良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不然,他们的一切都无以得到最终的保障。而当今人类社会的所谓国家机器,政治,军事,律法,警察,越来越明目张胆地成为这些人的雇佣和帮凶。我们的时代,正引导着社会朝着这个方向前进,当他们有一天,真正沆瀣一气时,就是人类的暗无天日。我们正处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正义在渐渐地消失,开始的时候,它以很隐蔽的方式消失,后来,在其消失里渗透着一种反宣传,这种宣传以人性为出发点,大唱自私性赞歌,并且以满足每一个人狭隘的利己主义迷惑人,巧妙地把每一个引导到正义消失的激流旋涡中来,在差不多所有的人都陷入这个激流旋涡中的时候,这种消失就明目张胆起来,光明正大地消失。

“你傻呀!”这是我们常听到的话,如果有谁站在良心上说话,就会有人这样高喊,“你傻呀!”如今,很少听到这样的话了,因为人人都不傻了。

五年前,我干了一件最大的傻事。我之所以能把这件事干成功,就是说,我一个弱女子,竟然那么容易让两个混蛋丧命,这不是因为我的精心设计,而是我被正义感炙烤得难受到了极点,正义感在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的身上,表现出了它应有的力量,勇敢且战无不胜。在正义消失的时候,我们缺的是为正义站起来的勇气,这种勇气一个人能够有,两个人就困难,三个人就变得不可能,更多的人就完全不存在了,因为,一个人的勇气在众多人的“你傻呀”里,就像严冬的一杯水一样,非结冰不可。我个人的正义胜利了,接下来的失败,是我很清楚的,我想失败得干脆一些。在这个污浊的时代里,想失败的最利索的办法,是向着失道的铜墙铁壁高喊:“来拿我呀,我杀了你们的一个小猡猡!”诚实的善良是无道者的死敌,他们最恨的就是你的善良和真诚,然而他们不怕你的明目张胆的善良和真诚。我的失算就在这里,我没有想到的,他们对于我以善良和真诚公开向他们叫板,不会让我干干净净的一下子死掉,而是把我吊起来,慢慢的折磨我,把我做为一个示范,让更多的人看到,一个敢于公开善良的人是怎样的下场。如果我想速死,应该百般抵赖,戏弄所谓的法律,把他们像疯狗一样鞭笞,可我,没有那样的戏弄本领,只能以我的善良作为武器,让他们尽快把我消灭。

我也认为法律是人类为自己创下的这个社会一架无奈而又必须的机器,我的意思是说,法律是一种制约,一种惩罚,甚至是一种消灭,那么,它应该制约、惩罚和消灭的是坏人坏事,恶人祸事。对于既然有的坏人和坏事,该怎么办,在教化不能使其改变的情况下,法律是最后的办法。但它一定是用来消灭坏人的,禁止坏人做坏事。首先要弄清楚谁是坏人,真正的坏人是丧尽天良之人,怎么知道谁是这样的人,那些明知做的是坏事还去做,并且理直气壮很高兴的去做,掌握着法律机器,却做在悖于法律事情的人,是丧尽天良的人,又怎么判断哪些人明知是坏事或掌握着法律机器会去做坏事?很简单,一个砍柴为生的人,不容易做坏事,只有那些不劳动,不干活,养尊处优,具有不劳而获权利的人,有做坏事的动机和机会,法律对于这些人,其惩罚的规定要比对砍柴为生的人严厉十倍,一个种地的农民,如果不事农业,惩罚他去做苦力,那么,对于一个游手好闲的养尊处优者,应该流放他们到荒无人烟的地方去自己谋生,一旦一个人财富积累到够吃有一天,还要朝着三百天去拼命,那么,就让他到没有人烟的地方去发他的财,如果查实他有坑害他人或国家的事实,就毫不客气地消灭他,这样的法律规定是对于每一个人的约束,但它是有针对性的约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屁话,为什么这样说,在人类社会里,人人平等是不现实的,生在平民家里的人,和生在富贵的人家里,怎么平等,生在山沟沟里的人,和生在大都市的人如何平等,为官的人和百姓如何平等?有钱的人和没钱的人又怎么平等,在诸如此类多的不平等里,人在法律的约束面前,做坏事的机会能相等吗?那些没有做坏事机会,和不做坏事的人,从来不会去想如何躲过法律去做坏事,只有那些有做坏事机会和做坏事的人,才会去琢磨法律的空档,戏弄法律,然后,做完坏事依然逍遥法外。人人平等的法律口号,实际上说的是,法律是死的条文,就看你会不会玩弄它,不会玩弄,你就该死,该受惩罚,会玩弄,它就承认你具有做坏事的机会和能力。结果呢,法律就成了专政老实百姓的工具,成了保护坏人和恶人的权杖。为什么人类历史上会有造反,造反不是一部分人造另一部分人的反,而是被国家机器压制的一部分人造国家机器的反。但国家是不能没有的,国家的机器也是必须有的,造反成功的一部分人,掌管了国家,掌管了国家机器,又会成为被造反的对象,这是因为,当造反的一部分人成为国家机器的掌握者之后,他们有了机会和能力做坏事。如果不把法律按阶级的不同去规定,它就会陷入这种无限的恶性循环里,直至人类走到穷途末路,自我崩溃。这一结果,从某一意义说,法律的存在,是祸根。我们可以想象到人类从来没有法律的境况,人从来不知道法律不设置法律不用法律,那是怎样的社会,那是一个用不着法律的社会,在那样的社会里,人人不做坏事,而如今以法律为名的时代,又是怎样的社会?这不是很明白的吗?

我的案子拖了很长时间才作了宣判,那时候,我天天关了一间屋子里,除了吃饭的时候,有人打开一个窗口,我见不到人,也听不到任何声音,我不知道过了几天,屋子里天天黑着,我不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屋子里空空的,地上铺着一方海棉有一条被子,墙面和地面全是软的,我没有想自己去死,可这屋子把我弄错了。那段时间我感觉太长了,我已经说得很清楚,用不着调查,也用不着取证,两个人死了,我承认我杀了他们,动机我也说了,我恨他们,他们不只是我的恨,还是败类,社会的败类,如今这样的败类很多,他们两个和所有的败类一样,表面上光鲜亮丽,没有人管他们表面背后的丑陋,他们很不幸遇到了我,如果不是我,他们很可能一辈子都是光鲜亮丽的,并且,在他们的墓碑上,还会记下他们的光鲜亮丽。我想,可能是我的这段话,让法律耽搁了不少时间,有人开始去挖掘这两个人的另一面。他们忘了我,就是说,他们没有顾及到我,我在等着法律来判我死刑立即执行。等他们调查清楚了这两个人死有余辜之后,明白我的杀死是有原因的,这原因不止是我个人,还有替天行道的成份,并且,这两个人先对我有伤害,我杀他们,实际上有自我保护的意义,并且,我还保护了很多人。但毕竟这两个人的死,是我直接造成的。法律上没有规定我可以直接杀了他们的权利。这让他们为难了,一个比较稳妥的办法是不杀我,留我一个活口,至于留着有什么意义,估计他们也没有考虑十分明白,就草草结了案。公开宣判后,当官问我还有什么异议,我大声地说,“我抗议这个宣判,我杀了两个人,为什么不立即执行我死刑?”我说的是真话,我估计那天在场的人,没有人认为我说的是实话。当天,我就被送到了这里,住进了这个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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