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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数字资本主义?

 海纳溪流 2023-10-24 发布于河南


全文载于《国外理论动态》2023年第4期

提要:文章对数字资本主义进行了辩证的、历史性的阐释,超越了唯名论和结构主义的方法。全文的核心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对有关数字资本主义的专题文献进行了概述,重点关注了丹·席勒和克里斯蒂安·福克斯的著作;二是将资本主义定义为具有核心特征的抽象体系和一系列名义上的历史性发展;三是重新阐述了数字资本主义的概念,勾勒出数字媒体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并将其作为未来研究的出发点。

关键词:数字资本主义  信息技术  批判理论  媒介理论  资本主义历史

作者:乔纳森·佩斯

译者:陈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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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在当代媒介理论中,数字资本主义是一个模糊的概念。相关的专题研究要么是过度的唯名论,详细描述特定的过程而不诉诸概念结构;要么是过度的结构主义,假设系统性的转变而不以具体的发展为基础。因此,数字资本主义现在意味着同时出现若干种现象,如生产技术的转变、生产对象的转变、所有权的财产制度的转变、劳动者的工作方式的转变以及公司管理方式的转变。就此而言,这个概念实际上是被过度使用了,因而产生的混乱甚于明晰,极大阻碍了对重要问题的探究,即数字媒体与资本主义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本文旨在对数字资本主义进行辩证的、历史性的描述,这种描述超越了唯名论和结构主义的方法。文章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我将对有关数字资本主义的专题文献进行概述,重点是介绍丹·席勒(Dan Schiller)和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 Fuchs)的著作。我分别阐述了二者分析路径中的唯名论特征和结构主义特征,并强调了其方法论取向中的不足。其次,我将资本主义定义为具有核心特征的抽象体系和一系列名义上的历史性发展。我借鉴了马克思和一些经济史学家的研究成果,后者在关于数字经济的研究中经常被忽视。最后,我重新阐述了数字资本主义的概念,勾勒出数字媒体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并将其作为未来研究的出发点。这种重新表达是为了说明我们的研究应该在什么样的概念层面上开展,而不是为数字资本主义提供一个终结一切批判性争论的权威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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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唯名论和结构主义

席勒和福克斯分别对互联网2.0展开了研究,对数字媒体产生之后的资本主义进行了初步的说明。我认为,席勒和福克斯的作品分别体现了数字资本主义研究中的唯名论和结构主义趋势。席勒描绘了生产、所有权和管理方面的最新发展,但他缺乏一个概念性的框架,从而无法将这些发展凝聚于结构之中。福克斯描绘了一个结构性框架,但他忽略了因此而形成的发展之间的细微差别。两人都没有提供关于数字资本主义的统一的定义,也没有准确地解释数字技术如何与资本主义的核心结构发生关联。我在阐述自己对数字资本主义的看法之前,先概述一下席勒和福克斯的论点,并指出他们各自在方法论上的缺陷。

席勒在关于数字资本主义的基础性研究中,对数字资本主义提出了三个截然不同的定义。第一,他将数字资本主义定义为一个历史阶段或“时代”,其中数字媒体构成了“一个跨国程度日渐提高的市场体制中的核心生产与控制工具”。对于席勒来说,数字媒体本身并不是当代资本主义的核心生产技术,而是工人控制生产技术的核心机器。例如,远程登录构成了一种数字生产装置:数字化机器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进行操作,这使得与后福特主义相关的跨国生产链成为可能。在席勒的第一个定义中,资本主义是数字化的,因为当代生产过程的连贯性和效率皆依赖于数字化技术。

第二,席勒将数字资本主义定义为一种财产制度,并以数字网络的私人所有权为标志。在美国,数字基础设施的私有化是通过1990年代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电信法的新自由主义化来实现的,同时也是由大规模的公司游说努力促成的。“有一句各方都认同的政治格言构成了这种合作的基础:企业资本对网络的所有与控制毋庸争辩,甚至毋庸商榷。”由于席勒将其作品的大部分内容用于详述这些新自由主义改革,并且由于传播政治经济学通常以媒体所有权为前提,因而这一特定的定义仍然是专题文献中较为突出的定义。这也是席勒在他后来关于该主题的作品中所采用的定义,其核心是作为商品的信息和全球信息系统的所有权。在席勒的第二个定义中,资本主义是数字化的,因为数字网络是私人所有的,并被用来生产商业利润。

第三,席勒将数字资本主义定义为一种围绕数字网络而组织起来的管理方式。他详细地介绍了数字媒体对当代公司内部运作所具有的日渐增加的重要性:

到了1960年代中期,美国制造商、银行、保险公司、公用事业公司以及零售商使用的计算机数量占全国总拥有量(约35000台)的2/3。在商务机构普及计算机数据处理能力的过程中,计算机应用对电信业表现出越来越大的依赖性。起先,各种不同的网络是以分散的计算机功能性(有时人们将各种等级的服务或分散的应用称为计算机功能性)孤岛的形式出现的,分别用于公司工资、会计、存储及其他管理部门。但这些网络很快就渗透到其他领域,如销售、信贷审核、客户服务、生产调度以及产品研发等。

生产技术和内部运作都与数字媒体交织在一起。在席勒的第三个定义中,资本主义是数字化的,因为大公司利用数字网络来开展不断扩大的公司内部活动。

在席勒的作品中,数字资本主义既象征着一种历史分期,其中数字技术使跨国生产链成为可能;也象征着一种财产制度,其中数字基础设施为私人所有;同时也象征着一种管理方式,其中数字媒体渗透到大型的资本主义企业中。席勒既没有给资本主义下定义,也没有解释这些特定的过程——跨国生产链、网络所有权和公司管理——是如何与资本主义的核心结构相关联的。我们仍不清楚为什么资本主义的概念会被引入其中?为什么不能简单地将数字资本主义概括为数字化生产、数字化所有权和数字化管理?这种仅仅强调特定过程而不诉诸概念性结构的做法,使席勒陷入了一条唯名论的死胡同:对于他而言,特定的过程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它们与更广泛的系统之间的关系却是含混不清的。

与此相反,福克斯勾勒了一个更广泛的系统,却忽略了其中的特定过程。在《资本主义还是信息社会?》(Capitalism or Information Society?)一文中,福克斯直接探讨了如何定义我们当前的政治经济结构的问题。这篇文章的独特之处在于对信息资本主义概念框架的关注——在其他地方,该框架是福克斯将数字劳动理论化的分析工具。福克斯借鉴马克思和黑格尔的观点,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力由三个要素组成:生产资料或技术、生产对象和劳动者的劳动。福克斯认为,数字技术改变了其中的每一个要素,导致了他所说的跨国信息资本主义:

资本对新的战略和资本积累形式的寻求以这样一种方式改变了劳动,即认知、交流和合作劳动形成了大量的整体劳动时间(这一发展是由“参与式管理”的自律意识形态的兴起所推动的),但与此同时,这种劳动在很大程度上受信息技术的介导,并在一定程度上生产出了有形的信息产品(以及无形的信息服务)。跨国信息资本主义的概念抓住了这种主客体的辩证关系,它将当代资本主义的概念建立在认知、交流和合作劳动的兴起之上,这种劳动与将人类认知、交流和合作对象化的技术和商品的兴起相互关联。

在福克斯看来,知识和信息技术“改变了生产方式”,因为它们“已经成为生产商品的重要手段”。这些商品本身在某种程度上是信息化的,而生产这些商品的劳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信息技术的介导”。资本主义是信息化的,因为它的生产机器、制造出来的商品以及它的工作方式都与信息技术交织在一起。

然而,当福克斯转向经济数据以确证上述观点的时候,他才注意到,信息技术在全球总资产中其实只占相对较小的份额。对此,福克斯并没有进一步思考如何解决他的结构性主张与这些过程性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是在他的论题上做出退步,以便维护他的观点:

因此,信息资本主义这个概念作为一个整体的范畴是没有意义的。它只有在描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利用信息生产力在阶级关系中积累资本时才具有意义,也就是剥削剩余价值。

福克斯与席勒一样都陷入了逻辑困境,尽管二人是从不同的路径出发。如果信息技术没有改变生产力,那么为什么要谈及信息资本主义的结构性概念?为什么不能简单地将其概括为信息化生产、信息化商品和信息化劳动?此外,如果信息资本主义与工业资本主义是重叠的,那么在什么理论基础上存在属于信息资本主义这一部分的系统?就其本质而言,系统难道不是整体的吗?因为使用了一个没有特定过程基础的概念结构,福克斯陷入了一种结构主义的谬误:具体的发展并没有“加起来”成为一种更广泛的系统性转变。

席勒的唯名论导致的是概念上的死胡同,而福克斯的结构主义方法则导致了一个概念上的谬误。显然,数字资本主义这一概念本身是有问题的,或者更确切地说,它在理论上的概念化过程存在问题。如果特定的数字化过程是研究的唯一对象,那么作为经济结构的资本主义就成为了一个不确定性的研究背景。如果作为经济结构的资本主义是唯一的研究对象,那么特定的数字化过程则成为了一种追溯性的论据支撑。对此,我们应该如何绕过这些概念和方法上的困境?

我认为,需要一种联接过程与结构的辩证方法。资本主义既是一个具有形式特征的抽象系统,也是一系列具体的历史发展。换句话说,资本主义是一个概念性的结构,它超越了其在历史上的具体表现,以及这些历史表现本身。作为结构性概念的资本主义和作为过程性历史的资本主义在实践中是相互联系的(历史启发了概念),但在理论上则是不同的(概念超越了历史)。由于未能区分这种双重性,大量的思想混乱便由此而生,因为实质性的历史变化并不意味着实质性的结构变化。

辩证逻辑以其双重性为资本主义提供了一种复杂的概念框架和方法论说明。黑格尔将辩证逻辑的特点描述为:它调和了普遍性与特殊性,但并没有将后者归为前者——“把特殊东西的丰富宝藏包揽在自身之内”。资本主义并不是在历史真空中发展的(它不是纯粹的普遍性),但它也不能被简化为具体实例(它不是纯粹的特殊性)。资本主义必须被理解为概念性结构与经验性历史之间的中介。因此,对数字资本主义的研究需要在抽象系统与具体过程之间进行辩证的理解。在下文中,我将从抽象系统和具体历史的双重维度来定义资本主义,然后在当代资本主义中对数字化过程作出初步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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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为抽象系统和

具体历史的资本主义

研究资本主义的理论家不计其数,他们每个人都为资本主义的结构与历史提供了独特的定义,包括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异端经济思想家以及各类资本主义历史学家,这些理论家的作品近年来再一次掀起了知识领域的复兴浪潮。然而,由于篇幅限制和本文所聚焦的问题,我将选取其中一人来为我们接下来的讨论提供指引线索,这个人物就是马克思。这主要是因为马克思把经济理解为一种生产、流通和消费的综合系统。而区分这三个领域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资本主义的结构、内部动力及其历史变化。

在这里,我们需要考察一下国家在资本主义中的作用。一些理论家,如路易·皮埃尔·阿尔都塞(Louis Pierre Althusser)和尼科斯·普兰查斯(Nicos Poulantzas),认为没有国家机器就不能理解资本主义。我同意国家对于维持资本主义制度十分重要,但我也坚持认为,资本主义是一个独立的经济体系,应该有其独属的分析。换句话说,在我们能够理解资本主义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之前,我们必须先理解资本主义。

在《资本论》第1卷中,马克思将资本主义定义为一个由三种关系形式组成的抽象系统:私有制的生产关系、雇佣劳动的劳动关系和商品市场的交换关系。这些关系形式是包含但超越其历史表现的概念图式。例如,私有制是历史上的财产类型(如土地或机器)的抽象关系形式。同样,作为一个抽象系统的资本主义也是一个概念结构,它包含但超越了其历史表现形式,如19世纪英国的工业资本主义或20世纪日本的金融资本主义。为了解读作为抽象系统的资本主义,我将依次阐述其构成性的关系形式。

首先,资本主义主要被视为一种生产方式,其特点是生产过程的执行所有权。工人既不拥有生产商品的技术(生产资料),也不拥有生产出来的产品(商品)。因此,资本主义生产的一个核心先决条件是使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例如,封建社会的农业工人通过在公共土地上劳作以获得自己的生活资料,而资本主义社会的农业工人通过在他人的私有土地上劳作以领取工资来获得自己的生活资料。这种所有权制度,即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生产关系”,或言之“资本关系”,成为了产生私有利润的出发点:生产技术的所有者可以策划生产一种商品,然后以高于其生产成本的价格出售。整个生产过程表现为通过在市场上销售商品以获得高于生产成本的超额利润。

其次,雇佣劳动直接支撑着资本主义社会商业利润的产生。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价值的源泉,资本主义社会的雇佣劳动者创造的价值远远超出了他们所得的报酬。马克思将这种超出称为“剩余价值”。雇佣劳动的历史特殊性不仅仅在于它的契约形式,即不同于奴隶制的强制形式或农奴制的依附形式,而且在于它的有偿劳动与无偿劳动的模糊与混合。换句话说,雇佣劳动者并不知道他的工作究竟是在哪一点上开始超过他所获得的报酬。由此,研究封建主义如何实现向资本主义的过渡,即是研究工人如何失去对其生产资料的直接所有权从而进入雇佣劳动关系之中。

最后,商品市场同样也是资本主义制度下商业利润产生的关键。在生产领域由劳动所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只有在交换领域才能以货币的形式实现。这种货币形式既是一种商业利润,也是生产循环以新的劳动力、新的材料、新的机器重新开始的手段。如果生产和流通的循环要继续下去,生产出来的商品必须在市场上出售。因此,生产过程本身是以商品市场为导向的,因为只有当商品能够以获利的方式售卖出去,它才会被生产出来。因此,消费需求的不足必然引发资本主义经济循环的危机:没有消费需求,就没有商品销售;没有商品销售,就没有新的生产。

这些抽象的关系形式为资本主义历史的展开提供了基本的坐标系。它们是资本主义结构性趋势的基础,通常被称为“资本运动的一般规律”或“资本的矛盾”。工资率就是这些规律运作的一个简单例子。当生产技术为私人所有时,企业家们力求将工资降至最低,以实现利润最大化。没有最大化的利润,他们就无法有效地与其他企业竞争,就有可能被淘汰。私有制的结构(以及公司间竞争的必然结果)促使企业家们竞相压低工资。然而,企业家们也需要劳动大众负担得起足够的消费支出,以便他们的商品在市场上能够销售出去。因此,在一个结构性矛盾中,每个企业家都要求自己的工人领取最低的工资,而其他企业的工人则获得较高的工资。对此,历史上出现的一些特定的解决方案(如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也许会缓和这种结构性矛盾。

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可以从六个方面来加以展开:财产类型、工作类型、市场类型、生产方式、积累方式以及管理方式。这六个方面并不属于资本主义的概念结构,而是属于资本主义的历史性过程。换言之,它们随着时间、地点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但这种变化并不会改变资本主义的核心运作。这些领域的变化并不构成结构性的转变,而是历史性的变化。我将依次讨论这六个方面。

第一,财产类型,有时也被称为资本资产,是指私人所有权的有形物与无形物:如土地和租赁权,机器和商标,黄金和贵金属,股票和证券等。这些东西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有着不同的普遍性和重要性。农业资本主义以土地、牲畜和农场设备为主要的财产类型。在商业资本主义时期,奢侈品、贵金属和交通工具是最有利可图的资产。工业资本主义的特点是机器和原材料作为主导财产类型的兴起。今天,金融资本主义的特点是日益重要的货币财产,包括债券、股票和期货。

第二,工作类型涉及在利润生产中所雇佣的劳动类型,如农业劳动、工业劳动、知识劳动等。农业资本主义以农业劳动为主要特征,而商业资本主义则见证了私营金融家和批发商的蓬勃发展。工业劳动是工业资本主义的特有现象,而智力劳动是金融资本主义的基石。与私有制一样,雇佣劳动的抽象关系形式包含了历史上一系列的工作类型,并因其发展而保持不变。例如,所谓的非物质劳动确实可能“迫使我们去质疑工作和劳动力的古典定义”,但它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抽象关系形式。

第三,市场类型指的是商品交换的不同空间:社区和邻里,拱廊和集市,股票市场和证券市场等。在农业资本主义时期,当土地被征用的农民不能获得自己的生活资料时,本土市场就会繁荣起来。商业资本主义依赖于繁荣的洲际贸易路线。劳动力、土地和货币市场是工业资本主义的重要先决条件。今天,证券交易所是金融资本主义的核心。虽然这些市场在规模、范围、速度和稳定性上有很大的不同,但它们仍然是商品市场之抽象关系形式发挥作用的表现。即使是使“无需生产的利润”成为可能的证券交易所,尽管没有物质商品作中介,它们也遵循着剩余价值生产的逻辑。

第四,生产方式是指制造或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技术安排。这包括生产机器、原材料、动力源、技术方法和生产的成品对象。农业资本主义的特点是农业生产方式,即耕种土壤、种植农作物和饲养牲畜。商业资本主义见证了制造业的微小进步,但直到工业革命的出现才真正发生了生产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工业资本主义从这一技术范式的转变中获得了回报,在这一点上,历史上的思想家着墨甚多。然而,工业技术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生产的抽象关系形式,生产仍然是围绕着通过雇佣劳动生产出企业利润而组织的。这一论断并不是要破坏工业技术的历史性意义,而是要在技术的具体发展与私人所有权的抽象关系形式之间作出清楚的区分。

第五,积累方式是旨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一套生产策略。这些策略涉及生产过程的规模、范围和时间性。在农业资本主义时期,季节和种植面积制约着作物的产量,而商人只有在陆路或海路运输的情况下才能快速周转货物。工业资本主义见证了生产的大规模加速和扩张。在金融资本主义背景下,货币在全球范围内全天候流动,高频交易以秒或毫秒为单位发生。这种高度的时间性在从大规模生产到弹性生产的转变中找到了对应物,这也是另一个深度研究的主题。大规模生产在地理上是集中的,以规模经济为基础(对大量货物进行大规模投资),而弹性生产在地理上是分散的,以小范围经济为基础(根据需求水平进行定制投资)。这些“网络化的转变”尽管在历史上是实质性的,但并没有改变私人所有权和商品市场的抽象关系形式。

第六,管理方式是指公司的内部组织,即工作安排、工作等级、行政运作和部门结构。管理方式的主要转变属于相对较近的历史。19世纪,美国铁路行业出现了企业管理技术。在那里,工厂工作的等级指挥链让位于行政工作的分权指挥结构。20世纪后半叶,大部分公司走向了去中心化和分散化,将绝大多数任务委托给半自动工人的项目团队。抽象的关系形式的雇佣劳动仍然不受这种发展的影响,尽管后者在资本主义运作过程中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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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数字资本主义:一种

辩证的、历史的方法

至此,我们可以重新定义数字资本主义的概念,并勾勒出数字技术与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关系。数字资本主义是过程、地点和时间的集合,其中数字技术调节着资本主义的结构。数字资本主义既不是一个结构性的整体,也不是一个历史时期。这是资本主义在数字化过程中的复杂实现——这是一种本土化的现象,应该作为探究的起点,而不是结论。数字资本主义不是某些发展的结构性原因,而是那些名义上的发展本身,因为它们是从数字化过程和资本主义结构的联结中产生的。当席勒写到“数字资本主义为积累提供了新的动力”时,他错误地将数字资本主义理解为积累的结构性原因,而不是数字化过程和资本主义结构之间的历史互动或中介。一种更严格的说法是,资本的私人积累(一种结构性趋势)正是通过对数字基础设施的投资(一种过程性发展)才得以发生的。数字资本主义是一种资本的结构性需求适应于数字化条件的运作方式。

通过辩证逻辑和历史性的分析,对数字资本主义的研究应该澄清结构和过程如何以历史上的特定方式发生相互作用。在下文中,我将回到我最初关注的问题,即数字媒体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上,并认为应当以辩证的、历史的分析模式来对此进行回应。由于资本主义既是一种抽象体系也是具体的历史过程,因此关于数字资本主义的理解问题也就自然被一分为二:

首先,数字技术如何影响作为一种抽象系统的资本主义?简单来说,它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数字媒体并没有在任何实质意义上改变资本主义的抽象关系形式,私有制依然顽固地存在着,雇佣劳动仍然在工作领域占据着主导地位,商品市场仍在持续运转,经久不衰的仍然是资本主义生产、劳动和交换的抽象关系形式。

其次,数字技术如何影响作为一系列具体历史发展过程的资本主义?数字基础设施现在是一个重要的财产类型。尽管金融和工业资本仍然是主要的财产类型,但数字网络构成了全球总资产中相对重要的部分。专有数据,包括通过互联网平台收集的元数据;数字货币,包括虚拟货币和加密货币,如比特币;以及银行和保险部门的金融技术,现在也是重要的财产类型。对数字资本主义的辩证论述将把对数字基础设施的投资与私人所有权的结构性特征联系起来,包括收益的最大化。那么相较于过去,数字基础设施的所有权与农业牲畜或工业工厂的所有权究竟有什么不同?

在市场类型上,数字技术作为商品、服务和货币交换的流通基础设施发挥作用。这在金融领域更为明显,在那里,精心设计的计算系统、数字钱包和点对点支付系统支撑着全球贸易网络。在线交换平台也是如此——不仅有亚马逊和阿里巴巴这样的企业网站,也有克雷格列表(Craigslist)和丝绸之路(Silk Road)这样的社区网站。对数字资本主义的辩证论述将把这些交换过程的运作与商品市场的结构性特征联系起来,如交易成本的最小化。那么,通过数字化股票市场而流动的货币与通过商业贸易路线而流动的货币有什么不同?

在工作类型上,数字技术是工人用以完成多样化任务的劳动工具。这包括直接指涉信息技术的工作,如计算机编程和软件设计,以及松散地涉及数字技术的工作,如公司会计和风险管理。此外,数字技术还可以作为存储记录和跟踪工人绩效的劳动基础设施,就像区块链用于财务报告和数字化时钟一样。对数字资本主义的辩证论述将把工作场所的数字媒体与雇佣劳动的结构性特征联系起来,包括劳动时间的最大化。那么,被纳入到工作流程中的数字媒体与汤普森所描述的应用于工业背景下的机械工具和计时器之间有什么不同?

数字技术在特定生产方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数字媒体也可以直接作为一种生产技术。创建软件的计算机处理器、生成数据的在线平台以及记录电影片段的数码相机都是数字生产技术的典型例子。此外,数字媒体还可以作为一种间接覆盖生产过程的生产方式,如工业机械领域的机器人自动控制,被应用于汽车制造和化石燃料开采等领域。显而易见,数字媒体正成为一种商品,如那些在市场上进行销售的硬件、软件以及其他数字消费品。数字媒体作为消费品运营的商品基础设施,甚至还被广泛应用于微波炉、洗衣机和新兴的物联网中。对数字资本主义的辩证论述将考虑私有制和商品市场的结构性特征,如利润率的下降是如何在生产和交换中调节数字技术的发展。今天的数字自动化与19世纪的工业机械化有何不同?电子产品的流通与烟草、茶叶、糖或布料在近代晚期的欧洲的流通又有何不同?

最后,今天的数字媒体还影响着管理方式和积累方式。数字技术经常被用作公司内部的管理工具,这在电子邮件通信、公司内网和视频会议服务的广泛应用中得到了证明。此外,数字媒体还发挥着积累基础设施的作用,灵活的生产战略尤其需要依靠数字技术提供实时的市场信息,告知生产的速度和范围。对数字资本主义的辩证论述将雇佣劳动的结构性特征与企业内部对数字媒体的应用联系起来,也把商品市场的结构性特征与数字积累战略的范围联系起来。那么使用电子邮件与使用电话作为公司内部沟通的主要模式之间有何不同?市场信息的数字流通与以前的邮政流通之间又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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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作为逻辑和方法的辩证法

关于数字资本主义的各种文献代表了当代媒介理论中一种广泛的流行趋势。一方面,存在将非系统性转变指认为系统性转变的趋势。当福克斯认为数字技术“改变了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时,他实际上夸大了当前的情况,毕竟工业技术仍然主导着生产领域,私有财产仍然是当今社会的规则。同样,莫里兹奥·拉扎拉托(Maurizio Lazzarato)也认为:“雇佣劳动和(对组织的)直接服从不再构成资本家与工人之间契约关系的首要形式。”这些主张不仅缺乏确切的经验支持,而且掩盖了大量的雇佣劳动和形式上的从属工作仍然是资本主义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这一基本事实。尤查·班克勒(Yochai Benkler)犯了一个类似的错误,他认为“网络信息经济中的物质生产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这使得社会性分享和交换变得更为突出”。数字市场当然表现出反常的经济趋势,但班克勒的论点却忽略了整个资本主义市场对共享模式的普遍排斥。在上述三个案例中,生产方式、工作类型和市场类型的历史变化与私有制、雇佣劳动和商品市场的结构性变化实际上是被混为一谈的。一般来说,除非有经验性的证据能够加以佐证,否则就应该避免提出这种对结构性转型的全面主张。

诚然,结构性转型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理论主张,正如最近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范式转变的理论所显示的那样。今天,理解资本主义的部分困难在于理解它与信息和网络社会、知识和后工业社会,以及超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的关系。在复杂的时代,对认知图谱的渴望是可以理解的,但大量的图谱会产生迷失方向的不利影响。通过停留在分析的中级阶段(Mezzo Level),今天的理论家可以把他们对结构性转型的主张建立在具体过程的基础上。否则,就有可能出现将结构理论化的反弹。这就引出了我的下一个观点。

在当代媒介理论中,还存在着另一种令人不安的趋势,那就是完全回避结构性的观点,如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颇负盛名的行为者—网络方法。拉图尔认为,结构性解释,包括那些与资本主义有关的解释,正在削弱对过程性发展的关注。我承认,资本主义本身也是一个对当代经济过程之多样性的不充分的解释。然而,解决根深蒂固的、单一因果的结构主义的方法不是动态的、多维的唯名论。将一个问题倒置过来也并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超级解决方案是结构主义和唯名论的辩证调解。虽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并不认同辩证法,但是在他关于方法的论述中依旧给予了我们类似的启发:

这些包容和总体理论并非不再继续提供在局部可以利用的工具:马克思主义和精神分析都可以确切地证实这一点。但它们在提供这些局部可以利用的工具时有一个先决条件:话语的整体理论被悬置起来,它无论如何也要被切开,左右拉扯,撕得粉碎,改变方向和地点,被漫画化,被游戏,被戏剧化等等。

[作者:乔纳森·佩斯(Jonathan Pace),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安纳伯格传播学院;译者:陈朦,南京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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