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开给境外客户的发票,发票上的企业名称是否是全部英文,谢谢!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规定:“……第十三条 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因此,发票开具应当使用中文,确有需要的可在中文名后备注英文名。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法律法规授权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相关规定为准。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fd37ead8b2b44037bece21632c055b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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