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俄内务人民委员部[1] — Наро́дный комиссариа́т вну́тренних дел РСФСР 历史编辑1917年10月26日[11月8日],全俄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成立工农政府的决定》,内务人民委员部(Наро́дный комиссариа́т вну́тренних дел)是首批出现的人民委员部之一,阿·伊·李可夫被任命为内务人民委员。同月28日[11月10日],内务人民委员部通过了成立工人民警的决议。内务人民委员部成立之初,主要的职能包括:
1917年12月7日,苏俄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全俄肃反委员会(简称契卡),以打击反革命与怠工、破坏活动,契卡是苏俄人民委员会的一部分,不受苏俄内务人民委员部管辖。 1922年2月6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一项法令,该法令将契卡改组为隶属苏俄内务人民委员部的国家政治保卫局。因此,对民警和国家安全机构的管理重新收归到内务人民委员部。 1922年5月4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与苏俄人民委员会通过了《苏俄内务人民委员部条例》,根据该条例,内务人民委员部下设:
1923年11月15日,根据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的决定,苏俄内务人民委员部国家政治局升格为隶属于苏联人民委员会的国家政治保卫总局。由此,苏俄内务人民委员部不再管理国家安全事务。 1927年3月28日,根据新通过的《苏俄内务人民委员部条例》,苏俄内务人民委员部的主要职能是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全,管理民警、刑事侦查、登记处、公共设施与拘留所。内务人民委员部监督政府行政命令与决议的执行,建立革命秩序与公共安全,签发公民的外国护照和出国签证,登记公民的身份信息,对特殊物品与材料的贸易进行行政监管,监督下级机构活动等。内务人民委员部受委托参与刑事犯罪的搜查与调查、对罪犯进行登记、进行犯罪研究以及制定劳改政策等。 1930年12月15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与苏联人民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撤销各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内务人民委员部的决议》。同月31日,苏俄内务人民委员部正式停止运作,其管理民警和进行刑事侦查的职能随后由苏联国家政治保卫总局执行。 1937年1月21日,随着1937年苏俄宪法开始生效,苏俄内务人民委员部被重新恢复,但苏俄内务人民委员(即苏俄内务部长)的职务一直空缺到1955年2月。 1946年3月,随着苏俄人民委员会改组为苏俄部长会议,苏俄内务人民委员部也因此更名为苏俄内务部(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внутренних дел РСФСР)。 1953年4月1日,根据苏俄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法令,苏俄国家安全部被并入苏俄内务部。 1955年2月22日,在部长一职空缺18年后,尼·帕·斯塔汉诺夫被任命为苏俄内务部长。 1962年12月20日,苏俄内务部改组为苏俄公共秩序保护部(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охраны общественного порядка РСФСР)。 1966年12月,随着苏联公共秩序保护部被设立,苏俄公共秩序保护部由此被撤销。 1989年10月27日,苏俄内务部再次被设立。 1992年5月16日,在苏联解体后,苏俄内务部改组为俄罗斯联邦内务部。 历任领导编辑
参考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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