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用好基药|全面解析“王者”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

 茂林之家 2023-10-26 发布于湖南

作者

常怡勇

对乙酰氨基酚是最经典的解热镇痛药物,更是众多复方感冒药的主要成分之一,曾在新冠暴发流行时各大药店一药难求。今天我们就来全面了解一下这个退热良药。

很多退热药不适合婴幼儿服用,对乙酰氨基酚能用吗?

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都是常用退热药,但二者能联用或交替使用吗?

市场上复方感冒药很多,多种复方感冒药能同时服用吗?

对乙酰氨基酚常规剂量较为安全,过量则可引起中毒反应,该药每天最大剂量和最多服药次数各是多少?

一旦发生中毒该如何解救?国内多把对乙酰氨基酚归属于非甾体抗炎药(NSAIDs),这是否合理?

......

这些问题,本期都有答案!

代表药物:对乙酰氨基酚

1.用药目的

适用于:①镇痛: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肌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及癌症或术后疼痛等。②退热:如感冒或其他原因引起的高热。

2.成人用法用量

(1)口服给药:退热镇痛,一次0.3~0.6g,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2)肌内注射:一次0.15~0.25g,能口服不注射,因此不常用,更不宜长时间用,退热疗程不超过3日,镇痛疗程不超过10天。

(3)直肠给药:将栓剂塞入肛门。一次0.3g,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1次。24小时内不超过1.2g。

3.儿童用法用量

解热镇痛:口服,一次10~15mg/kg(总量<600mg),每4~6小时1次;每日≤4次,连续用药不超过3天;新生儿一次10mg/kg,每6~8小时1 次,如果有黄疸应减量至5mg/kg。

直肠给药,1~6岁儿童一次0.15g,塞入肛门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4.不良反应及应对

(1)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对胃肠刺激小,不会引起胃肠出血。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史-约综合征(SJS)、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

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2)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3)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

5.禁忌证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6.慎用患者

(1)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

(2)肾功能不全,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过敏体质者慎用。

7.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患者中,少数(<5%)可于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2)应尽量避免合并使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以避免药物过量或导致毒性协同作用。

(3)本品与水杨酸类或其他类NSAIDs不宜同时长期(>5天)服用。

重点关注

1.婴幼儿退热,是用对乙酰氨基酚还是用布洛芬?

一般认为,布洛芬适用于6月龄及以上小儿,而对乙酰氨基酚可用于2月龄及以上小儿。

2020版药典用药须知更是介绍口服用药“新生儿一次10mg/kg,每6~8小时1次”。说明对乙酰氨基酚安全性更好。

2.对乙酰氨基酚退热能与布洛芬联用或交替使用吗?

《解热镇痛药在儿童发热对症治疗中的合理用药专家共识》(2020年)中指出:不推荐对乙酰氨基酚与布洛芬联合或交替使用。

但国外上市有同时含有两种药物的复方制剂,因此有人认为二者可以合用。

但美国儿科学会和意大利儿科学会均不推荐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联合退热。

英国国家健康学会(NICE)也不推荐同时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但认为必要时可以交替使用,前提条件限于下一次给药前儿童持续存在或再次发生痛苦不适。

进一步查证,上述复方制剂适应症为“儿童镇痛”,并非退热。

因此,综合国内外权威观点,目前仍不推荐联合使用或交替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用于儿童退热。

3.严防对乙酰氨基酚重复用药发生中毒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市场有单方制剂十几个,复方制剂有六、七十个主药都是对乙酰氨基酚(大部分抗感冒复方制剂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但品牌不同、商品名不同,选用时必须特别小心,以免用错药物,重复用药。

4.基层医生应用乙酰氨基酚容易出现的“低级”错误

一患者自述口服“对乙酰氨基酚片”后出现腹泻、呕吐及喘憋......但当该患者发热37.8℃时,医生却给予必理通(对乙酰氨基酚片)1片口服,随即患者出现干呕,排稀便1次,小便增多,大汗,畏寒、寒战......继之病情急转直下,最终死亡。

司法鉴定认为:医方在患者体温37.8℃给予退热药物治疗,用药指征不够明确(应该当体温>38.5℃时才考虑用退热药);同时患者既往口服对乙酰氨基酚片后曾出现上腹痛、恶心、呕吐、伴腹泻症状等,医生在已知患者对该药存在不良反应的情况下,继续错给必理通(忽视了所含成分也是对乙酰氨基酚),造成患者病情加重,医方存在过错。不能排除患者因过敏反应加重原有的病情,与患者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最终判决医方赔偿患方各项损失共计60万元。

5.对乙酰氨基酚应不应该归属于NSAIDs药物?

国内很多教课书、文献甚至指南,都把对乙酰氨基酚片归属于NSAIDs,但国外一般二者是分开的。

最新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公告强调,对乙酰氨基酚不属于NSAIDs,不受孕20周以上避免使用的限制,而NSAIDs则受此限制。

其实,二者作用机制不同:对乙酰氨基酚主要作用在中枢,而NSAIDs作用机制在外周。

临床作用、用途不同:对乙酰氨基酚主要是退热、止痛,几无抗炎作用,主要用于退热和对轻度疼痛的止痛;NSAIDs则主要是抗炎、止痛,主要用于风湿止痛,其退热应用主要用于对乙酰氨基酚治疗无效的情况下。

不良反应不同:对乙酰氨基酚主要为肝毒性和过敏反应,而NSAIDs一般很少有肝毒性,而NSAIDs主要是肾毒性,对乙酰氨基酚常规剂量下则很少有肾毒性。

因此笔者认为,对乙酰氨基酚若归属于NSAIDs,可能引起某些情况下的用药选择困难。可以把其归属于“非甾体解热镇痛药”,这样既有利于临床合理用药,也有利于和国际学术接轨。

6.中毒及救治

过量或长期用药可引起中毒反应。建议对乙酰氨基酚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2g。

逾量(一日量>10g)中毒的处理:口服过量时应洗胃或催吐,并给予特异性拮抗药N-乙酰半胱氨酸拮抗,但不得给予活性炭吸附,因后者可影响拮抗药的吸收。

N-乙酰半胱氨酸开始用时按体重给予140mg/kg口服,然后以70mg/kg每4小时1次,共用17次。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拮抗药宜尽早应用,12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疗效较差。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

[2] 国家药典委员会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2020版). 


精彩

推荐

全科基层风采高血压糖尿病儿科用药呼吸新冠乡村医生

家庭医生| 中医政策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