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发挥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近日,沧州市运河区法院组织40名青年志愿者,组成志愿服务队,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 服务队充分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早高峰7:30-8:30、晚高峰17:30-18:30坚守在路口。志愿者们亮出志愿服务旗帜,身穿红马甲头戴小红帽,拿着文明引导的小旗子,在指定红绿灯路口进行文明交通劝导。 据悉,运河法院积极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规范交通文明秩序,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青年志愿者们纷纷表示,此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辖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为创建生态宜居美丽运河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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