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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商业贿赂、两药企进入失信名单!

 板桥胡同37号 2023-10-27 发布于天津

来源:云南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整理:wangxinglai2004

近日,云南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了领取失信企业信用评级通知和严重失信企业公示,涉及药品生产企业2家,分别为云南向辉药业有限公司和云南美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继因涉嫌商业贿赂,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和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发布致歉声明后(具体详见:两药企公开致歉!),近日云南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再次发布相关信息。
2023年10月25日,云南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正式发布了关于领取失信企业信用评级通知的公告(一)和关于失信行为评级为严重和特别严重的医药企业的公示(三),涉及生产企业两家分别为云南向辉药业有限公司和云南美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其中云南向辉药业有限公司信用评级为严重失信,两家企业均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于药企涉及商业贿赂的评级裁量基准及失信分级责任处置如下:  

严重失信是指:3.1根据法院判决或相关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认定的案件事实,近三年在本省范围内,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过给予回扣等医药商业贿赂行为,同一案件中累计行贿数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或单笔行贿数额3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对严重失信的处置:6.1.3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的医药企业,除提醒告诫、提示风险外,应限制或中止该企业涉案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限制或中止期限根据医药企业信用修复行为和结果及时调整。针对医药企业具体药品或医用耗材采取限制或中止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的,应当是责任可以明确归集到该药品或医用耗材的失信行为,按照5.3.3的评级方法折算已经足以构成“严重”失信的情形。  

 01 失信企业信用评级领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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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对2022年第四季度医药商业贿赂案涉案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的函》、《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医保[2020]146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的通知》相关程序,2022年第四季度医药商业贿赂案涉案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已完成,医药企业失信行为评级通知于10月25日发出,请以下企业到我中心领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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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上述企业在10月31日前务必到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701室领取医药企业失信行为评级通知,逾期不领,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0871-65330065。
 02 严重失信企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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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
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对2022年第四季度医药商业贿赂案涉案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的函》以及《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医保[2020]146号)相关规定,现将失信行为评级为严重和特别严重的医药企业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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