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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相关背景介绍|防汛|蓝天|乌海市|包头市

 拾忆小录 2023-10-27 发布于四川

社会应急力量是指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和应急志愿者,以及相关群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指导管理的、从事防灾减灾救灾等活动的组织,是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应急管理部今年颁发的《“十四五”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指出,要积极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发展。鼓励社会应急力量深入基层社区排查风险隐患、普及应急知识、就近就便参与应急处置等。支持地方应急管理部门与本地社会应急力量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目前,与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建立联系的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有33支,队员约3898人,其中,呼和浩特市8支、包头市3支、呼伦贝尔市2支、通辽市1支、赤峰市2支、锡林郭勒盟2支、乌兰察布市2支、鄂尔多斯市3支、巴彦淖尔市2支、乌海市1支、阿拉善盟7支。根据应急管理部有关要求,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建立完善“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起草《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应急力量专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对纳入自治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社会救援队伍选拔、管理、指挥、评价、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

今年6月份,应急管理厅已将人员相对稳定、救援能力较强、装备较为完备、组织管理较好的“内蒙古北疆志愿服务联合会”和“内蒙古蓝天救援队”等列为骨干队伍,纳入自治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并组织了授旗仪式。

今年以来,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等多地先后经历新冠肺炎疫情,自治区、盟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积极调度内蒙古蓝天、北疆应急、呼市蓝天、包头蓝天、乌海蓝天医疗、鄂尔多斯安达、鄂尔多斯蓝天、赤峰狼途、赤峰消协等属地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开展消杀、转运和应急处突工作。此外,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地汛期多次暴雨造成险情,内蒙古蓝天、包头蓝天、鄂尔多斯安达等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参与防汛抢险等应急处突工作,连续多日奋在防汛抢险一线,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很好作用。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专门下发《做好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应急管理系统统筹调度、协调帮助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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