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工程、水文水资源学术专著,工程师评职称可使用,一书一号,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 1.《水文水资源开***与管理》 2.《智能化水资源***水文地质研究》 3.《水利工程建设***环境概论》 4.《水利工程环境***及对策》 5.《水利工程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 6.《水利***与水环境保护理论》 当前,海南海口水利高级职称评审参照文件为:琼水办【2020】28号 海南省水利水电领域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海南省水利水电领域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其中对于论文、著作的条件要求为 海南省水利水电领域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十一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二)论文、著作条件要求 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撰写本有较高水平的著作、论文和技术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著或主编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不少于3万字); 2.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须为第一作者); 3.由本人独立撰写完成的、能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篇以上(均须经3名同行签署鉴定意见,申报人单位作出审核意见)。 海南省水利水电领域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 学术水平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发表论文、著作符合下列一项或多项要求: (一)在SCI、EI、Cell、Nature、Science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的; (二)在公开出版的本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本省(部)级期刊发表论文3篇; (三)出版本学术专著(编著、合著、译著1部以上,编著、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八万字,专著不少于6万字); (四)撰写的调研报告、科技建议和总结报告以及重要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不少于三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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