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的朋友对你说 “帮我走个账,开个发票” “我给你两成手续费” “不用担心,账可以平的” 你会怎么办呢? 若是不假思索直接答应 会产生什么后果呢? 可要警惕一不小心害人害己 友谊小船“翻了” 发票的开具和使用 有严格的范围界定和法律约束 竖起耳朵,听税务稽查来展开说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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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每位纳税人都要牢固树立发票风险防范意识,认识到违规使用发票的严重后果,筑牢依法纳税的思想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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