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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条:天庭的“规矩”,“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163

 新用户29261206 2023-10-28 发布于江苏

老子《道德经》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tuó)籥(yuè)乎?虚而不屈,动而俞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也就是说“若天地不仁,会将万物都当做刍狗(祭祀时用草扎成的狗,在祭祀之前是很受人们重视的祭品,但用过以后即被丢弃),形如躯壳;若圣人不仁,会将百姓都当成刍狗。但天地是最大公无私的,对待万事万物都一样。”

所以,天地万物都要有其运行的“规律”。人界如此,天庭亦当如此。神仙、鬼怪也会犯罪。犯了罪,就得用相应的法条惩治它们。所以,天规天条就“出炉”了。天庭是奉行道教教化的,而道教的“金科玉律”是《太上老君金口科玉条正律》,有“金科三百六十科,玉律三十卷一万五千条”。这“金科”、“玉律”,也就是所谓“天条”。

“天条”的具体内容,小编整理出来主要有:

1.不得私自下凡;

2.不得秽乱淫邪;

3.不得毁坏公物;

4.不得与凡人通婚,异类不得通婚;

5.不得偷盗侵占;

6.不得不循尊卑,有失礼仪;

7.不得妄称尊位;

8.不得冒名毁名;

9.不得欺瞒下情;

10.不得不服管教,不听宣调;

11.不得妄受供奉,妄兴祸福;

12.不得妄测天恩,泄露天机;

13.不得攀比显弄,争强好胜;

14.不得妄自离职,不司本位;

15.赏善罚恶,不徇私情;

16.不得欺诈,轻罔天道;

17.天道无情,不得好恶喜怒无常;

18.不得妄变形影,侵害生民;

19.不得拒逆法官,抗拒法条;

20.众神和睦,不得相害。

等等。

违反了天条如何惩处呢?《混洞女青诏书天律》规定,犯了天条的神仙、鬼妖、魔怪,刑罚惩处方法从轻到重有:

1.杖刑,即用棍子打屁股、脊背;

2.徒刑,即罚做苦力、劳役;

3.流刑,即流放,流放到偏远、恶劣之地;

4.针决,即用雷针扎或雷劈。由雷神左手雷针,右手执斧,负责行刑;

5.灌铁丸,(存疑,无间地狱刑罚)把热铁丸放到受刑人的口中,并把熔化了的铁水从口中灌入,烧烂受刑人的口、喉、五脏,然后从下身流出。

6.贬下界,即消除仙籍,贬为凡人,重新历劫、修炼;

7.处斩,就是斩首。斩首之后则入轮回。

8.万死万生,受“万次”的死生的磨砺,方可偿罪;

9.法外苦楚,相当于“附加刑”,可以是多种刑罚,比如将犯了“天条”的神仙处刑之后,再交给其他神仙,随其惩处,也算是一种“私刑”;大唐武周时期,武则天的酷吏周兴,就是喜欢对犯人施行“法外苦楚”,滥用私刑折磨犯人。

10.分形,即裂魄分形,魂飞魄散,神形俱灭,永世不得超生。是神仙所受最重的刑罚。

对凡人而言,天条是约束“强者”的律条,是就像人间的法律一样,约束那些天庭的神仙,包括与其相关的妖魔鬼怪。当然,决定行刑的是“司法天神”或者直接由玉皇大帝裁定量刑。

据说,孙悟空大闹天宫之后,玉帝与王母考虑到天界的“司法天神”的重要性,同时还要具有超凡的实力,想借助杨戬的力量震慑三界想造反的妖魔鬼怪和不守天条的神仙,便希望二郎神杨戬能任“司法天神”,无奈二郎神乃人界的“河神”,向来听调不听宣,所以玉帝和王母轮流做二郎神的“思想工作”,直到西天取经“偷祭赛国佛宝舍利子”之后,杨戬希望借助司法天神的权力限制不合理天条的危害,才答应了出任“司法天神”一职。杨戬任职前,“闹天宫”的事情时有发生,由于杨戬秉公司法,三界无人不服,从此以后,再无“闹天宫”的事情发生。

实际上,道教讲究“天道报应,因果不爽”,提倡“随心所欲而不逾矩”,所以天规天条相对佛教的“清规戒律”要少的多,而且天界经常会举行各种盛会,比如“蟠桃大会”、“盂兰会”、“讲经大会”等,甚至打败了大闹天宫的孙悟空,还会召开什么“安天大会”。道教说话做事更随意,很容易原谅他人,所以就算有神仙“触犯了天条”,如果有人讲清,或者“情有可原”,“感动上天”等等,也会“法外开恩”。

受到天条处罚的神仙主要有:

1.泾河龙王。

泾河龙王是“司雨大龙神”,接到的玉帝圣旨:“明日辰时布云,巳时发雷,午时下雨,未时雨足,共得水三尺三寸零四十八点。”我们知道,一个时辰分初和正,两个小时。至于是辰初还是辰正,就靠泾河龙王自己掌握了,从这里可以看出,玉帝的圣旨还是比较宽松的,无论是行云、发雷还是布雨,都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泾河龙王与袁天罡打赌,为了获胜,擅改时辰雨数,已犯了死罪。当然,作为“司雨大龙神”,堂堂正正的天界“正神”,虽然身份地位不高,“天道昭昭”,但是他也当然知道也是天庭是“讲人情”的,只是他的人情还未“讲到”,便被处斩,实在可惜。

2.奎木狼。

奎木狼化成黄袍怪私自下界,找被贬下届的情人“百花公主”,百花羞下届轮回后已失去前世记忆,被黄袍怪强占了宝象国的三公主“百花羞”13年,还生了两个妖孩。奎木狼是真武大帝座下的仙官,私自下界,玉帝贬其“去兜率宫与太上老君烧火三年,带俸差操”,也就是免除其职事,带俸禄服苦役。因为奎木狼和百花羞在天上有约,又与孩子骨肉分离,玉帝便不再追究其“与凡人通婚”之罪,这一罪责可是要问斩的。当然,奎木狼之所以能够“轻轻处罚”,估计真武大帝没少给他讲情。

3.沙和尚。

沙和尚是卷帘大将,他“只因在蟠桃会上,失手打碎了“玻璃盏”,玉帝便判其八百“杖刑”,将其“贬下界”,又判“每七日一次飞剑穿胸胁百余下方回”。打碎琉璃盏的算是“失仪”判的刑罚算是比较重的了,有杖刑、贬下届,还有“法外苦楚”的“私刑”。考虑到玉帝为天庭正统,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重罚身边人,也可以理解。再考虑到不如此重罚卷帘,他哪能得到加入西行取经队伍,最后获得“金身罗汉”的果位呢?这样一说,玉帝还是疼爱其爱将的。

4.猪八戒。

猪八戒酒醉戏嫦娥,这是“妄变形影,秽乱淫邪”的重罪,被判处“分形”,理应令其“裂魄分形,魂飞魄散,神形俱灭,永世不得超生。”看起来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天上,涉及“男女问题”都比较严重。

猪八戒自己说:“却赴灵霄见玉皇,依律问成该处决。多亏太白李金星,出班俯囟亲言说。改刑重责二千锤,肉绽皮开骨将折,放生遭贬出天关,福陵山下图家业。”如果猪八戒被判了“分形”,就不会有西游中的猪八戒,连猪毛也不会存一根。我们不知道太白金星是如何劝说玉帝的,不过太白金星既然亲自求情,猪八戒便被该判了“打二千锤、被贬下届”,这是超级“法外开恩”,从神形俱灭到只是被贬,猪八戒占了大便宜。不过八戒更幸运的是,“投了猪胎”成妖,还跟随高人学了一身的本领,连“九齿钉耙”的法宝也能随身携带,算是“走了狗屎运”了!

5.孙悟空。

孙悟空可谓是“天庭”最大的罪犯,两度招安,两度造法反不说,还偷仙桃、盗御酒、偷吃仙丹、大闹蟠桃盛会。孙悟空擅立齐天大圣名号,抗拒正法(天兵天将捉拿),偷盜财物(偷仙桃、御酒、仙丹),不受规矩,不尊礼仪,公然造反。

孙悟空犯的罪,够将其“分形”十遍八遍的了。所以,孙悟空被捉住后,被判推上斩妖台,碎剁其尸,“灭其形象”,“毁形灭性”。无奈孙悟空乃是天生地养的灵猴,学得一身本领,又吃了数不尽的仙桃、仙酒、仙丹,练就了铜筋铁骨,所以斩妖台对他没有办法。可能佛祖对孙悟空另有安排,便和观音菩萨一起向玉帝求了情,改判将其“流刑”,并受“法外苦楚”被镇压五行山下五百年。

6.瑶姬仙子、三圣母、七仙女、织女。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玉皇大帝得道,其亲人大都成圣成仙。不过其玉帝想让亲人成仙,其亲人却多有思凡之人。

瑶姬仙子是玉帝之妹,思凡下界,与凡人杨天佑通婚,生下杨昭、杨戬、杨婵二子一女。王母知道此事后,派天兵天将前去捉拿瑶姬,杨家父子誓死不从,与天兵混战,杨天佑与杨昭在争斗中身亡,瑶姬被捉回天庭关押,后被玉帝镇压在仙桃化成的桃山之下。杨戬与杨婵兄妹则趁乱逃脱,被女娲所救,后来拜师潜心修炼,得道成仙,二郎神杨戬劈山救母,将母亲救出。杨戬被封为显圣二郎真君,杨婵被封为三圣母。按天条,瑶姬仙子最少也是“处斩”之刑,仅被镇压,连二郎神劈山求母,玉帝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算是对妹妹和外甥格外“开恩”了。

三圣母杨婵,是华山的神仙,在人间遇到刘彦昌,与其相爱,私自定终身,与之成亲,还生下沉香,引得天庭震怒,将其捉拿,二郎神杨戬亲自将其关押于华山之中。后来,沉香为救生母,艰辛修炼,寻回母亲的“宝莲灯”,劈开华山,将母亲救了出来。

七仙女是玉帝之女,姐妹七人中排行老七故名,她们七人都善擅长织彩绵。孙悟空大闹蟠桃会之后,原本受命前去采摘蟠桃的七人,虽无罪,却也都受到了玉帝的“训诫”,老七七仙女更是想着下届散心。终于找到机会,七女偷偷下届去玩耍,在路上遇到前去苦工的孝子董永。最后,董永与七仙女在老槐树的见证下结成夫妻,并生下了一个男孩。后来,玉帝查出小女儿私下凡尘,跟董永结为夫妻的事,不禁勃然大怒,将七仙女捉回了天庭。七仙女回天庭受罚,董永则在地上受苦。

织女是玉皇大帝的孙女儿,天生调皮,有一天,织女和诸仙女下凡嬉戏,在河里洗澡,玩的累了,便跳入“仙女湖”洗澡,牛郎在老牛的提示下,偷走了织女的“粉红色的衣服”,仙女们洗完澡各自返回天庭,惟有织女不见了衣服只能留下来。最后,牛郎更织女相爱结婚,男耕女织,并生下一子一女,生活十分幸福。不料天帝查知此事,命令王母娘娘押解织女回天庭受审。牛郎织女他们坚贞的爱情感动了喜鹊,无数喜鹊飞来,用身体搭成一道跨越天河的彩桥,让牛郎织女在天河上相会。玉帝无奈,只好允许牛郎织女每年七月七日在鹊桥上会面一次。

受到天条处罚的还有“八仙过海”的八仙、降龙罗汉济公、偷盗灵芝仙丹的白素贞等等。

天规天条的相关的书籍有《太上老君金口科玉条正律》、《道法会元》、《混洞女青诏书天律》、《玄都律文》等。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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