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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治疗的首要目的是功能恢复,而不是解剖复位

 quzhangke 2023-10-30 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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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书友会
第368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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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导读:骨折治疗的首要目的是保障患者的功能,其次才是解剖复位,如果过度追求复位反而可能导致二次损伤,得不偿失,在临床上当引以为戒。(导读/依伊)

—本文约1050字,预计阅读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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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过度追求骨折的解剖复位

作者/陈怀炯

简介:陈怀炯(1944—),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人士,天全县中医院退休医生、院长。2006年四川省十大名中医;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先后获得多个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陈怀炯医生主治骨科,因其高超的医术、崇高的医德倍受市民赞扬,被天全人尊称为“大先生”陈怀炯出生于行医世家,从乾隆年间算起,陈氏家庭行医已有100多年历史。

中医治疗骨折的首要目的是恢复患者的肢体功能,其次是外形,而不仅仅是恢复其解剖位置,对骨折的治疗效果着重以功能上的成功与否来衡量。我国著名中西医结合骨伤科专家尚天裕教授亦认为:“功能是骨折治疗的生命。”

在临床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骨折都要解剖复位,或者有移位的骨折就必须复位,达到解剖复位不一定比非解剖复位的最终功能恢复好、恢复时间短,关键是对骨折复位适应证的选择要准确,这就需要医生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尽力做到在不影响功能恢复的前提下争取良好的复位是中医骨科的复位原则。

临床上常有因过度追求解剖复位而反复进行多次手法整复,导致骨折部齿状面的破坏及血管神经软组织损伤加重;或不明机制时进行暴力整复,破坏了骨折内在的稳定性和有利因素,造成固定困难或反复移位,以致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或出现功能障碍等。

如果对复位时机把握不好,在肿胀及软组织损伤较为严重时复位,很可能造成筋膜室综合征等严重后果,造成不必要的人为伤害,影响恢复。如果由于创伤本身的严重性、广泛性和复杂性,在患者受伤肢体功能难以完全恢复的情况下,首先应考虑患者主要功能的恢复,其次才是复位乃至可放弃部分骨折的对位,争取保留功能形态的最大恢复,不能以损失功能的代价而换取骨折的对位。

有些骨折虽然有不同程度的错位,但并不一定需要复位,通过中医的辨证治疗,其功能形态的恢复与解剖对位的最终治疗结果并没有显著差别。作为骨伤科医务工作者,应该努力争取患者受伤肢体功能的完全复原,准确把握好骨折对位与功能修复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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