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发布,与旧版相比,做出了哪些改变? 我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发布已有20余年,如今,新修订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已经实施,还没有了解过的朋友,快来看一下吧! 新修订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指标、卫生限值及检测方法,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其他室内环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在【室内空气质量要求】中,新标准做出以下改变: 1、新增部分指标 新增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和细颗粒物等3项化学性指标及要求,室内空气质量指标由原来的19项变为22项。 2、调整部分指标 调整5项化学性指标(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甲醛、苯、可吸入颗粒物)、1项生物性指标(细菌总数)和1项放射性指标(氡)要求。(注:二氧化碳限值虽未调整,但要求由“日平均值”修订为“1h平均值”,其他指标均有收严。) 3、修改部分指标名称 “空气流速”修订为“风速”;“菌落总数”修订为“细菌总数”。 4、其他修订内容 将温度、相对湿度和风速备注中的“夏季空调”和“冬季采暖”,修订为“夏季”和“冬季”;删除细菌总数备注(依据仪器定);将氡备注中的“行动水平”修订为“参考水平”。 整体来看,新版标准对室内空气污染物要求更严格,防治手段也更细致。作为鉴定室内空气污染损害的必要依据,新版标准的实施也将对相关工作的开展产生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以此为参照,室内空气监测设备及净化设备也将变得更加重要。室内空气质量的优劣与空气流通性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关闭门窗时间越长、空气流通越慢,室内空气污染指数便会越高;其次,室内温度也是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温度较高的情况下,有些家居设施会释放出有毒气体,污染室内环境,如果空气流通性又差,空气污染指数便会迅速增加。 针对这种现状,新版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也制定了相应规定。 ①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异常臭味。 ②室内空气质量指标及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对检测环境的要求 ①采样前,应关闭门窗、空气净化设备及新风系统至少12h。 ②采样时,门窗、空气净化设备及新风系统仍应保持关闭状态。 ③使用空调的室内环境,应保持空调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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