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场外个股期权的运行模式

 發發期权酱 2023-11-02 发布于广东

券商系统的场外期权运作在看涨期权期权合约签署后,由券商交易员使用券商自营账户买入一定数量的标的股票对冲。若后期期权未触发行权,券商对冲持仓部分发生亏损,只要亏损额小于权利金即可盈利;若后期期权触发行权,需要支付投资者以名义本金计算的盈利。

一般情况下,由于初期对冲比例较低,持仓盈利难以覆盖应支付给投资者的金额,加上收取的权利金,一般券商会出现微利或亏损。

对冲比例的确定、权利金的确定、投资者整体赌对股价波动概率均为关键。

针对看涨期权而言,券商一般采用Delta中性对冲,即保持买入的股票波动等于BS公式计算出的期权价值波动。由于BS公式计算的价格太过理想,且定价要素期初价、行权价、期限、利率、波动率、正态分布函数可操作余地较大,往往有一定的主观裁量空间。

当买入对冲比例过高时,若后期股价回落,期权未行权,对冲持仓部分就将面临亏损,若亏损比例超过收取的权利金,整笔交易不但投资者损失全部权利金,券商也将面临亏损。当买入对冲比例过低时,后期股价上涨,期权行权,对冲持仓部分收益不足以支付投资者期权盈利,券商同样也将面临亏损。

在波动率方面,由于无成熟期权市场可以测算标的股票的隐含波动率,只能通过标的股票历史走势测算过去一段时期的历史波动率。若场外期权生效后,波动率放大且大幅上涨,使用历史波动率测算的对冲比例就会出现偏差,导致券商出现不完全对冲,引发一定损失。

在对冲平值期权时,Delta值初始约为0.5,即为了完全对冲,需要买入名义本金*0.5市值的标的股票,之后随着股价上涨非线性提高。若名义本金金额较大,股价波动时调整对冲可能对市场造成冲击,因此券商要求标的股票流动性良好。

1)投资者盈利模式

参与场外期权定制的投资者唯一的盈利模式就是,市场往预期方向波动,获取期权利润。

2)券商盈利模式

券商盈利模式的核心在于做期权卖方,吃大概率收益,处于长期赚小钱(权利金),偶尔亏大钱(赔付投资者盈利)。

在理论上,券商使用Delta中性对冲可以保证对冲的期望亏损小于收取的权利金,从而在概率上获取长期稳定收益。

很多最初接触场外期权的投资者认为,场外期权就是和券商作为对手盘赌博,投资者赌对股价波动券商就要赔付相应收益,券商赌对股价波动投资者就要赔付权利金。

实际上,作为风控严格的持牌金融机构,券商几乎不可能使用这种盈利模式。但是,券商在对冲过程中,可能给予对冲交易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确实可能出现一定的风险暴露。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