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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质夫: 陈公博、褚民谊、陈璧君在苏州监狱

 独角戏jlahw6jw 2023-11-03 发布于江西

引子

*本文摘自《文史资料存稿选编》日伪政权,作者郑质夫,曾在汪伪县级税务局任副局长等职。

公检法狱从来都是藏污纳垢之地,历朝历代均难以免俗。

正文

1943年至1945年,我在苏北泰州、扬州先后担任注伪县政府以下的税务所主任及具税务局副局长。当时有些原国民党司法人员和我是同僚,也有一些住在泰州,靠我们津贴维持生活。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这些原国民党司法人员赶往苏州接收汪伪法院,一跃而以胜利者姿态变成接收大员,组成国民党江苏高等法院。我和原汪伪苏北税务总局局长卞斐园前往访友,适被原在泰州的高院检察长韩焘所见,当晚派法警将我速捕羁押于看守所。韩焘将我拘押,意在勒索,但未能得逞,我则到往日同事吴寿甫等的招呼而得到优待。

郑质夫: 陈公博、褚民谊、陈璧君在苏州监狱

1945年冬,大汉奸陈公博、褚民谊、陈璧君等亦被送来看守所羁押于优待间。看守所挑选一些在押者迁入“作陪”,我也是其中之一。我们在看守所优待间是每人一个房间,只是陈、褚二人的房间多一张两屉长桌。我们终日不“收风”,可以自由往来交谈。我因擅长毛笔小楷,被陈、褚选为抄录答辩书,于是我有机会接近他们二人。1946年3月,陈、褚等三人移押苏州监狱,我与一些在押者亦被选一同前往“作陪”。

当时苏州监狱设礼、义、廉、耻四个在押间和一个女犯问。礼字间关押陈公博等大汉奸;义字间关押的大部分是汪伪期间的乡保长之类;廉字间关押盗窃刑事犯;耻字间关押共产党人和政治犯,此间管理最严,生活亦最苦,常听到脚镣声。女犯间最小,紧靠礼字间后壁。陈璧君在女犯间内另住一个房间,有侍女陪同。

礼字间最高级,是一幢十间对排的平房(每排五间),中间有一餐厅式的水泥走廊,上有高耸的玻璃气窗,空敞亮爽。每间监房前后有铁柱玻璃窗,光线亦好。除陈公博、褚民谊每间住二人外,其余一般每间住四人,都是些汪伪的高级官员。在进门处有两间并排厢房,原为看守人员住的,此时拨给陈公博、陈璧君等人作为书房。由于女犯间与礼字间近在咫尺,有一条走廊相通,因此陈璧君日间均来书房看报。礼字间一般不收风,下棋、读书、看报听便。狱中的工作人员,大都是在汪伪时期与我一起工作过的,如教诲师蒋锉即与我同期任汪伪税所主任之职,因此他们亦经常前来聊天,对陈褚等三人亦不例外。

狱中的伙食实在使人望而生畏。每天上午9时与下午4时,由犯人抬来一大桶级泥砂交杂,霉气冲鼻,实在不能下咽。另外每人一瓢菜汤,少油无盐。这样的饭菜,礼字间的犯人均望而却步,因此纷纷设法由家人及亲友或雇人每日送来三餐饭菜,且多美味佳肴。少数困难者,吃吃残羹剩饭也足够充饥了。义字间亦有少数人照此办理,或者贿赂看守人员代购食品充饥。其余大多数人及廉、耻两字间,则无此条件,需要吃狱中泥饭淡汤,因此大多数人患有肠胃病及营养不良症。

郑质夫: 陈公博、褚民谊、陈璧君在苏州监狱

陈公博无论在看守所或狱中,都是装腔作势,沉默寡言。他与褚民谊隔壁相处,但是互不交谈,视若陌生。他对陈璧君则避而远之。据了解,他们在汪伪政权中即有权利之争,形成陈公博、周佛海、陈璧君(包括褚民谊)三派鼎足而立。从陈璧君谈话中得知,汪精卫死后,陈公博继承伪政权,即排挤汪的嫡系,免去褚民谊的伪外交部长职务,经陈璧君力争,才给褚民谊以伪广东省长之职。陈璧君因失去依附,以伪中央监察委员身份常往广州,实际上掌握广东省大权。

约在1945年底或1946年初,国民党江苏高等法院检察官将公诉书送交陈公博。他思考了几天,最后伏案三天完成了答辩书,要我用毛笔小楷抄写十多份,每份有十儿页。公诉书的内容,是根据国民党当时新颁布的《惩治汉奸条例》列举他的九条罪状,引经据典,文字深奥,但又离不开法律术语。陈的答辩书类似演讲稿,长篇阔论,既无格局,又无法律语气,但均是针锋相对。例如,公诉书中有“献媚敌寇,为虎作伥,置沦陷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等语,而陈的答辩书则说“……比之胜利之后,接收大员强占民房,劫夺民财,饱人私囊,弄得民不聊生,鸡犬不宁,恐怕要好得多吧”等等(以上都是大意,原文或有出人)。当公开审讯之日,他照文宣读,并散发给在场的新闻记者。我在抄写时及开庭后,均曾提出意见,说这不是为自己辩护,而是揭露当局弊端,于已不利。他则笑笑说:“我的问题,不是法律条文与罪恶问题,法院也无权处理我,不过形式而已。我的问题,要由蒋先生(指蒋介石)决定。”他又说,蒋介石对他的处置,要考虑以下两个问题:第一是国共和谈。如果国共不战不和,谈判时间越长,对他越有利。蒋介石为了争取各党各派,以加强对共产党的谈判力量,则他可能获释。如果谈判破裂,内战必起,蒋介石则必进行军事独裁,排除异己,对他不利。若…·旦和谈成功,国共合作,蒋介石为了掩盖其勾结敌伪,消极抗战,积极反共的事实,则他绝难幸免。他还用寒暑的升降作比喻,向我解释,说从国共和谈问题上可以揣度出蒋介石的内心矛盾所在。第二是国民党内部派系之争。当时国民党有亲日保汪的元老派如戴季陶、居正、何应钦等,力图保存汪系,以抗衡掌握接收大权的CC派,因此他(陈公博)是惟一可以利用之人。CC派已将沦陷区物资大部分抢劫占有,他是惟一知情之人,因而必须杀之以灭人证。所以他的安危则系于两派斗争之胜负。这就是他苦思冥想之处。他的答辩书其所以如此写法,并公开散发,就是一种揭露,以争取舆论,进而争取蒋介石的知情,有利于元老派斗争的论证。这是陈公博当时对我谈的大致内容。

我与汪伪吴县县长陈展如陪同陈公博住礼字间一号。当时看守人员对我们有所交待,即注意陈之行动,防止他自杀。当时,每天来找陈的人很多,据说都是国民党要人派来的代表,但陈则讳莫如深,不予透露。有一天晚上陈对我说,形势有变化,恐怕难免于死。他说,国共和谈不顺利,蒋介石要发动战争,不顾元老派的规劝,首先要消灭汪系,以解除后顾之忧。陈公博为了争取蒋的宽宥,决定直接写信给蒋,要我用毛笔正楷抄送:他考虑了两天,小着手起草。由于他是个大汉奸,当过汪伪政府的“代主席”,在押的中小汉奸和狱中官吏,均以取得他的一纸墨迹为“荣”,于是争相请他写对联、立轴、扇面,礼字间犯人当然近水楼台。他屈于当时环境,只好应付,因此终日忙于挥笔,而他想写给蒋之信,竟末写成即伏法。我还记得他信的开头两句是:“蒋先生:我对汪先生事已了了,但对您的事还没有尽瘁……”

1946年4月,陈公博被江苏高等法院判处死刑。6月初的一天上午,监狱看守长拿来两张宣纸,要陈立即写一幅对联,我将墨研好,他执笔就写,上联是“沧海以能容乃大”,下联是“明月不常圆为心”。当他写到最后“为心”两字时,看守来通知去见人。这时砚中墨匕干了,我赶紧添水加研未浓之时,他匆匆忙忙蘸着淡墨写完最后两个字,并加下款“陈公博”三字,就搁笔随同看守前往。他一出铁门,见有一批武装法警在等着,他意识到是临刑,自言白语地说了一声“是执行”,就转身迅速返回礼字间一号。他对我和陈展如说:“现已执行,我们永别了。”他打开皮箱,取出尖头皮鞋、丝袜、毛料西装裤、绸长大褂等,在我们协助下换穿整齐,然后和大家握手,径直走出。后据目睹的看守人员说,陈公博走到刑场后,被法警用手枪击毙。

褚民谊曾与汪精卫、陈璧君等同时留学法国。其妻是陈璧君堂妹(有说是陈璧君的丫头),比褚小22岁,因此汪、褚是姻亲,关系密切。抗战前,汪精卫任行政院长(以下原PDF缺白,不知何故)……

郑质夫: 陈公博、褚民谊、陈璧君在苏州监狱

哦”了一声,自进房间揩汗。法警命令各回房间,分别上锁,独二号房例外。陈璧君关在书房中大喊:“请暂缓执行,我为他申请复判。”法警说:“申请归申请,执行归执行。”陈又大叫:“蒋先生太不讲信用。”褚听陈壁君要求暂缓执行无效,乃用水揩洗全身,换上全身中装、丝袜、皮鞋,外加长大褂,然后独自走出,分别到各房间在洞口处和各犯人握手,便随法警而去。后据看守说:褚出了铁门,一法警和他并排边走边谈话,到达刑场时,后跟法警趁褚不介意之际,用手枪从后面射击一枪,子弹由背穿前心而出,楮一个转身仰面倒地。

汪精卫的妻子陈璧君,不但是整个礼字间的泼妇,而且在整个监狱中也首屈一指当时除了陈公博外,她的“名望”最大。而且她泼辣敢言,国民党权贵仍不断与她来往,狱吏怕她说坏话,也曲意奉承。

郑质夫: 陈公博、褚民谊、陈璧君在苏州监狱

陈公博、褚民谊先后被处死后(这时陈璧君已被判无期徒刑),礼字间一部分人贴赂法院得以释放,个别年老者由于绝望,则诵经念佛,祈求“超脱”;一部分人则下棋消遣。其余之人由陈璧君纠集于书房中,提供一些诗词、古文和字帖、纸张,指定汪伪立法委员龙沐勋(抗战前曾在暨南大学、中山大学等校任教)进行辅导。陈璧君把汪精卫的诗诵不绝口,她自己有时也作诗填词。她还订了各种报纸,每天上午先通览一遍,然后选定专题,命我朗读,她再发表议论。她对国共战争消息很敏感,十分注意。到了下午,她有时向大家讲国民党人物野史,很多荒诞不经。

陈壁君在狱中仍是过着奢侈的生活。她身边有一个侍者,可自由出人监狱,送一日三餐和信件报纸。另有一个女看守,名义上是看守陈璧君,实际上则听陈壁君使唤,做交通员,出入不受检查。我们对外通信,带进金钱与物品,亦通过她办理,均不经过监狱。陈壁君除一日三餐外,还有人参汤、高级点心、水果等。有的是其子女送来,有的则是女看守买进。及至褚民谊枪毙后,她情绪暴躁,无事生非,动辄骂人。她子女为了安定其情绪,送来进口货杜冷丁,由她自己在臂上注射。开始每天一针,针后精神旺盛,谈笑自如,日久成瘾。因该货价格昂贵,偶有短缺,则日夜不宁,哭闹不休。有时她取出黄金,由女看守到市场药店寻购,以解瘾癖。由于她情绪日恶,加之杜冷丁成瘾,行动亦见怠惰,虽礼字间书房与女犯间近在咫尺,她也不愿自己行走,每天上下午往返,由青壮年男犯人二名用藤椅手抬接送。凡此种种丑态,监狱亦听之任之。

陈璧君虽身在狱中,与国民党权贵仍接触频繁。她并不外出见人,经常有人直接进人书房密谈,我们均须回避。其子女以及十个干女儿经常出人书房,任意逗留,不限时间,有时即使不叫我们回避,但她们都用广东土语交谈,我们亦无法听懂。有一次,她对我说:“司法院长居正刚才派人来过,我想请你用毛笔正楷抄录一部《资治通鉴》送他,纸笔伙食由我供应。”我当即应允,但后来未及完成我已获释。还有一次她对我说,她在广州有一幢房子,地板下埋藏有几只箱子,日本投降时,未及撤走,她已被捕。该房后由宋子文占住,宋去南京,房子并未让出,派专人守着,接收大员未敢进人查抄,她女儿曾去见宋子文,要求取出箱子。宋告,当前还不能由你进屋,恐为人所知,招致麻烦,但嘱放心,已交待看守人员,绝对保持原状,不准移动分毫,俟有机会,再行通知你们进去取物。听说陈壁君和褚民谊在广东搜刮的金银财物,均藏于此地下箱内。由此可见,国民党权责人物与陈壁君是互相通气的。

江苏高等法院的一些人员,在抗战期间群集于苏北扬州、泰州二地,或投汪伪任职,或寄生汪伪谋求津贴。日本投降后,这些人一变而以胜利者自居,执掌司法大权,结伙成帮,有组织地进行敲诈勒索。他们日间披着法衣,威风凛凛,对犯人凶狠恐吓,夜晚则诱骗勒索。因此,犯人的判刑或释放,以及判刑之轻重,均以黄金多寡与有无为标准。他们出面联系的人,主要有在汪伪组织任过职的现任书记官吴寿甫、毛寄祯、洪惜如等。这是因为这几人情况了解,人事熟悉。每至夜晚,他们分别邀约各在押人之家属至家中谈判,或遣送到某法官家进行谈判。不数月间,他们都成了富翁,买房置产,家中富丽堂皇,陈设新颖,鸦片灯彻夜不熄,手指金戒透明,真是腐化已极。

高院检察长韩焘,苏北泰州人,敌伪时期住在泰州,我常给予接济。日本投降后,韩焘赶往苏州,摇身一变成了接收人员。韩就任伊始,我到苏州,被其发现,当晚韩即手令法警将我逮捕拘押于看守所内,然后通过与我在汪伪泰州税务所共同任职的现任书记官吴寿甫,将我妻子叫到苏州,住吴家中。吴用哄吓诈骗的手段,索要黄金10大条(100两)送给韩焘,他的酬劳在外,一经办到,立即释放。我妻子实无力筹措,拖延了半年之久,虽经一再威吓,他们的目的仍未达到。韩焘一怒之下,即将我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之罪起诉,交由法官凌服尧(苏北盐城人,鸦片瘾很大,敲诈勒索最凶狠)多次开庭审讯,每次开庭,凌迭以判处死刑相威胁。在这同时,他们通过吴寿甫向我索要金条,由10大条减至8大条,最后降为5大条,我仍无法支付,结果判我无期徒刑。后经最高法院改判为10年。

汪伪时期的苏北泰州前后两任商会会长朱受五、吴啸伯(均系工商地主)亦以汉奸罪被捕关押在苏州看守所,与我同住一室。他俩大量贿赂,因而两个月后即获释回家。而另一个汪伪南通商会会长陈士表,拒不行贿,结果被判了5年徒刑,与我同押监狱礼字间,后来他再通过贿赂而保释出狱。又汪伪吴县县长陈展如和泰州县长朱汉,亦分别经过贿赂,各只判刑5年,服刑一半即行获释。

据陈壁君说,大汉奸周佛海关押在南京监狱,经过与最高法院谈判,讨价还价,最后以300根(或500根,我记忆不清)大条(每条10两)贿赂达成协议,由判死刑改判无期徒刑。宣判后,周曾派人密告于陈,后来周病死狱中

苏州监狱门前有一个油条店,专为犯人作保。监狱有规定,服刑一年,即可进行保释,而无论何地何人,认识与否,该店均愿为之作担保,惟一条件,即必须送礼送钱。1948年9月,人民解放军进抵长江北岸,国民党准备逃走,除陈璧君及汪伪省长等被判无期徒刑的犯人外,,一律交保释放。我们大批获释之人,均是该油条店分别盖章作保的,当然都分别送礼送钱。后据了解,监狱与该油条店有密切经济关系,利益均沾。

(1978 年)

资料来源:

《文史资料存稿选编》日伪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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