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社会舆论讨论“能不能吃狗肉”的问题时,都会有人问:猪牛羊能吃,狗为什么不能吃? 狗对人类而言,是情感寄托的宠物,是导盲、陪护的伴侣,是放牧、打猎、搜救、缉毒、检查、护卫、运输的工作搭档,是忠诚的朋友,是亲密的伙伴。这倒不是今天才有的定位,因为狗这种动物从最开始出现,就确立了和人之间的特殊关系。著名动物学家康拉德·洛伦兹的《狗的家世》一书中就提到,狗在被人类驯化之初就有别于其他畜禽,是作为同伴,而非单纯的工具和食物。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食用狗肉是理所应当的做法。照理说,对于非保护动物,将其作为食物还是宠物只是一种情感偏好,无所谓对错。但问题在于,在“能不能食用狗肉”这个问题进入公共管理层面时,它还同时成为了一个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议题。 在很多相关报道中,都有养殖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很少有真正规模化养殖肉用狗的基地,市场上的食用狗肉多是以散养狗为主,来源复杂。之所以如此,是由于狗并不适合以食用作为用途进行规模化养殖。首先,并不存在“肉狗”这个品种;其次,狗的“料肉比”高,还要考虑疫苗防病的成本,饲养成本太高,将狗单纯养来吃肉是很不经济的事。而因为狗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畜禽,也就没有相应的检疫标准,这样的狗肉是否卫生安全,也值得疑惑。 狗贩子快很准地将毒镖射入狗狗体内,惊吓之余狗狗拔腿就跑。 北京市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秘书长刘朗也说过,因为成本过高,培养肉用犬、猫,作为养殖业经营并不现实。 也就意味着,流向餐桌的猫肉狗肉,全部违反动物防疫检疫法和食品安全法,存在来源不明、运输证件不齐、检验检疫程序缺失等诸多问题。 被吃掉的那些猫狗,不是来自于偷盗抢劫,就是被毒杀而死。 而毒物残留很难在短时期内彻底清除,人食用后可能产生呕吐、头晕、腹泻等不良反应,甚至有生命危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