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江苏省中小幼儿园教师评职称出书专著撰写5万字能评高级吗?

 领航_张编辑 2023-11-06 发布于河南

  语数英等教育学术专著出版

[1]《跨文化背景下的校园文化***研究》

[2]《文化***校园文化建设的创新研究》

[3]《基于多维视角***英语教学研究》

[4]《基于新课程***语文课堂教学研究》

[5]《深度学习下的语文教学***教学理论研究》

[6]《抽象思维下的数学***及其研究》

[7]《***数学课堂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第四章 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十三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比较突出的成绩。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发行的刊物上。

(二)在市级以上教学类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1篇,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2篇以上(同一年度同一颁奖单位的只认1篇)。

(三)正式出版过与本学科教育教学相关的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四)参加编写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本人撰写教参(由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五)主持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与课题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

在乡镇以下中小学连续任教10年以上的农村教师,研究论文只需2篇,教科研课题和成果奖可放宽一个档次。

第十五条  专职教科研人员评审条件

(一)任教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满8年,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任现职以来,在本级区域开设讲座或教学示范活动年均3次以上,其中近5年在上一级区域范围不少于2次。专职教研人员每学年到学校听课不少于80节,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50节。

(三)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教育教学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5篇,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四)任现职以来,主持过市级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课题经鉴定已结题;或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提交的论文至少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五)能较好地组织区域教科研工作,任现职以来,学科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得到本学科教师一致认可,所指导教师测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六)具有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任现职以来,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五章 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十九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任现职以来,具有下列条件:

(一)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正式出版过学术著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3万字以上的教学参考用书,其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可合并减少2篇。

(二)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省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结题;或获得过省级二等奖以上教研科研成果奖。同时提交的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第二十一条  专职教科研人员评审条件

(一)任教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满10年,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任现职以来,在本级区域开设学科讲座或教学示范活动年均5次,其中近5年在上一级区域范围年均不少于2次;每学年听课不少于80节。

(三)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或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至少有4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正式出版过学术著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3万字以上的教学参考用书,其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可合并减少2篇。

(四)任现职以来,主持省级课题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国家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结题。或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提交的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五)任现职以来,本区域教科研工作组织有效,学科教学质量居省辖市前列,是同行公认的学科领路人,所指导教师测评满意度在85%以上。

(六)达到第二十条规定的专业示范要求。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