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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荡君子,承认出轨但不接受颠倒黑白

 木兰良朝 2023-11-06 发布于吉林

从《张爱玲给我的信件》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夏志清是一个真性情的学者,连说到自己的出轨,也是特别坦荡实在,就是没什么好隐瞒的,一是一,二是二,容不得别人胡诌八咧。

书中,夏志清在张爱玲写给他的第四十四封信的“按语”里写道:“他(萧俊)对张爱玲说,我因吃不惯'外国菜’而同前妻离婚,怪不得她'听了差点笑出声来’,自己当年看信也觉得好笑。其实我很爱吃美式西餐,一九四八年春季开始一直吃到一九五四年春季学期终了......”

           夏志清王洞结婚照

“我在散文里,常提到自己求学的轶事却不曾提到我的婚姻。卡洛也是耶鲁大学的硕士,她学的是古典文学,小我十岁,我们的感情很好,但我到哥大以后,找我的女孩子太多,使我动情的第一个女孩子,便是陈若曦(名秀美,英文名叫Lucy)。她似乎也对我有意,我便对卡洛说'我爱Lucy,我们离婚吧。’卡洛大哭一场。Lucy也无真心嫁我,之后嫁给段世尧便回大陆报效祖国去了。直到於梨华搬来纽约,我又出轨。卡洛便交了一个男友,决定离婚。并非如陈若曦在其《坚持、无悔——七十自述》中所说'原配早不满丈夫喜欢中国女生,发现他和王洞谈恋爱了,和人私奔并铁了心离婚。’陈若曦写了《尹县长》在《明报》连载,希望我写序并帮忙她来美,我们旧情复燃,又谈起恋爱来了。她在书里对跟我的两段情,只字未提,却借我与某编辑的一段情,对我的前妻及王洞加以人身攻击,也丑化我。”

                  老年的志清王洞

“第一,卡洛没有和人私奔;第二,王洞不是第三者;第三,我在家不喝酒,王洞何能'用酒灌醉丈夫’?第四,我办公抽屉没有锁,我最怕重量,哪有'日夜都系在腰间的办公室抽屉钥匙’?第五,王洞没有'拿刀割伤丈夫的手臂’,我手臂无伤,哪有'见面就撩起袖子未伤痕’?倒是王洞左腕尚有割腕的伤痕;第六,不知她为何把黄春明也拉进去?我与黄春明不熟,有没有见过面,不记得了。只是有一次我去加州演讲,预备在旧金山与秀美妹(我一直这样称呼她)幽会,可惜被王洞发现没有去成,之后陈若曦写信给我说她不是一人去接机而是带了黄春明来。陈若曦提名道姓,毁谤我和王洞,出版商竟不察真相,照登不误,不仅不负责任,没有商业道德,何况我也是他们的作家。我写文章,常为女人抱不平。大家知道我喜欢女人,还以为我有多少女友,我年轻时只心仪两位女士,婚后的情人就是陈若曦、於梨华和某编辑。其实我很规矩的,女人不主动,我是不会去追的,现在这两位小说家不念我曾帮过她们忙,反而真名或化名来丑化我及我的妻子。当年偷了人家的丈夫,现在又昩了良心,给这丈夫的妻子抹黑,将来我会写篇文章谈我的感情生活。”

               大学时期的陈若曦

                               
​  陈若曦

陈若曦本名陈秀美,1938年出生,台湾大学外文系毕业,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写作系硕士。1960年与白先勇、王文兴等创办了《现代文学》杂志,并以写实小说闻名文坛。1966年,28岁的陈若曦和丈夫回到中国大陆生活了七年,这七年,正是大革命的七年。她的《纸婚》可以说是一部非常不错的小说,可见她是一个杰出的作家。但为了撇清自己就颠倒黑白,就太不实诚了。作家一支笔,可以妙笔生花,生出白莲花,也可以污泥浊水,使人不辨真相。她其实不敢面对自己真实的经历,可能以为用写作的方式可以重新塑造一个清清白白的旁观者或俯视者的形象吧,不知是不是大革命七年留给她的心理映射。这一点,张爱玲也是绝对坦荡,在自传体小说《小团圆》里一一写出自己不堪的经历,与第一个男人交往时她有妻室;与第二个男人交往时以为怀孕,结果诊断是因为以前的性行为导致宫颈折断;与第三个男人还没结婚就怀孕了,结果非法堕胎,流掉了一个男胎。然后在写给宋淇夫妇的信中说:“我写到自己也很不客气。”你看,今天我们知晓的张爱玲的隐密之事,其实都是她主动告诉我们的。

相比之下,夏志清在按语中澄清的应当就是事实。后来王洞在夏去世后站出来说清,也比较可信。因为他们都没有回避夏出轨这个事实。她说:“遭人诽谤后,我必须说出这些夏志清情史。”

而於梨华文风显然和陈若曦相似,所以夏志清拿她与陈若曦一并批评而唯独没有指出那位编辑的名字,对那位编辑无疑是一种保护和尊敬。因为只有她一直保持缄默,保有尊重。现在人们对与有妇之夫有染的女性有个评价,叫知三当三,提上裙子还倒打一耙。当然,夏志清婚内背叛,的确是一种值得他自己羞愧并检讨的行为,可是因为他的坦荡,最终还是赢得了王洞的原谅和读者的认可的。

当作家们远赴天堂,人间还留有他们早就创作出来的作品。自设清白污名化相关者,反而留下更深的污点。所以,为啥要想不开,热衷于在文字中扮演一个角色,给别人安装自己臆想的“事实”呢?

至于出版商为何不核查事实就出版,原因在于他们为了盈利巴不得书中内容多些艳史和口水仗,如此岂不更博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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