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 to share the circle of friends and the signature to reprint the original article 章程框架设计是撰写章程前应当首先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主要从三方面考虑: 一是法理依据。制定章程必须认真学习并把握国家《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二是实践经验。不少地方在制定中小学校章程中已有不少成功范例,各校在设计章程框架时,应当认真参考和借鉴。 三是办学需求。设计章程框架及表述相关内容时,要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创新的经验与制度成果;同时充分考虑学校自身的发展诉求,体现办学特色。 基于以上三方面考虑,在一般情况下,中小学校章程框架可设计为一个序言、10章。这10章分别是: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能与任务(或称“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 第三章 治理结构(或称“管理与机构”、“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第四章 教学科研; 第五章 教职工; 第六章 学生; 第七章 学校与社会; 第八章 财务、资产、后勤; 第九章 校徽、校旗、校歌、校庆日(或称“学校标识与校庆日”); 第十章 附则。 以上框架涵盖的内容是中小学校章程中必不可少的基本内容。在一般情况下,设置以上10章比较可行。 在上述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各校在具体设计时,可各有特色,略有增减。例如,在各章排列顺序上,为突出“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可把“教职工”和“学生”这两章放在“治理结构”章前面;甚至可把“学生”章放在“教职工”章前面,以突出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不少学校在设计章程框架时,只涉及到资产、财务、后勤管理,而在实际工作中,学校管理还包括教学、科研、招生、人事、学生管理等多方面内容。因此,在章程有关内容中,对学校各方面管理都要适度反映。 用心,保护孩子 维护校园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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