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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复习下清产核资

 mjb0002 2023-11-07 发布于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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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要点

一、应关注上年年底的企业年报是否已经中介机构审计。

由于清产核资的基准日统一为某年12月31日,所以清产核资审计首先应关注上年年底的企业年报是否已经中介机构审计,如已审计,则可以审计后报表数作为基准数,但应注意审计要求的调整事项企业是否已调整;若上年年底企业年报未经中介机构审计,则应先进行账务审计,消除会计差错,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二、清产核资的目的是核实资产,核销资产损失是本次清产核资的重点,但并非唯一目的。因此,对清产核资审计不应仅停留在核销资产损失上,应对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核实。对未申报损失的企业资产同样应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核实企业资产是否真实存在。

三、对企业编制的清产核资报表进行审计,应设置损失认定专用工作底稿。

四、无论企业是否申报损失,均应严格按审计程序审计。

1、对企业申报核销的损失认定,采用损失认定专用工作底稿,严格按底稿要求操作,取证尽量完整充分。

2、对企业未申报核销的资产也应进行核实,不能放弃审计程序,所有资产项目仍应采用损失认定专用工作底稿。如证实确无损失,申报核销损失栏及审计认定栏填为零;如企业未申报损失,但审计发现的资产损失应在审计认定中填列,并与企业沟通,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在审计操作中,应特别注意

(1)现金清查,必须附有现金盘点表。

(2)银行存款清查,必须附有存款对账单及调节表等。

(3)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清查必须附有盘点表及抽查表,并关注实物资产是否有损坏、变质等现象,而企业隐瞒未报。

(4)在建工程必须察看工程现场,并作出记录。

(5)债权类资产应检查账龄的填报是否真实,并作出记录。如确属一年内账龄,并经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可认同企业填报;如账龄已超过2年以上,应向企业查询,并考虑是否有潜在损失发生,必要时应函证落实。

一、清产核资审计计划阶段

清产核资审计计划阶段工作内容

1、组建确定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工作小组,确定领导小组的组成(包括副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

2、向公司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资料。了解的主要内容为:业务性质、经营规模和组织结构;经营情况及经营风险;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核算办法(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等)、内部控制制度、具体的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组织(包括组织机构图、业务流程图、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到达所需时间等)、行业特殊情况说明等。

3、建立信息传递与反馈相关工作机制,如:例会制度、工作周报制度与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等。

4、制订《清产核资审计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及设计清产核资程序和审计工作底稿,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讨论。总体方案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清产核资的目的、清产核资工作范围;损失认定及经济鉴证的相关技术标准(应按报表项目分项列示参考标准及相应应获取的相关证据);信息传递与反馈机制;人员、进度的安排及工时的预算;具体审计计划及总体方案的调整或修改程序、权限;项目的监控办法及证据索引号的编制要求等。

 以下对某些项目作出具体说明:

(1)关于确定清产核资工作范围。一般应包括客户总部及所属全部的子公司(含下属二级核算单位、分支机构等),除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规定可以不列入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的单位外,全部列入清产核资范围。

(2)关于设计损失认定及经济鉴证的相关技术标准工作底稿。为了便于审计人员和客户相关人员掌握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应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分别按坏账损失、货币资金损失、存货损失、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损失等设计认定及经济鉴证的相关技术标准,设计工作底稿。

(3)关于对公司参与清产核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实施方案、总体方案及清产核资软件的使用等。

(4)向被审计单位下发《所需资料清单》等工作资料。应按照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的特点设计《所需资料清单》。并说明清产核资范围及确定依据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产权证明;企业清产核资清查明细表及申报资产损失相关证据(包括企业及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专项说明);企业认为有必须提供其他资料,包括与清产核资基准日相关的、以前年度会计及其他资料。

二、清产核资审计实施阶段

1、项目监控及现场审计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对项目总体方案的调整、审计人员的调配、进度的推进、重大问题的把握、技术标准的解释、是否需要出具经济监证证明等进行监控。

2、在清产核资审计实施过程中,参与的审计人员及协作所应按总体方案的要求,及时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馈至项目领导小组。由项目领导小组定期与客户清产核资办公室人员召开例会,进行充分地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对遇到的一些政策性问题、一些共性但现行政策又不明朗的问题及时与国资委进行沟通,取得权威部门的意见并及时反馈至各项目组。

3、项目领导小组及时完成审核,并及时书面反馈意见至项目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现场执行领导小组的意见。

4、各项目工作小组现场完成工作底稿的初步整理、获取审计证据、出具资产损失经济鉴证证明、完成一级复核。在无法获得满意的外部证据情况下,审计人员需要根据职业判断和客观评判考虑是否出具资产损失经济鉴证证明。其中,我们认为对原制度损失挂账鉴证,可按以下原则把握:

(1)资产损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尚未发生的不能确认为损失;

(2)当年发生的会计技术性差错不能确认为损失,以前年度发生的,经核查确认为损失,可以作为资产损失申报;

(3)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确认原则:一般不能确认为损失,如果是破产清算的子公司、已不存在的子公司其投资损失通过核查,取得合法证据的可以申报损失;

(4)企业内部往来不能确认为损失;

(5)违规经营的损失不能作为损失申报;

(6)有问题的负债比照资产处理(如外欠债长期无法支付的一潜盈;长期挂账的赤字,如:应付福利费);

(7)专项固定资产报废和毁损可以以企业内部技术部门鉴定为依据,但其必须是集团级的;

(8)盘亏、报废和毁损的存货应转出的进项税,应该随同资产损失一同上报。

5、各项目工作小组现场完成审计总结、清产核资报表(含清产核资软件内报表勾稽的审核及电子数据的拷贝),撰写审计报告草稿。

三、清产核资审计终结阶段

(一)清产核资审计终结阶段应考虑的问题

1、对于申报损失的证明材料不足的,与客户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进行沟通。对疑难问题向国资委进行请示。

2、撰写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

3、协助客户按国资委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尤其是对经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协助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对同意核销的各项实物资产损失,制订资产处置制度。

(二)清产核资审计终结阶段工作内容

1、协助客户向国资委申报清产核资结果并按国资委反馈意见进行回复。虽然清产核资的主体是企业,向国资委申请的主体也是企业,而作为会计师事务所,我们应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协助客户撰写清产核资报告与国资委进行沟通,主动地向国资委汇报资产损失,准备并回答国资委在审核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完善证据或补充材料。

2、完成各审计客体的工作底稿的整理、装订,二级、三级复核;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对于企业经过努力没有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的情况下,应对资产损失逐笔逐项收集完备的企业内部证据。企业内部证据应详细说明资产损失发生的原因和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与经济赔偿情况,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审计时应逐笔检查订货合同;检查其他往来科目中是否有相同单位挂账的;逐笔检查发货记录、发票,是否有债务人的收货记录;企业历次的催款记录、落实经办人责任以及对损失赔偿情况和企业内部审批程序。也就是再次核实损失发生的事实和金额。在事实和金额确凿的前提下,注册会计师可出具鉴证为损失的鉴证意见。

对各内部往来单位欠款发生坏账损失,应收内部单位的款项进行对账,核对不符的挂账,不能作为损失申报。同时,审计中对于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做出专项说明,审计人员在审计时要注意损失的真实性,进行逐笔核对,落实损失的数额,必要时与债务人进行发函核对,确保金额的准确。避免小金额的应收款落入个人“口袋”的现象。在审计时,有些应收款挂账时间相当长,具体经办人、主管领导、企业负责人等全部离开本企业,无法核实损失发生的事实;部分应收款损失的金额难以确定,如:债务人虽进入破产程序,但破产清算程序未完结,损失金额不明确;损失的事实和金额都难以核实的情况。对于这些损失,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无法按照清产核资文件规定出具原制度损失鉴证意见的,企业可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个别认定法或账龄分析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审计时关注坏账准备政策制定的充分性和稳健性,结合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特点和资产质量状况,判断资产减值准备政策制定的公允性、客观性。另一方面,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计提秘密准备,杜绝企业利用清产核资政策多提坏账准备,使应收款不能反映企业实际状况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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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个清产核资报告的参考模板:

XXXX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XX专审字[2021]第X-XXX号

X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XXXX XXXXXXXX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目录

关于XX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 2 -

一、执行的审计工作...................................................... - 3 -

二、清产核资工作范围.................................................... - 3 -

三、清产核资的行为依据和法规依据........................................ - 5 -

四、清产核资过程及实施情况.............................................. - 6 -

五、清产核资审核结果.................................................... - 7 -

六、清产核资的处理意见.................................................. - 7 -

七、重大事项专项说明.................................................... - 9 -

八、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适用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 - 9 -

九、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 9 -

附件:................................................................. - 10 -

关于XX有限公司

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XX专审字[2021]第X-XXX号

XX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以2021年XX月XX日为基准日编制的企业清产核资报表。企业清产核资报表已由贵公司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的规定编制。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及相关要求编制企业清产核资报表,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规范清产核资组织管理工作,保证提供的会计资料以及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执行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清产核资报表进行审核,对贵公司提供的清产核资资料和清查出的损失及挂账进行鉴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一、执行的审计工作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贵公司提供的清产核资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清产核资工作程序的合规性进行核实。

(二)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了解相关内部控制、监盘实物资产、核对和询证债权债务、逐项逐笔核实支持各项资产损溢金额的相关证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三)评价贵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对贵公司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损失挂账申报核销项目审核说明。

(四)审计组织工作。我所作为贵公司本次清产核资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全部专项财务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质量控制。各会计师事务所对负责审计的单位出具了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对贵公司进行的清产核资审计工作共有X家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的单位为: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被审计单位名称





【本所作为参审所时此段应删除】

二、清产核资工作范围

(一)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公司成立的时间、地点、营业执照号码、注册地点、注册资本、法人代表、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等情况】

(二)清产核资范围

按照公司的决算报表统计口径以及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次清产核资的范围为公司及所属全部的子公司的全部资产,其中:资产总额XX元,负债总额XX元,所有者权益XX元(含实收资本XX元,资本公积XX元,盈余公积XX元,未分配利润XX元),少数股东权益XX元。参加本次清产核资所有子公司如下:

单位名称

投资比例

控制关系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XX公司






XX公司






其中:根据清产核资政策可以不列入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直接以其账面数作为清产核资结果的子公司如下:

单位名称

投资比例

控制关系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未参加原因

XX公司






XX公司






【企业所属下列子企业可以不列入参加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直接以企业账面数作为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

 (一)子企业新成立不到1年的;

 (二)子企业因某种特定经济行为在上一年度已组织进行过资产评估的;

 (三)子企业资产、财务状况良好,经财务审计确实不存在较大资产损失或者潜亏挂账的。】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清产核资的子公司,经批准直接以其账面数作为清产核资结果的子公司如下:

单位名称

投资比例

控制关系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未参加原因

XX公司






XX公司






【对于涉及国家安全、不适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特殊子企业、依据所在国家及地区法律规定进行审计的境外子企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尚未规定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关单位,可由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于自行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企业,须对其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内部审计。】

三、清产核资的行为依据和法规依据

(一)法律依据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9月9日颁布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

2.2003年9月13日颁布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

3.2003年9月13日颁布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3号)。

4.2003年9月13日颁布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

5.2003年9月18日颁布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8号)。

6.……

(二)行为依据

1.20XX年XX月XX日XX部门XX号文件《关于同意XX公司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函》。

2.20XX年XX月XX日XX部门XX号文件《关于同意XX公司子公司以账面数作为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函》。

四、清产核资过程及实施情况

(一)清产核资基准日

贵公司清产核资基准日是201X年XX月XX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贵公司于201X年XX月XX日至201X年XX月XX日期间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

(三)清产核资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情况

1.立项和审批

经贵公司提出申请,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XX年XX月XX日下发了XX号《关于同意XX公司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函》文件,批复同意贵公司立项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2. 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

贵公司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国资评价[2003]73号)制定的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指定清产核资机构【内设的财务管理或资产管理等机构或者成立多部门组成的临时机构】,负责本企业清产核资有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并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工作联系。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工作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组织和实施。

(1)账务清理。对纳入本次清产核资范围内的各公司、单位的各类帐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2)资产清查。对纳入本次清产核资范围内的各公司、单位的资产通过盘点、核对等方式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对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进行清理,并对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进行核对。

(3)价值重估。对清理出的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被审计单位如果没有价值重估可以删除】

3.会计事务所审计

贵公司聘请本所作为本次清产核资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的工作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并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对企业损失及挂账进行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

五、清产核资审核结果

(一)企业申报处理的资产损失

截止201XXXXX日,贵公司在此次清产核资中共申报处理资产损失XX元,申报处理的资产损失占资产总额XX%。其中资产清查损失XX元,资产预计损失XX元。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的资产损失

经审核确认,贵公司申报核销资产损失(盈亏相抵后)XX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XX元,长期投资损失XX元,固定资产损失XX元……。

经审核确认,贵公司根据《XX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申报预计损失XX元。其中:应收款项预计损失XX元,存货预计损失XX元……。

六、清产核资的处理意见

(一)申报待核销净损失的处理预案

经审核确认的贵公司资产清查损失金额为XX元,其中:申报核减所有者权益XX元,自列损益XX元。

核减所有者权益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拟核减未分配利润XX元;

2.拟核减盈余公积XX元;

3.拟核减资本公积XX元;

4.拟核减实收资本XX元。

经审核确认的按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减值计提与财务核销管理办法》(财资字[2006]126)贵公司资产预计损失金额为XX元,拟建议转入贵公司201X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XX元,其中:

1.坏账损失XX元;

2.存货跌价损失XX元;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XX元;

4.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XX元;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XX元;

6.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XX元;

7.固定资产减值损失XX元;

8.工程物资减值损失XX元;

9.在建工程减值损失XX元;

10.无形资产减值损失XX元;

11.商誉减值损失XX元;

12.其他减值损失XX元;

(二)申报处理资产损失原因分析【简要分析各项资产损失形成的原因,可以从企业管理、执行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

1.资产损失

2.资金挂帐

(三)处理损失及挂账、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将产生的影响【分析企业本部及列入清查范围的子企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尚可用以后年度利润弥补的亏损在处理损失及挂账前后的情况,可采用表格形式列示;清产核资范围内各单位承受处理损失的能力;处理损失挂账对未来经营与财务状况的影响,包括对未来的经营发展是否可以减轻包袱、优化资产质量等。】

七、重大事项专项说明

(一)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有可能对企业损失及挂账的认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例如对已认定重大损失获取证据的充分性;对企业申报但未确认的重大损失说明原因,是否存在重大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对已认定的重大损失可能产生影响的重大期后事项、或有事项】

(二)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企业重大资产和财务问题以及向企业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1.存在的重大资产问题

2.存在的重大财务核算问题

3.改进建议

(三)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对资产的价值重估【如果不存在,可删除】

1.有关情况及原因的专项说明

2.取得由国务院或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和核准同意文件

3.价值重估的项目价值重估方法及说明

4.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四)其他

八、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适用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

【描述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存在的缺陷】

九、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限于贵公司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清产核资工作中的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账之用。

附件:

1.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

2.损失挂账申报核销项目审核说明【即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

3.损失挂账的证明材料

4.主审会计师的资质证明和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他相关工作材料

XX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广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一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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