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刚参加工作那阵,工资低,同事间常有借钱的事。一般说来,都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没有谁故意要占谁的便宜。
但也有个别同事,借钱时言之凿凿,借完却若无其事,迟迟不还,让人心里很是纠结,直接要吧,抹不开面子,不要吧,自己经济也拮据,左思右想之间,就成了折磨人的事。
有个星期天,我去菜市场买菜,碰见了一位姓张的同事,他正在买鱼,说家来了客人,他想买条大点的,可身上的钱没带够,问我有没有八元钱。
我想,八元钱不整,不好记,就给了他十元钱。张同事却执意给我找回二元钱,说八元刚好,刚好清了。我当时也没细想他话里的意思,八元就八元吧,接过他找的二元钱,然后就走了。
一晃两个星期过去了,我们天天见面,却始终不见他提还钱的事。
我纳闷,张同事忘性可真大,还是他手头紧?可连续几天中午,在职工食堂,我看见他要的都是红烧肉。红烧肉谁不爱吃呀?思来想去,八元钱也不是小数目,凭什么让他去挥霍?
有天下班后,我尾随张同事到没人的地方,鼓足勇气说:“那天你买鱼,在菜市场,借了我八元钱的事,还记得不?”
张同事颇吃惊地看着我说:“记得呀,怎么不记得了?你好好想想……三个月前,我路过书店,你买书钱不够,借了我八元钱,不是刚好清了吗?”
我一拍脑袋,呀,真有那么一回事,我竟忘得一干二净。原来借钱不还的人不是对方,而是我自己,我当即窘得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件事给我一个深刻的教训:凡事不能老记着别人欠了我们多少,也要多想想我们是否欠了别人什么,是否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妥。古语云:吾日三省其身。多反思,常自省,我们才不会成为我们鄙视的人,不会成为那令人讨厌的借钱不还的人。
(已载11月2日《德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