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的错误》看的晚场,上座率不高,稀稀落落地坐着几对情侣。 电影结束直到字幕走完,灯光全部亮起,大家还都一动不动地钉在座位上,一脸懵逼,我都能看到他们头顶浮现的黑人问号。 走出影院的时候,后排情侣还因为讨论剧情几乎吵了起来。 提前重温了一遍原著小说打底的我,也闹不住电影后半段的信息错乱,忽然又戛然而止。 回来扒拉了些影评,发现大多数都是在做同一件事:帮大家梳理出一个故事逻辑。 而且他们每个人都能整理出一套故事来,你看哪个都觉得有道理,这个是暗示,那个是隐喻,脑洞开一个补一个,都属于二度创作了。 后来我想明白了,这就是制作方要的效果,有话题性,让大家广泛讨论,变着姿势解读。 而真正的所谓“真相”,制作方早就在海报里告诉你了:没有答案,不如发疯。 没有答案不行啊,观众不答应啊,花了一个半小时在电影院,不是到这儿买《十万个为什么》来了。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一会儿想凶手是谁,一会儿想到底马哲有没有三等功,一会儿又想最后那个孩子是不是智障。电影里的马哲,因为得不到合理的解释,发疯了,场外的观众想不出合理的解释,也要发疯吗?要我说,发疯也挺好的,沉浸式观影,收获马哲同款精神病。在劝大家不要分析之前,我们先看看《河边的错误》到底在讲什么故事。《河边的错误》是余华早期的中篇小说,写于1987年,收录于小说集《现实一种》里,时年余华27岁。像余华大多数中短篇小说一样,简洁、晦暗,有些荒诞,又充满宿命因果,还有就是比零度可乐还要零度的冷静残忍。小说内容是幺四婆婆被她收养的疯子杀害在河边,几个经过河边的目击者因为各自的心事,都没有出来作证,而是刑警马哲逐个找到他们。在确定了疯子就是杀人凶手之后,因为疯子具有精神疾病而不能把他绳之以法,最后马哲便自己开枪打死了疯子。局长为了保全马哲,就找了个医生一次又一次确认马哲是否有精神问题,在第四次的时候,马哲胡乱回答医生的问题,被当做疯子,逃避了法律,住进了精神病院。首先我们要搞清楚这个电影是文艺片,什么凶杀案啦悬疑啦,都是点缀,文艺片一般是不会好好讲故事的,它会犹抱琵琶半遮面,剩余一半脸全靠猜。文艺片就像是艺术展,你去逛艺术展,感受的是美和情绪,这不是以看懂为标准的。所以不要纠结于看懂还是看不懂,正因为难“看懂”,才有各种解读的可能,出题老师都告诉你没有答案了,你还去翻标准答案,这是应试思维魔怔了。原著中篇小说体量根本撑不起一部电影,于是编剧就把内容大大扩充了,给王宏和许亮补充了各自的故事背景,给马哲设置了怀孕的老婆和初生的孩子,还有后半段马哲如被抽了魂魄的癔症。小说里的幺四婆婆是没有名字的,在电影里给她取名王凤霞,凤霞是《活着》里福贵女儿的名字。同样马哲的老婆也是没有名字的,在电影里取名白洁,一个充满故事的少妇,而扮演者曾美慧孜也在一部港片里贡献了非常大胆的表演。小说里的幺四婆婆自十六岁出嫁,丈夫在她十八岁时去世,一直守寡到六十多岁才收养了疯子,疯子对她的施暴和虐待都是通过邻居角度来讲述的。而在电影里,幺四婆婆和疯子的关系则展露得更加明显,尤其是幺四婆婆临死前那句“可惜只能死一次”,这简直就是虐恋的终极,双方是在这种施虐和受虐中构建出畸形的爱。这也给疯子后面的无差别杀人提供了一种解释,即疯子在重复这个杀人过程,来重复寻找第一次杀害幺四婆婆的体验。疯子是凶手,这个是确信无疑的,人证物证俱全,证据链完整。但马哲持怀疑态度,他猜不透疯子杀人的动机,觉得此事背后另有蹊跷,作为一名理性的人,他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这就是电影的高明之处,它把观众都代入到了马哲的视角,在挑战观众的因果理性,实现与观众的互动,甚至在结束之后的思考讨论,都是互动的一部分。诗人王宏和钱玲的恋情是偷偷摸摸搞的,很明显是受到钱玲父母的强烈反对,俩人只能在河边偷偷约会,马哲的调查工作将他们的关系意外撞破,诗人选择跟钱玲诀别。诀别诗都写好了,诗人再次来到河边,遇到了疯子,疯子将俩人的诀别变成了永别。诗人的悲剧在于,当时的社会,父母反对,就可以给一段恋情判处死刑。异装癖的许亮是自杀的,因为他的特殊癖好由于马哲的到访而被公之于众,他的死在于,癖好的公布就等于社会性死亡。被害的孩子在原著里是个“显眼包”,总想在大人面前展现自己,希望和大人能够平等对话,但却没有大人把一个孩子当回事。而当马哲开始发疯之后,就开始真实与幻想穿插了,马哲的脑袋有问题,云南的三等功是个铺垫。马哲给云南朋友打电话询问三等功的事情,朋友的回答是他在云南的时候天天喝酒,没有什么三等功。或许是马哲的烟不离手、酒不离口让他的脑袋出了问题,而疯子的案子及许亮的死给了他必要的刺激,于是马哲开始陷入幻觉。这引出了这部电影两个最大的谜团,即最后授予马哲的三等功是真实的还是幻想出来的?最后的孩子是不是智障儿童?对于授予三等功场景,我倾向于是真实的,电影里局长出现的场景基本上代表了现实,除了马哲幻觉时局长在屏幕里夸张地扔出乒乓球。而最后授奖的场景里,也讲了马哲只是擒住了疯子并送进了精神病院,所以疯子最后也还是活着。马哲跟世界发生了和解,也接受了要出生孩子10%的智障概率。关于第二问题,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没必要去猜最后孩子的场景处于幻觉,因为字幕明显打出了“一年后”,这是导演跳出来告诉你时间线,如果是马哲的幻觉,他是不会跳出来与观众对话的。那孩子到底是不是智障儿童呢,从影片的暗示来看,动作到眼神,都是诱使观众去往疯子身上联想。片名为《河边的错误》,疯子犯下的案子自然是错误,但涉及的人员也都有共同的特点。疯子是社会的弃儿,幺四婆婆和他的畸形关系更是挑战社会伦理道德。马哲更是与体制格格不入,局长照相他不穿制服,局长打乒乓球他大力扣杀,局长让写报告他拖拖拉拉。这些人都是社会中的不和谐音符,都是环境里的“错误”,而这些“错误”都通过各种方式被修正掉了。最后马哲被授予三等功,等于是被体制所接纳,马哲革掉了自己的错误,回归到了秩序中。而最后的孩子,以另一个疯子的方式,告诉大家,这个社会里,“错误”永远存在,生生不息,没有道理可讲,这被称之为命运。所以,我还是劝大家不要分析了,寻求一个合理解释本身可能就是错误的,生活充满无序和偶然,人类的理性总要合理的因果解释,这就导致了一种错位。看这部电影,就当时看了一部现代艺术展,回顾那已经远去的九十年代,那个朦胧、潮湿、失焦的上个世纪。毕竟,这部电影在声光影上做得非常考究,连画面都是胶片的质感,而诗人的形象也简直贴脸得不行,在银幕里仿佛看到了海子。但你说我是00后,没有经历过九十年代,没法回忆怎么办,那就当看古装剧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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