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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拿不到房子,输了官司,还得继续还款,这公平吗?

 莫为天下先 2023-11-11 发布于湖南
最近一个女律师被锤一事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众说纷纭,反响可谓不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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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退休老太太,文化程度不高,也没有什么水平,就知道一个浅显的道理,买东西就是一手交钱,一手拿货。到超市买一瓶水,你给营业员一元钱,他给你一瓶水,这就叫公平。
请问这位律师,如果你是顾客,你给营业员一元钱, 他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给你水,你觉得这公平吗?你能接受他这无理耍赖的做法吗?
就这么简单的交易,你去打官司,法院却判你输了,当你发现对方的律师费是由败诉的你支付时,请问这位律师 ,听到这个判决你是什么心情?你会欣然接受这个判决吗?
这位买房人买的房子,成了烂尾楼,这不是买房人造成的,而是开发商造成的,这位律师,这个情况你不会不清楚吧,虽然说买房人在银行有贷款,但开发商欠买房人的房子却是在先啊。
开发商盖房子不按期交付房子,房子烂尾了,从合同契约来说,开发商已经单方面违约了,请问这位律师,难道这不是开发商的过错吗?难道开发商不应该承担应有的违约责任吗?
再请问这位律师,现在房子烂尾了,开发商交不出房子给买房人,买房人凭什么还要向银行继续还贷款呢?
买房人不服,起诉开发商,在你的极力诡辩下,开发商赢了官司,成了获胜方,买房人却输了官司,成了败诉方,不仅拿不到掏空所有积蓄购买的房子,还得继续偿还银行的贷款,请问这位律师,这样的判决公平吗?这样的结果买房人能接受吗?
买房人没有如期拿到房子,停止还银行的贷款,这是买房人应有的权利,不仅如此,开发商还应该归还买房人的首付款才对。
开发商约定了具体时间却交不上房,已经是合同违约了,在事实非常清楚的情况下,做为律师的你还帮着开发商诡辩,违背事情真相,让买房人成了败诉方,让他继续偿还银行贷款。买房人掏空了六个钱包,倾家荡产却得不到房子的业主,为什么就得不到你的同情呢?为什么你不主持公道呢?
在买房人和开发商的官司中,律师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主持公道,为受害者呐喊,为受害人发声,不能为了钱就违背事实,颠倒黑白做诡辩,做出违背公平正义的辩护,做出有悖律师职业操守的事情。
开发商挣了卖房钱,政府挣了的卖地费,银行挣了利息,法官结了案子挣了业绩,而你呢?你拿到不菲的律师费,当败诉方发现你不菲的律师费是由败诉的他支付时,你说,铁锤该砸向谁?
当你忘记律师的入职誓言,为血腥资本进行辩护时,你的专业知识和精彩辩护词就会化为了根根利箭,字字诛心,把失去房子还要继续还贷的买房人推向了绝望的万丈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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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这位律师,为什么买房人掏空全部家庭积蓄去买房,并按时归还了银行部分贷款,最后房子没拿到,还要继续去偿还剩下的几十万甚至几百万贷款,还需要承担这样的恶果?这是什么强盗逻辑?法律的公平正义又体现在哪?
一个明摆着违反合同,违反契约精神,违背银行监管规定的事情。为什么我们看不到开发商受罚?看到不到银行监管人员受罚?看到的却是买房人被挨打又受罚?
女律师被砸,知道原因以后,我也不知为什么,对她没有一点觉得可怜她的感觉,虽然我也知道她没有违法,也不是她的错,那伤人者就活该了吗?穷人一辈子就该这样被社会毒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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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都会物必极反,当没有了生活希望的人,当失去一切的人,被逼的走投无路时,哪怕是一个胆小的弱者,也会发出最后的怒吼,追上你,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这个血案,虽然是个案,但从全国来看,相同的案例一定不少,希望能引起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尽快为这类案例拿出个合理的解决办法来,不然挨铁锤的人只会越来越多!我们再谴责一个一无所有,满身是债,绝望无助的人也无用,你不和他讲信用,他怎么会和你讲法律。
这个社会谁敢践踏良心与底线,把弱势群体无下线的至于死的,遭锤将是必然。当用合法的手段牟取非法的权益时,必然会出现非法的手段维护合法的权益!
友友们,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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