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生态水利与环境 《湿地公约》中的湿地定义:“湿地是指不论其为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之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者,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 6m 的水域”。 河道湿地是湿地的一种类型 河流湿地具有湿地一般特征,同时具有独特性。河流是开放系统,与边缘的水生生态系统和其他边缘的陆地生态系统之间产生了强烈的能量、养分和物种交换。 河道人工湿地是指对现状河道进行局部整治改造,在河道两侧的局部滩地上构建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利用河道自然水位变化和水流流经人工湿地达到对污水治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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