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位于山西省阳泉市区东、南部,太行山西麓,东邻河北省井陉县,南接本省昔阳县,西连寿阳县,东北同盂县接壤,西北与阳泉市郊区毗邻。县城冠山镇距阳泉市中心9千米,距省会太原127千米。面积 1388平方公里,现辖7镇12乡,人口30.7万,平定县总面积1350平方千米。总人口32万人(2004年)。 县人民政府驻冠山镇。邮编:045200。代码:140321。区号:0353。 行政区划 平定县辖8个镇、2个乡: 镇:冠山镇、冶西镇、锁簧镇、张庄镇、东回镇、柏井镇、娘子关镇、巨城镇 乡:石门口乡、岔口乡
平定县俯瞰 历史沿革 平定城地处晋中东部,太行山西麓,为晋冀通道之要冲。早在旧石器时代,就有人类繁衍生息,他们在征服自然,改造环境的过程中,创造了自己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县治由军升为州,又由州升为直隶州,后又改为县。古老的平定城,经过历代营造,规模逐渐扩大,成为全县政治、经济与文化的中心。
据古代文献记载,远在夏代,华夏分为九州,本县属冀州之域。到周代,冀州分为幽、并二州,本县属并州。其后,周成王灭唐国,封叔虞,本县地在唐东境;至叔虞之子指晋水名国,本县属晋。平定县在春秋时属晋国,战国属赵地,秦属太原郡。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分天下为36郡,本县属太原郡。汉承秦制,至武帝时,始置上艾县,县治今张庄镇新城村,仍归属太原郡。汉名“上艾”,后改为“石艾”。东汉末年,郡国并行,冀州之域分为三郡六国,本县属常山国(今河北省元氏县西北)。曹魏黄初元年(220),置乐平郡,本县归属。北魏建国元年(386),改上艾为石艾;太平真君九年(448),又恢复上艾之名。隋初,本县属辽州(今昔阳县西南),不久划归并州太原郡。唐易名“广阳”,唐代,本县曾为京畿道属县,武德三年(620)归辽州,六年(623)划归受州(今阳泉市赛鱼);贞观八年(634)废受州,石艾直属太原府;天宝元年(742),更名广阳,将县治迁至广阳村(今属昔阳县)。五代时期,本县属北汉。宋太祖征河东在此设平定军,太平兴国四年改“广阳”为“平定”,沿用至今。北宋开宝元年(968),宋太祖伐北汉,克广阳城,改广阳为平定县;太平兴国四年(979),宋太宗灭北汉,迁县治于榆关(今平定上城),属平定军。金大定二年(1162)平定升为州,属太原支郡,领平定、乐平二县。元代,平定州属冀宁路太原府。明代,冀宁路改为冀宁道,仍归太原府。清雍正二年(1724),平定州升为直隶州,属省辖,领寿阳、乐平、盂县三县。民国初年,改直隶州为县,属冀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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