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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建设工程合同为何要采用书面形式?

 tmy1963 2023-11-16 发布于湖南

原创 梅明华 法言小義 2023-10-15 18:43 发表于北京


第七百八十九条。

一、条文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学习心得要点

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形式的规定,即建设工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除法律有特别要求外,合同当事人有权以任何方式订立合同,包括口头形式(如面对面交谈方式、电话方式)、书面形式或其他能够表明当事人合意的形式。


但是,在商业实践中,为避免歧义,也为举证便利,绝大部分商业合同均以书面形式订立。我们日常审查的合同文件都属于书面合同。为彰显庄重及宣传推广之需,我们还会与交易对手安排专门的合同签约仪式。


关于书面形式订立合同问题,除当事人主动选择书面合同形式以外,有时法律也明确要求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其中就包括我们现在讨论的建设工程合同。


那么,什么是“书面形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与“口头形式”相对,“书面形式”是指能以有形方式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符合要求的数据电文,亦视为以“书面形式”记载的信息。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四条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电子签名法》第二条将“数据电文”界定为“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就建设工程而言,建设工程往往涉及政府部门、发包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等利益相关者。建设工程项目当事人众多,项目周期长,施工金额巨大,往往还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各方利益错综复杂,需通过详细的合同约定进行规范明确,因此,建设工程合同有必要采用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有利于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管要求,防范或避免法律纠纷,即使有纠纷产生,当事人可根据书面合同约定及时化解纠纷,保障建设工程顺利完成。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当事人合法权益,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布了建设工程示范文本,向全国建筑行业推荐使用,并根据建筑业的发展变化不断进行修订。


例如,2017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制定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参考文本,可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装修工程等工程建设施工活动。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谈判、协商来对合同条款进行调整。


一般而言,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条款:合同当事人、项目情况、工期和进度、材料和设备、试验与检验、合同变更、合同价格及价格调整安排、合同价款支付及具体方式、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及质量瑕疵担保责任、违约条款、不可抗力、保险、索赔、争议解决以及政府批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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