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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秘诀四柱命理巧断二十二例

 国学中天易馆 2023-11-17 发布于河南

绝世秘诀四柱命理巧断二十二例

            中天易张永红整理

  1、乾造:丙戌、庚寅、丙子、癸巳。

  本命庚为父,受火之克,救庚者,水也。癸水有根而有力,取之为父之太极。

  原庚气息弱,故不能取大数,故癸取作2数,断其10——20岁中间丧父,按大者取自身,小者太极准之原则,癸有异根,不可取作2,党少失令,不可取作8,当取5,断其人15岁左右丧父,实际15岁丧父。

  壬辰运,庚子年,辰冲戌,申子辰三合,而此岁运子辰合水成功,水多土荡,故此年丧父。

       2、乾造:庚戌、甲申、庚申、辛巳。

  本命甲为父,庚、申、金克之,只有戌中一点丁火,克庚、申而救之,以戌为父之太极。

  原甲气息弱,故只能取小数,故取三数,断其20——30中间丧父。按大者取自身,小者太极准之原则,戌有巳火遥生,故取中数,当为26岁左右丧父,实际25岁丧父。

  丙戌运,甲戌年,火旺木焚,甲木透干,故此年丧父。

  3、乾造:壬午、庚戌、壬寅、丁未。

  本命壬生戌月失令,寅、午、戌化土,故为从弱格。以财、官、食伤为太极,戌、未有寅克,丁有壬合,午有戌绊壬克,但综合相参,午火受伤最轻,以此为太极。

  午为太极,丁火透干,受壬制,且有戌泄,党为数不甚多。另外,从格,忌党力大,不能很长寿,当取6数,即50——60中间土。小太极仍然受克,故仍取作6,断此人56岁左右亡。实际56岁亡。

  乙卯运,丙子年,子水冲午,卯合戌绊未,亡。

       4、乾造:辛酉、庚子、己巳、丙寅。

  本命巳火受子水旺克,身弱无疑,以印比为太极,巳火受伤,只有取丙火为太极,其根已失,故取2为寿限,即10——20中间亡。小太极有寅之生,故取5,当为15岁亡,实则15岁亡。

  己亥运,乙亥年,乙克己,亥冲巳绊寅亡。

       5、乾造:戊戌、辛酉、丁未、庚戌。

  本命辛为父,旺于月令,旺者寻制者,故取丁为父之太极。然丁之数可用日支之数,故取4,即30-40中间亡。其小太极当取1,断31岁左右丧父,实则30岁丧父。

  甲子运,丁卯年,丁克辛,卯冲酉,丧父。婚姻为晚婚之造,实则庚午年典礼。

       6、坤造:庚戌、戊子、丙子、壬辰。

  本命子受戊戌克,然有庚泄。取庚为用。

  本命子为官星,月旺,旺者寻其制,当取戌土为太极。戌为太极,气息弱当取3数,即20——30岁中间丧父;小太极又取戌,取9,断29岁左右丧夫。实际28岁丧夫。丁丑年。

       7、坤造:己卯、丙子、丁酉、丙午。

  本命为旺格,取子、己、酉为太极,子有卯刑,己有卯克,比较一下,当取酉为太极。

  酉金不太受伤,当取7,即60——70中间亡,小太极丁克,子泄卯冲,当取1,故断61岁亡。实际61岁亡。

  壬午运,己卯年,午冲子克酉,卯冲酉,故此年亡。于戊辰月丙午日亡。

  8、乾造:乙酉、乙酉、壬辰、乙巳。

  本命巳火为父,处弱令,衰者寻其救,辰土晦巳而酉金绊之,当取年干支中酉为父之太极,巳火原象党多,不取3,但天力不取9当取6数,断50——60中间丧父。小太极当取3,即53岁丧父。实53岁亡父。

  庚辰运,丁丑年,巳、酉、丑绊,辰、丑晦巳,故父亡。

  9、坤造:己卯、己巳、癸亥、癸亥。

  本命己为官星,无制无生{巳火己被亥水克灭},当取己为太极,月干己最旺,以此为太极,己当取760——70中间丧夫。小太极看作用,己当取作1,故断61左右丧夫。实则60戊寅年癸亥月丧夫。

  10、坤造:辛未、丙申、戊申、壬戌。

  本命木为夫星,不透而深藏,原局金旺木衰,取火救之,取丙断之。

  丙为太极,有未戌二根,故取7,当60——70中间丧夫,而小太极仍可取作7,当为67岁丧夫,实则67岁丁丑年庚戌月丧夫。

  11、坤造:乙未、丁亥、癸未、癸亥。

  本命丁火为父,有两根——旺生。旺之观也,足可以当旺观,旺者寻其制,时干癸水最旺最不受伤,故取为太极。

  癸为太极,按其气势应为5中,即40——50中间丧父,而之小太极,因亥受未之克,应取作2,即42岁左右丧父。实则43岁丁丑年丧父。

  12、乾造:甲申、甲戌、壬戌、庚戌。

  本命身弱,取印比为太极,申有戌之略生,故取申为太极,按其气势应取6,当为50——60中间亡,小太极又可取作3,故断53岁当亡。实则54岁己卯运丁丑年亡。

  13、乾造:癸丑、丁巳、甲子、甲子。

  本命偏弱,宫受制4十位3十柱1,综合计算为六分,当为一般婚姻,24——26中间典礼。丑在6位,故断26岁左右典礼。实则25岁,丁丑年典礼。

  丑为土为财为父,原神受制,故为3中亡父,即20——30中间丧父。小太极因有巳生,故断26岁左右丧父。实则25岁丁丑年丧父。另本年也生一子。

  14、乾造:癸巳、乙丑、癸酉、辛酉。

  本命从强,无忌神,必是早亡人,但命中有忌不很受制,故为中寿。本命辛金最有力,当取作太极无疑,辛当取6,即40——50中间丧之。小太极因有癸泄,故取2,断其必在42岁左右亡。实则42岁亡。

  15、乾造:戊子、辛酉、丁巳、癸卯。

  本命辛金为父,月旺逢生,旺者寻其制,巳火克之,卯木生巳火,故也可取卯木为太极。{辛、巳、卯}

  卯木为太极当取作4,即30——40中间丧父。小太极看作用,仍取作4,当为34岁左右丧父。实则34岁辛酉年丧父。

  16、坤造:丁未、己酉、癸未,庚申。

  本命庚、申金为母,月旺有根,旺者寻其制,只有未中一点丁火制之,取日支未土为太极,按其气势应取作4,即30——40中间丧母。小太极取作1,断其31岁左右丧母。实际32岁戊寅年丧母。

  17、坤造:己酉、丙子、丁卯、乙巳。

  酉金为父,处弱令,衰者寻其救,当取酉或己为太极,按其气势应取3,即20——30中间丧父。小太极仍可取作3,即23岁左右丧父。实则24岁丧父。

  18、乾造:甲午、辛未、甲戌、甲子,  {好文}

  本命戌为父取4,小太极取1,31岁丧父。

  本命子为母,取4,小太极取1,31岁丧母。

  戌旺寻其制,无制仍取之,子衰寻取救,无救仍取之。

  19、乾造:乙巳、戊子、乙巳、壬午。 {周全}

  本命戊为父,衰者寻其救,无救自当先,戊为4,当为30——40中间丧父。小太极仍取作4,故断34岁左右丧父。实则34岁丧父。

  本命壬为母,旺令,旺者寻其制,只有乙泄午耗,当取午火耗为主,定为30——40中间丧母。因为取4,小太极又可取作10,当为40左右丧母。实则39岁癸未年丧母。

       20、坤造:戊申、乙丑、庚戌、丁丑。{书红}

  本命木为命,乙木为财为父,衰寻其救,无救自奋斗。乙木得二丑之余气,不能取作1,然气势太衰,不能取10,故只能取7,断37岁左右丧父。实则37岁甲申年丧父,癸卯年丧子。

  21、坤造:戊子、乙卯、丙申、己亥。

  本命偏弱格,取印比为太极,当取乙、卯也。然卯靠子生,且子在局中并不处于弱势,故太极转移至子上。子上之数字为369.按从格忌神旺不是长寿相,不会取9,但气势上也不会取3,当取6,即50——60中间亡。小太极因党多,故取9数,当为59岁左右亡。实则58岁乙酉年辰月亡。

  22、乾造:庚申、己丑、辛卯、己亥。

  本命偏强,应取财官伤为太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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