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今天还是小于。继续上次话题,纪委对出轨怎么处理,男女关系都是怎么被发现的,纪委又会如何认定呢? 一、男女关系是怎么被纪委发现的?男男女女之事,按理说应该很隐私很保密才对,很少会有人搞了不正当性关系以后自己大肆宣扬的,可我们在新闻里仍然时不时会看到这样的报道或者爆料,甚至在官方发布中,也会看到某某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生活纪律,搞婚外恋等等。这是怎么回事?下面做一个总结: 通常情况下,不正当性关系问题败露,要么是被掌握了直接证据,要么就是被“自己人”举报。 前一种情况下有这么几种可能:一是被正房老婆或者老公怀疑,从而被抓奸现行,一般是老公老婆发现不对劲或者翻看了聊天记录;二是自己的一些行踪被人发现,比如经常出入一些酒店,或者晚上下班在办公室不走,让别人直接来自己办公室做(这个这么猖狂,活该被发现);三是搞车震忘记关闭行车记录仪或者自己的房间被安插摄像头(不要以为这种事不会发生,有真实案例的,比如扬州市原副市长和扬州市广陵区商务局原副局长的事件,感兴趣可以自己去查) 被人举报也有几种可能:一是自己确实有好哥们好姐们知道自己的那点事,结果别人出于嫉妒、报复或者别人犯了事以后想要通过揭发检举立功,就会把知道的别人那点事捅出来,这是人性,没有办法;二是自己犯了事被抓起来,可能实际上是一些别的问题,但结果你自己交代了这方面的事情,这就比较倒霉了,毕竟你自己不说,别人大概率还是不知道的;三是自己的情妇或情夫自己交代了俩人之间的问题,那么本人自然而然也就中枪了。 二、纪委怎么能够认定不正当男女关系?大体上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就可以认定: 一是发现的两人性关系确实是不正当的,也就是说是婚外的,而且是持续长久有一定感情交流的。比如如果一个人没结婚或者结婚又离了,那么人家和谁搞都是正当的,而且如果是嫖娼,也不算不正当性关系,那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因为是给了钱的,没什么感情交流; 二是有证据能够证实这个事实。因为这不是刑事犯罪,只是违反生活纪律,所以不一定需要物证,性关系双方的供述都承认并且能吻合就够了,当然有物证更好; 三是性关系两个人至少有一个人是党员或者国家公务人员,因为只有这样,不正当性关系才是个问题,比如如果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搞个婚外情,也就只是背负一些道德的谴责,属于家事,不至于受到处分处理。 (持续更新,敬请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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