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仪(1883年5月3日-1950年6月18日),字公侠、公洽,号退素,浙江绍兴人。中华民国陆军二级上将。 1902年东渡日本。入振武学校第五期炮兵科,与蒋介石同学,加入光复会。 1924年10月,直系孙传芳入浙,委任夏超为浙江省长,陈仪为浙军第一师师长。1925年10月,任五省联军第1军司令;同月,任浙江省省长;12月,兼任十九军军长。
1929年4月,被蒋中正委以军政部兵工署署长,是年5月,升任军政部常务次长。1934年1月,福建事变后,调任福建省政府主席。 1935年后,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陈仪1937年抗战后,身兼二十五集团军总司令,负责福建防务。
1941年12月,就任行政院秘书长,兼国家总动员会议主任,代理陆军大学校长。1942年,改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1943年,开罗会议中,同盟国声明战后台湾归还中华民国。
1945年8月,成立了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任命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兼台湾省警备总司令,负责从日本人手中接管台湾,并有权发布命令,集军政、立法大权于一身。
1948年释放浙江省警保处处长毛森报批处决的100多名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被免浙江省主席职,以“勾结共党,阴谋叛乱”罪遭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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