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各种法规资料尽在法苑 发布的行政处罚显示: 11月份以来 有的药店因销售过期药品 被罚10万元 有的药店因无购进合法票据等 被罚25万元 太和县汤家翰林大药房 2023年4月12日,接安徽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编号:5134120000*********00000060,内述其母亲2023年4月2日在太和县汤家翰林大药房购买的“诺得胜牌腰疼片”(生产日期:2020年6月18日,有效期至2022年5月)。 2023年11月1日,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其没收违法所得6元;罚款100000元。 太和县橘子红大药房 2022年8月29日,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依法对该店药品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1.该药店证照齐全有效;2执法人员于2022年8月8日检查发现的,该药店销售的好好黄芪颗粒无采购、销售记录,无购进合法票据。 2023年11月2日,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其没收违法所得9053.65元;罚款250000元。 阜阳市徽善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黄岭堂翰店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5月份购进修正唯达宁硝酸益康唑喷雾剂(60毫升/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086,产品批号:220503,生产日期:2022.05.02,有效期至:2025.04)60瓶用于实体店销售,同时购进修正唯达宁硝酸益康唑喷雾剂(80毫升/瓶)的1676瓶用于在网店销售,网店名称为:民之康健一店,当事人不能提供进货票据、转账记录等相关材料,当事人购进修正唯达宁60毫升/瓶和80毫升/瓶的购进价格分别为:21元/瓶、22.5元/瓶,实体店内销售修正唯达宁(60毫升/瓶)57盒,销售价格为:24元/瓶,网店销售修正唯达宁(80毫升/瓶)1676盒,销售价格不定,有销售记录。 当事人违法货值金额:47365+1440=48805元,违法所得:47365+1368=48733元。关于当事人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为假药的认定,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举报人所说的规格型号(80毫升/瓶)修正唯达宁,只发现3瓶(60毫升/瓶)的修正唯达宁,达不到抽检数量,对于销售药品是否为假药无法进行认定。 2023年11月6日,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其没收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修正唯达宁硝酸益康唑喷雾剂(60毫升/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086,产品批号:220503,生产日期:2022.05.02,有效期至:2025.04)3瓶;没收违法所得48733元;罚款人民币40000元。 1.不得哄抬药品价格; 2.不得违规网售药品; 3.不得无处方、无执业药师在岗销售处方药; 4.不得违规宣传药品; 5.不得销售假药、劣药; 6.不得价格欺诈; 7.不得在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 8.不得执业药师挂证; 9.不得违规刷取医保基金; 10.不得无许可证卖医疗器械; 11.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销售药品; 12.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对此,你的看法是? 留言区评论! 来源:信用阜阳 阜阳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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