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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宅基地确权证书要发了?别高兴!这2项填错,领了也没用,咋回事|农村宅基地|宅基地|权属人

 道法自然zsk 2023-11-19 发布于河南

现如今,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已经到了收尾阶段,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通知规定,2020年底之前,未完成地籍调查的必须在今年底测量登记完成,已经完成的要加快对农民的房屋和宅基地进行一体化不动产权证件。另外,文件内容中还要求已完成确权登记的要给符合条件的村民颁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

据了解,之前,有些试点地区的村民已经陆陆续续发放了土地确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宅基地确权证书(不动产权证)。而这些村民拿到证书后也优先享受了国家的福利措施,现在有的已经把土地和农房租出去了,也有的靠证书向贷款机构抵押融贷。可以看到,和农村土地确权有关的证书还是有很多好处的,相信不少农民也都了解到这两个证书的重要性。

如今,距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完成的时候是越来越近了,今年刚确权的村民从明年开始也会陆陆续续领到确权证书,证书下来之后大家也可以像之前那些领到证的村民一样,享受国家各项福利政策。当然,虽然说农民的宅基地确权证书快发放下来了,但大家也不要高兴得太早,因为宅基地确权证书的信息非常重要,如果有出现什么错误,不及时更改的话,领了也没用!这是咋回事呢?一起看看吧!

一:宅基地使用权共同使用的要共同登记权属人名字,少了就麻烦了‍‍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以“户”的原则为主,宅基地的权属人是谁就登记谁的名字,这一点相信领证的村民都清楚了,但在农村地区,关于宅基地的使用问题有很多,有的村民是独立拥有一处宅基地的,也有的是共同使用一处宅基地的,甚至有的宅基地上面还有多个房屋,权属人也不一样。

对于农村宅基地有多个权属人的,我国在确权的过程中也会妥善处理,如果遗嘱和分家析产协议上已经对宅基地作了明确分割的那么就会按照规定分别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但如果是遗嘱或析产协议对宅基地未作明确分割的,我国会按照规定给权属人办理共有登记手续。如果村民的宅基地是进行共有登记的,那么就必须看清楚证书上的名字,是不是共同共有,如果不是及早处理,千万不要等到问题来了有纠纷了才去处理这些问题。

2、宅基地、房屋实际面积和证书登记的面积不一致

虽然说各地区是采取高精准的测量办法来帮助村民测量宅基地和房屋的面积,但全国有那么多处农房要登记,测量的面积有时候也会和实际面积有差误,如果及时处理的话,很快就会改正。但在一些地方,因为提前开展了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有些村民确权完成后,因为生活的各种原因对房屋进行了翻建。此时,房屋的实际面积和之前确权登记的房屋面积也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如果当地之前已经开展了确权,但村民后来又翻建了房屋,那么这个时候,大家应该及时提供翻建房屋的规划许可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手续。如果不及时处理的话,就算发放了证书,确权登记的信息也会存在很大差误,以后遇到征地拆迁,自己的麻烦也来了!

总之,领取证书的时候,大家一定要看清楚证书所登记的各项信息,比如所;宅基地的权属人,宅基地的面积、方位、四至等等信息是不是和实际信息相符合,如果有出现不一致的情况,那么一定要及时找村委会报备更改,避免因为这些小问题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不当回事的话,那么以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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