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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98规定的检查项目为什这些

 安全设施设计 2023-11-20 发布于河南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GBZ98-2020》学习4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GBZ98-2020》与《放射性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附件2是相同的。都规定了上岗前检查项目、在岗期间检查项目、离岗前检查项目和应急/事故照射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内部又分为必检项目和选检项目 (根据职业塑造的性质、类型和工作人员健康损害状况选检)。从这方面来看,对《GBZ 235—201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检查项目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删除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中的部分内容,将适任性评价重新整合,增加了在岗期间检查结果处理及离岗时检查结论。当然在这方面,应该和部门规章的内容保持一致。尽管有些人认为《GBZ 235—201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检查项目更加合理一些,但是部门规章的法律效毕竟是高于国家标准的法律效力的。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GBZ98-2020》检查周期的规定执行的是卫生行政部门规章的内容,一般为1~2年不得超过两年,必要时可适当增加检查次数。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2年以上(含2年)重新从事放射工作则按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进行处理。对于核电不执行这一条,核电还有《GBZ/T164-2004核电厂操纵员的健康标准和医学监督规定》 对这方面进行了规定,执行每年一次。

关于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的保存,标准规定了“放射工作单位应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这也是《放射性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要求。国际原子能机构一般要求达到75岁,并同时满足脱离职业照射工作后至少30年。从这个方面来说全世界的要求都非常严格,我们国家的终身保存也是符合国际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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