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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AC)的期末账面价值。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长期债权投资: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SPPI)。短期债权投资(如1年期委托贷款)列报于“其他流动资产”。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债权投资”科目核算。 |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FVOCI-债务工具)的期末账面价值。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长期债权投资: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SPPI)。不包括分类为FVOCI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应收款项融资。短期其他债权投资(如双重业务模式下持有的同业存单)列报于“其他流动资产”。 |
| 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为客户提供重大融资利益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等,以及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 | 合同中存在企业为客户提供重大融资利益的,企业应按照应收合同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而需支付的金额(即现销价格)确定的交易价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社会资本方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 |
|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并未明确规定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权益性投资”必须对应着被投资方的所有者权益。如果投资方承担被投资方的经营风险、按出资或约定比例享有净资产份额,则在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FVOCI-权益工具)的期末账面价值。 | 在初始确认时,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包括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构成金融资产的或有对价)。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是被发行人分类为权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包括可回售工具和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本身并不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如可赎回私募基金投资、对有限寿命主体的投资),因此从投资方的角度不符合将其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条件。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不能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FVTPL)的非流动金融资产 | 分类为FVTPL的、到期日超过一年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未能通过SPPI测试的长期债务工具投资(含嵌入衍生工具)、直接指定为FVTPL的长期债务工具投资(含嵌入衍生工具)和权益工具投资(不包括指定为FVOCI-权益工具的)。 |
| 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 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租出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定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出租人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出租投资性房地产时)。 |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 | 除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外,还包括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固定资产清理)等。包括出租人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出租固定资产时)。社会资本方不得将解释14号规定的PPP项目资产确认为其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无需归类为流动资产,仍在本项目中列报;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折旧的部分,也无需归类为流动资产,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税法上“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会计处理方面,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 “工程物资”归并至本项目。除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外,还包括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租入资产装修期间不应转入在建工程,应自租赁期开始日即作为使用权资产核算并计提折旧。非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的情况下,建造期间的土地使用权摊销金额应计入在建工程。 |
| 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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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油气开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井及相关设施和矿区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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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以下情况除外:(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3)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用于出租或作为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折旧和摊销。社会资本方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承租人企业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 租入资产装修期间不应转入在建工程,应自租赁期开始日即作为使用权资产核算并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年限(或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折旧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资产,仍在各该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
| |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
|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购买日标的公司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超过原账面价值(计税基础)的,公司应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 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支出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当记入“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或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无需归类为流动资产,仍在本项目中列报;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也无需归类为流动资产,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即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仍列报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中。 |
| | 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当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针对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初始确认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IFRS下明确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
| | 除预付土地出让金、预付工程款、预付房屋/设备款、无形资产预付款、继续涉入资产外,还包括:(1)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资本化的合同取得成本;(2)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资本化的合同履约成本;(3)不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出售的确认为资产的应收退货成本;(4)不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结转的合同资产;(5)无提前支取计划的按定期利率计提利息的1年期以上的定期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