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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经观察丨美空军发布首个《任务式指挥》条令,提升作战灵活性、响应性和主动性

 全球技术地图 2023-11-24 发布于北京

2023年8月,美空军发布《空军条令出版物1-1:任务式指挥》(AFDP 1-1:Misson Command)。美空军认为,任务式指挥方法能够使作战人员更少地依赖集中规划和任务细节指示,在突发性事件和高度对抗的环境中增强作战部队的应急响应能力和任务遂行程度,为实现空军未来作战概念提供支持。该条令是美空军首次提出并界定“任务式指挥”策略的指导性文件,阐述了空军集中式指挥、分布式控制和分散式执行的任务式指挥框架,体现空军在践行联合全域指挥和控制作战的重要发展方向。

一、任务式指挥界定与执行标准

条令指出,“任务式指挥”是一种领导管理类概念,是一种指挥官通过与作战人员相互信任、共享态势、正确传达/理解指令的手段,使空军作战人员能够在不稳定、复杂且快速变化的场景中遂行任务的指挥和控制方法(C2)。任务式指挥将赋予作战人员灵活性、主动性和响应性的决策权力与行动效能,使其按照任务需求动态调整执行顺序、执行手段和执行时机,以实现指挥官的战略或战术意图。为此,任务式指挥将通过下放权力的方式改变传统指挥控制的特征,即从“命令式执行”转变为“开放协同式实施”。

美空军认为,任务式指挥需要指挥官不断评估和衡量下放指挥权与决策正确性、响应速度、行动有效性的“收益-风险”权重,以保持空中力量优势。为此,条令通过3种执行标准指导指挥官在不同场景下进行任务式指挥。

一是集中式指挥。集中式指挥赋予指挥官在整体作战行动中规划、指挥和协调军事行动的责任和权力。集中式指挥通常适用于联合部队指挥官(JFC)对职能部队作战人员进行任务式指挥的场景。在联合作战行动中,职能部队作战人员通常对JFC的指令和意图保持高度关注,以此提升作战有效性、灵活性和多功能性,为保持空中力量优势提供支持。为此,集中式指挥重点关注:一是传达和制定明确的指挥官意图;二是JFC间的作战协调;三是行动权力和作战资源的规划。

二是分布式控制。分布式控制使指挥官通过下分权力给各下属梯队指挥官,细化任务规划、协调、后勤等模块,以实现下级梯队指挥官基于作战环境变化而做出迅速反应和应对。相较于非对抗环境,对抗环境将更适用于分布式控制执行标准。指挥官应给予符合能力要求的较低级别下属赋权,以正确把握整体作战布局和局势的快速变化,减少整体作战部队的潜在风险。为此,分布式控制重点关注:一是权力分配和授权标准;二是下分权力符合指挥官意图和总体作战目标;三是根据作战职能和作战情境细化行动规划。

三是分散式执行。有别于分布式控制,分散式执行更侧重指挥官通过权力下分至一线精锐作战人员以保持任务行动过程中的灵活性、主动性和响应性。一线精锐作战人员可在最短时间内掌握战场态势的最新情报,并根据最新变化调整行动规划,提升战术有效性和韧性,为提升空军空中力量杀伤力提供支持。为此,分散式执行重点关注:一是准确把握战场局势;二是授权的一线作战人员具备风险评估和有效行动的能力;三是所有行动和规划须围绕总体作战目标。

二、任务式指挥的核心原则

条令指出,美空军将通过贯彻六条核心原则实现任务式指挥:

一是最高指挥官提出明确意图。条令中强调了最高指挥官应明确提出清晰的意图,包括行动目标、预期效果以及必要行动等。指挥官提出总体行动目标后,应下放权力至各级下属梯队;下属梯队指挥官基于总体行动目标和战场实时态势灵活制定行动具体细节。随着作战节点不断推进,指挥官意图应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整体作战局势进行动态变化和完善。

二是各级指挥官建立共识。各级指挥官间应建立包括对作战环境、兵力协调、作战响应限制以及任务能力匹配的共同认知。除各级指挥官间外,指挥官与其下属作战人员也应建立同等共识,确保所有下属作战人员均充分了解任务目标、自身能力以及任务行动中应发挥的作用。

三是下属梯队/作战人员基于组织性、纪律性和原则性实现作战主动性。当现有作战指令不再适合当下局势,最高指挥官或各级指挥官尚未做出下一步有效指令时,下属梯队/作战人员应在突发形势中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作战意图形成行动默契,在高水平的协调作战中减少潜在威胁造成的伤害程度,并维持战场快速反应能力和灵活战术优势。条令特别指出,作战主动性权力并不适用于所有作战梯队/人员。最高指挥官或各级指挥官应根据作战资质、作战能力和战场熟知程度谨慎授予下属梯队/作战人员作战主动性权力。

四是指挥官建立互信作战部队。指挥官与下属梯队、美空军与合作伙伴间的相互信任将为提升遂行任务的可靠性和成功率提供支持。信任须通过长期共同经历和培养而得以建立。为此,指挥官应有意识地创造部队与部队间、作战人员与作战人员间建立信任的机会,重视部队内外部协同合作,致力于培养作战部队的团队价值观和奉献精神。

五是指挥官能够承担一定程度风险。鉴于所有军事行动均具有不确定性、复杂性和模糊性,指挥官须与下属梯队共同承担一定风险,以便在下放权力后形成风险与收益的平衡。若某项行动的回报价值存疑,那么小风险亦无承担价值;若某项行动的回报价值将为重要战术、战役或战略目标提供支持,那么高风险亦存在承担的必要性。条令特别指出,由于各指挥层级的风险性质不同,各级指挥官须准确传达本层级风险构成要素,以避免不同层级的下属梯队无根据地接收跨层级风险,从而造成大范围不可预期的战略后果。

六是适时使用任务型指令(MTO)。MTO是指挥官用来传达意图和牵引行动的工具。MTO更注重任务的实现效果,而非任务过程中的具体行动细节。因此,在基于指挥官总体行动目标的前提下,MTO可最大程度赋能下属梯队获得任务执行权力和行动自由。MTO可根据“规划指令”(PLANORDs)、“作战指令”(OPORDs)、“联合空中运行计划”(JAOP)以及“空中作战指令”(AOD)等文件为依据基础,采用美空军改进的“五段式命令”格式进行指令传达,涵盖战场态势、作战目标、行动规划、部队维护以及指挥通信等五方面内容,以保证下属梯队和作战人员对作战行动和指挥官意图充分理解。

三、任务式指挥所需的五项能力

指挥官通过根据实际作战场景按需分配权力的方式实施任务式指挥,保证作战部队的灵活性、主动性和响应性。为此,条令指出,美空军应培养指挥官或作战人员具备以下5项能力(5C),为顺利进行任务式指挥提供支持。

一是品质能力(Character)。指挥官与下属作战人员的相互尊重与信任是任务式指挥的基础。为此,良好的个人品质和作战素养将为建立互信关系提供关键支持,也将直接表征空军整体核心价值观。

二是胜任能力(Competence)。美空军须有意识地培养具备能够履行职责的指挥官、下属梯队和作战人员,在战术、技术和知识等方面不断提升指挥官、下属梯队和作战人员的任务胜任程度。条令强调,由于理论学习和模拟训练的局限性,美空军应创造适合环境和机会,以不断磨炼作战部队,在以作战总体目标为基础上发挥主动性,提升遂行任务的相关技能。

三是组织能力(Capability)。指挥官应合理统筹安排作战部队内部运作机制,包括组织框架、工作流程、信息反馈和激励条件等。空军作战部队的内部组织运作架构应与任务式指挥6条核心原则保持一致性,并避免复杂层级结构、各层级独立作战、指挥官独裁等情况出现。

四是凝聚力(Cohesion)。条令称,凝聚力和开放式沟通将共同支持指挥官意图的实施程度。凝聚力将直接影响作战部队构建互信和互尊重环境,并能有效提升作战部队士气和韧性,促进其在高压和逆境中恢复和重组。

五是承载力(Capacity)。承载力涵盖了上述品质、胜任、组织和凝聚力4项能力,综合考量了作战部队或人员的整体水平。根据承载力,指挥官可判断下属梯队或作战人员执行任务式指挥的能力,遂行任务的完成程度以及突发情况的应急反应。美空军通过特定训练增强指挥官与作战部队整体的承载力,将可提升任务式指挥的执行效率,并进一步增强作战部队的灵活性、主动性和响应性。

五是承载力(Capacity)。承载力涵盖了上述品质、胜任、组织和凝聚力4项能力,综合考量了作战部队或人员的整体水平。根据承载力,指挥官可判断下属梯队或作战人员执行任务式指挥的能力,遂行任务的完成程度以及突发情况的应急反应。美空军通过特定训练增强指挥官与作战部队整体的承载力,将可提升任务式指挥的执行效率,并进一步增强作战部队的灵活性、主动性和响应性。


作者简介

云仲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六室

研究方向:航空航天领域形势跟踪及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研究

联系方式:yuzhol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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