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是指终末气道,肺泡和肺间质的炎症。肺炎是临床常见病、多发病,为了便于治疗,多按照解剖结构诊断。其ICD-10分类是以病因作为分类轴心。不同的病因,有不同的编码。而且编码时易发生误码现象,要准确编码并非易事。 那么,肺炎在临床上具体如何分类? 1.大叶性(肺泡性)肺炎 2.小叶性(支气管性)肺炎 3.间质性肺炎 1.细菌性肺炎 2.非典型病原体所致肺炎 3.病毒性肺炎 4.其他病原体所致的肺炎 5.肺真菌病 6.理化因素所致的肺炎 1.社区获得性肺炎 2.医院获得性肺炎 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大多采用解剖结构分类,但是在ICD-10中,肺炎又如何分类呢? ICD-10对肺炎的分类轴心是按照病因分类,主要有以下几个类目: B35-B49 肺真菌病,根据真菌的类型分属于各类目 J09-J11 流行性感冒伴有肺炎(流感病毒标明或未标明) J12 病毒性肺炎,不可归类他处者 J13-J15 细菌性肺炎 J16 其他传染性病原体引起的肺炎 J18 肺炎,病原体未特指的 J60-J70 外部物质引起的肺炎 对比临床和国际疾病分类的差异,可以看出,临床上大多按照解剖结构诊断,而在ICD-10中,又要求我们按照病因分类。 疾病诊断是医师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或其他特殊检查结果,经过分析,对疾病做出的结论。而ICD-10疾病分类轴心,采用的是疾病的某种特征,其特征可归纳为病因、解剖部位、临床表现、病理。因此,医师书写基本诊断名称时应尽量包括病因、病理、解剖部位、临床表现这四个基本成分。 例如:绿脓杆菌性肺炎、病毒性肺炎等。明确病因时应标明出来,便于编码员准确编码。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临床医师对国际疾病分类知识的认识不足,不了解不同病因,有不同的编码。从而导致书写肺炎疾病诊断名称时,只简单书写“肺炎”,而未写明病因。这给编码造成了一定的困难,编码员容易将其笼统地编在未特指的肺炎 J18.9,从而影响肺炎诊断的准确编码。 因此,在进行“肺炎”诊断的编码时,要注意以下3点:
肺炎支原体性肺炎 编码为J15.7。是一种因肺炎支原体引起的下呼吸道感染,具有传染性,可通过飞沫及直接接触传播,一般好发于儿童及青年人群,大部分患者预后良好。 临床表现为乏力、肌肉酸痛,发热,咳嗽,部分患者存在胸骨后疼痛、头痛、咽喉痛。X线检查可见模糊云雾状或均匀一致的阴影,近肺门部较致密,向外逐渐变浅,边缘不清楚,通常不侵犯整叶。血清学方法可检测到肺炎支原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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