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门外谈诗》之第二十三:写诗要用“诗家语”(之五) 《门外谈诗》之第二十三:写诗要用“诗家语”(之五) 写诗要用“诗家语” 子曰:“小子何莫学乎《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孔子所说的“兴”是指诗歌能够引起欣赏者精神上的感动和奋发,所说的“观”是指诗歌可以使人了解社会生活、政治风尚的盛衰得失,所说的“群”是指诗歌可以在社会人群中引发思想交流,相互感染,从而保持群体之间的和谐与沟通,所说的“怨”是指诗歌可以对不良政治的种种表现发出否定性的情感和态度,也就是批评、讽刺和鞭打。孔子还说:学习《诗三百》,可以教育年轻人“近”可侍奉父母,“远”可侍奉君王,还能够知道许多关于鸟兽草木名称方面的知识。 《论语·季氏》篇写道: 这段话译成现代汉语是: 陈亢问伯鱼:“你在老师那里听到过什么特别的教诲吗?”伯鱼回答说:“没有呀!有一次他独自站在堂上,我快步从庭里走过,他说:'学《诗》了吗?’我回答说:'没有。’他说:'不学诗,就不懂得怎么说话。’我回去就去学《诗》。又一次他独自站在堂上,我快步从庭里走过,他说:'学《礼》了吗?’我回答说:'没有。’他说:'不学礼就不懂得怎样立身。’我回去就去学《礼》。我就听到这两件事儿。”陈亢回去高兴地说:“我提一个问题,却得到三方面的收获:听到了关于《诗》的道理,听到了关于《礼》的道理,又听到了君子不偏爱自己儿子的道理。” [注]孔鲤:字伯鱼,孔子的儿子。因其诞生时别人赠孔子一尾鲤鱼而得名。陈亢(音gāng):孔子的学生,字子禽。异闻:这里指不同于对别的学生所讲的内容。远:不亲近,不偏爱。 陈亢对老师的儿子孔鲤,有所羡慕,这是理所当然的。但陈亢怀疑老师给自己的儿子开小灶,所以就从侧面询问孔鲤是不是得到过特别的教诲。孔鲤回答的话,证实了老师表理如一,言行一致,对学生一视同仁,并没有给自己儿子留有私心。听了孔鲤的回话后,陈亢不但没有失望,反而说自己“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 这篇《论语·季氏》中所记述的孔子教导儿子学《诗》、学《礼》的故事,历来被传为美谈,称之为“庭训”或“诗礼垂训”,孔子的后人则称之为“祖训”,称作“诗礼传家”。孔子所说的“不学诗,无以言”这句话的意思是:人生在世,要学会做诗、吟诗和品诗,这是每个人都必须的一种人文素养。因为会做诗、会吟诗、会品诗的人,可以滋润、提高和升华人的精神气质,使人变得高雅脱俗,使人说出话达到不庸俗、不卑劣、不低级趣味的理想境界。 古今很多诗人把雪和梅并写,因为雪因梅而透露出春的信息,梅因雪更显出品格的高尚。举例来说,毛泽东《卜算子·咏梅》写道: 在这首词中,雪和梅都成了报春的使者、冬去春来的象征,毛泽东笔下的雪和梅,其品格和气质是何等的高尚!但卢梅坡笔下的雪和梅,却为了“争春”而发生“摩擦”,都认为自己占尽了春色,装点了春光,谁也不肯相让。这是何等的不应该的! 卢梅坡《雪梅》诗还有一姐妹篇,诗曰: 卢梅坡的这首《雪梅》,其写法实在是新颖别致、出人意料。上联说梅和雪二者争春,诗人也无法判出高低;下联则巧妙地揭示出梅和雪都有长处和不足:梅不如雪白,雪没有梅香。这样写,不但回答了“骚人阁笔费评章”的原因,也道出了雪和梅各执一端的失误。品读全诗,人们立刻领悟了卢梅坡的“言外之意”,这就是:诗人借雪和梅的争春来告诫世人,雪与梅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不能以己之长,度他人之短,要有自知之明。卢梅坡的这两首《雪梅》,既有情趣,又有理趣,喜爱诗词的人值得反复吟咏和品味。 我国传统诗词,通常将平声和仄声间隔着配合使用,这就是近体诗的“平仄律”。即:一句之中,平仄相间;两句之间,平仄相对。按照这种格式写出来的诗,读起来自然就有高低起伏的声调之美。我国古典诗词朗诵起来之所以“好听”和“朗朗上口”,就是因为它要“押韵”,具有韵律之美。 所谓“押韵”,是指相同或者相似的音质(即同一韵部的字)在一定位置上的复现出现。通过这种复现出现,既使诗歌琅琅上口,富有美感;又使诗歌的情感在一定区域里往复回旋,充分渲染。我国传统诗词“押韵”都是压在句尾,句尾通常是“意义和声音”的自然停顿。 我国近体诗的押韵,通常是遵守“平水韵”。“平水韵”是其刊行者宋末人刘渊(原籍山西平水县)而得名。隋代人陆法言《切韵》中分为206韵,但过于太细,唐代就规定相近的韵可以合用,所以唐人的《切韵》已被简化为193韵。宋末人刘渊《壬子新刊礼部韵略》将同用的韵合并成107韵,金代山西平水官员王文郁《平水新刊韵略》合并为106韵,这就是广为流传的“平水韵”。“平水韵”虽然在南宋时才出现,但它却反映了唐代人作诗用韵的“真实状况”。另外,近体诗通常是押平声韵的。这是因为平声韵比较绵长,读起来有一种余韵悠悠、不绝如缕的感觉。仄声韵则比较短促,读来给人以刚健急促的感觉。 下面请欣赏、比较大家所熟悉的两首绝句。第一首是李白《赠汪伦》,诗曰: 天宝十四年(755),李白从秋浦(今安徽贵池)前往泾县(今属安徽)游桃花潭,受到当地人汪伦热情款待。临走时,汪伦还亲自送行,于是李白写下了这首《赠汪伦》以示留别。 本诗前两句叙事。先写要离去者,继写送行者,展示出一幅离别的画面。后两句是抒情。第三句遥接起句,进一步说明放船的地点在桃花潭。“深千尺”三字,既描绘了桃花潭的特点,又为结句预伏一笔。由于这首小诗深为后人赞赏,“桃花潭水”已成为后人抒写别情的惯常用语。正因为这首小诗,使得安徽的桃花潭留下了许多优美动人的传说,桃花潭也成为供人旅游访古的名胜遗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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