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CrSiMoVA属于航空用合金结构钢。 2、30CrSiMoVA交货状态:退火或正火或正火+回火。经供需双方协商,30CrSiMoVA钢板也可不经热处理交货。 3、30CrSiMoVA执行标准:GJB 2150A-2005 4、30CrSiMoVA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电弧炉或电弧炉加电渣重熔冶炼。经需方同意,也可采用能满足本规范要求的其它方法冶炼。 5、30CrSiMoVA化学成分 C:0.27-0.35 Si:0.50-0.80 Mn:0.50-0.80 Cr:1.00-1.30 Mo:0.40-0.50 V:0.30-0.40 P:≤0.025 S:≤0.025 Ni:≤0.30 Cu:≤0.025 注:钢板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 6、30CrSiMoVA性能 A组,淬火或正火温度890-910℃,冷却剂油,回火温度600-640℃,冷却剂油、水抗拉强度:≥1000MPa,伸长率≥9% A组,淬火或正火温度940-960℃,冷却剂空气,回火温度610-650℃,冷却剂空气抗拉强度:≥≥930MPa,伸长率≥8% 注:30CrSiMoVA钢板的拉伸性能组别应在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B组规定。 7、脱碳 30CrSiMoVA≤10mm的钢板每面总脱碳层(全脱碳层+过渡层)深度应不小于0.20+3.0%a(a为钢板公称厚度);厚度>10-70mm的钢板应不大于0.30+2.0%a。 8、钢板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709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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