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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中文】童年与故乡

 程虫虫 2023-12-05 发布于江苏
我出生在豫东大平原上的一个小村庄,淮河以北,黄河以南,在我的小说和散文里,叫做程楼村。当然是真实的名字。我把豫东平原叫天上平原。我的村庄,在我们县城以西,大约五十里路吧。实在是最平凡不过的北方乡村,偏远,安静,民风淳朴。一马平川的大平原,没有什么起伏,开阔而旷远。大多种麦子,玉米,棉花,大豆,红薯,麦田里常常立着稻草人,吓唬那些偷嘴的鸟雀们。大平原上风来雨去,庄稼地绿了又黄,黄了又绿,四季分明,干脆利落。故乡不是名胜,没有古迹,只有潺湲的河水,与那一望无际的绿野平畴。我爱那一分平凡与寂静,更怀恋在那儿度过的长长的儿时生活。我的童年是在乡村度过的,别有一番滋味。那时候地上到处长满了如繁星一般多的野草莓, 大人说那是蛇吃的,但我还是会和小伙伴们一起去摘,大概是它们长得好看吧!我们每次都会拿个大桶走进草丛里,看到大片大片的野草莓总是争着抢着去摘。摘满了,用狗尾草将他们串在一起或者是用泥巴做个“蛋糕”,把野草莓放上去点缀。春天,河水绿了。从河边到家门口,中间是迂回的田畴阡陌,嗅着菜花香,闲步在亭亭的麦浪里,满眼是一片青黄相间的天然绒毯。太阳从屋脊升起来,从树林里落下去。五彩的云霞与地面编织起锦绣般的世界。果园是母亲的宝藏,院子里扶疏的花木尤其是她的爱宠。寒梅在雪里报来了春讯,素心兰吐出了新蕊,垂杨自含翠而飞棉,紫薇飘香,牡丹山茶更点缀了满院春光。我最爱秋收时的那一分忙碌,黄腾腾的大豆割起来了,还有玉米、高粱、落花生和红薯。望着箩中粒粒辛苦的米谷,农夫农妇们满是皱纹的脸上泛起欣慰的微笑。然后是过新年,祭祖、拜佛,口袋里装满了响叮当的压岁钱,嘴里塞满了甜蜜蜜的糖果。妈妈总把大年初一佛堂前第一杯净水给我喝,到今天我如果还能有一点慧根的话,那就是妈妈用净水灌溉的。儿时情景,历历似画,屋后桃花更是无人为主,故乡故乡,且让我暂时在梦里追寻,重温童年的旧梦吧!孤单的人内心总是悲凉的,内心更像是荒城古道和烽火边城,没有人愿意走进这样的悲凉,也不需要有人走进这样的悲凉。这种悲凉更像是老家的深宅大院,而不是西北边城的荒芜戈壁。而像我这样漂泊在外的人,童年和家乡就成了心中永恒的情节。在我的心中,故乡的赶场,更像一幅清明上河图,这悠悠不尽的人间意味,充满着我们的童年。童年时代就像沙丘消逝在这条灰白的镶着野草的河堤上,母亲用她的手臂推着我,用她的歌声推着我的灵魂,一直向前走。夜晚是心的故乡,存放着童年的梦,每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是自然地想起遥远的故乡,想起存放在那里的关于童年的梦。小时相聚的那些童孩,早已也不知踪影,人在懂得品味童年的时候,童年也就真正的过去了。童年里,亲人的爱,是孩子最大的安全与温暖。我觉得,童年与故乡,它们交融渗透在一起,谁离开了谁,都不成其为原来的那个物。童年是每个人的童年,故乡是千万人的故乡,远走他乡的人儿,每每望见故乡,就会思念起童年。那故乡为何又这么美?童年为何又如此乐?思虑好久,才知道,是童年这颗心,这颗如五色水晶般,纯净而斑斓的心,透过这颗赤子之心,一切都变得善美、纯净和有趣了。一个人难以逃脱自己的经历,而最难逃脱的是故乡经历。有时候,即便是非故乡的经历,也被移植到故乡经历中。离开家乡的人,才有故乡。十年前,我离开故乡外出求学,故乡成了过年才回去一次的地方;多年后,全村人大都离开了村庄,各奔东西,村庄成了所有人再也回不去的故土。从中秋到春节,乡愁愈浓,乡情更切,留下故乡的只言片语。我们和父辈这代人,对村庄挂念最深。我们没赶上现在小孩们进城读书的好机会,却也沉淀了最深厚的农耕记忆。耕作、食物、节庆、年俗,以及不断演变的村史,都让我们这些走出村庄的人还保留着庄稼人的淳朴性情。我在村子里度过了最难忘的小学时光,之后就开始外出住校,节假日也会回家帮衬点农活,听得最多的童谣是“二十四节气歌”。暑假前有个“麦假”,对清明祭祖、端午吃粽子、中秋吃枣摆月饼、冬天农闲后开始筹备过年和正月十五再大热闹一场结个尾这些熟知于心。‍‍‍‍故乡里的年味还是很浓的,早起顶着晨雾去走街串巷地拜年,地上剩下的一堆堆鞭炮燃尽后的灰土堆,空气里弥漫着年味,都让大年初一记忆深刻。农村那些块地,这些节令跟着节气歌播种、收获、蛰伏,便是开工、假期、庆祝的主要源由。我印象最深的有点豆子、种红薯、收玉米、割小麦,恰好串起四时节令循环。上小学前的记忆,除了下地、放牛、铡草、搬煤火炉子等几个零碎的记忆片段,其他想不起多少了,印象深刻的还是小学之后。其实很多时候,故乡对于我们而言,不仅仅是对一个地域的回望,也是对一段时间的怀恋,所谓故乡,先有“故”而后有“乡”,只有故去的才能被叫做故乡,永远深处乡土之间的人,是永远不会懂得故乡二字的分量的。所谓故乡,故去的土地是故乡;而所谓童年,故去的时光即童年。而童年的意象便永远和故乡绑定在一起,与年龄没了什么关系——在家永远是孩子,出门才变回大人。这或许才是童年与故乡的真正含义,童年永远只存在于故乡之中,不管你多大,在故乡面前永远是个孩子。而如果你离了这故土,不管你多小,你都要瞬间长大。故乡中朴素乡民们的生死,永远都是这样静默而无言的,他们从不擅长表达什么,但永远对彼此怀着深刻的依恋。过年后,回乡的人们纷纷再次离开,从孩子变回了大人,从童年变回了成年,仿佛就在一瞬之间。当我们再次回到故乡,总会觉得它变样了,气息不同了,但也许是我们自己变了。长大了,比草还高了,不能再发掘草丛里奇幻世界的时候,记忆里的那些瞬间会淡淡地闪回。这样闪回的体验多了,经年累月,人的感觉会出现偏差:因为童年总是跟故乡牵扯在一起,那个地方是那段时间唯一的物理承载,所以会以为在故乡的经历都是童年,究竟是几岁,反而完全不重要了。或许在人的潜意识里,这两样东西就是对等的,它们是同义词。“故乡”的空间中包含着时间,“童年”的时间中暗示着空间。我们对故乡依恋,并不是单纯想要回到那个地方,我们怀念童年,也不是单纯向往某段时光。“童年与故乡”是每个人的来处,描绘它,就是在回望那个有些孤独有些害怕,却有更多奇幻和无穷美好的,那时那刻的自己。我长出了翅膀,留给故乡一个背影。多少次,我在村子里转来转去,看望每一棵庄稼每一棵野草,触摸每一滴露珠每一声鸟鸣。我踏着月光星光,走遍村庄的每一个角落。多么神奇呀。当年,我怀着如此强烈的念头,一心要离开村庄,离开故乡,到城里去。而今,我这个故乡的逆子,在异地他乡,在别人的城市,走了那么多的弯路,吃了那么多的苦头,终于还是回来了。我的村庄,有多么偏僻就有多么繁华,有多么狭窄就有多么辽阔,有多么遥远就有多么切近,有多少虚构就有多少真实。父亲爱酒。在我们乡下,男人大多好喝酒。街上见了,打招呼的话就是,哪天咱喝点呀。喝什么呢,当然是喝酒。这地方人性格豪爽刚正,有那么一点燕赵之地的慷慨悲歌之气。酒量好,酒风也好。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不醉倒便显不出情深意重,不醉倒便没有尽到待客的礼数。父亲喝酒是村里有名的。婚丧嫁娶,拜寿庆生,酒自然是少不得的。很小的时候,饭桌上,父亲自然少不了酒。长大后离家,在故乡和他乡之间往返奔波,山一程水一程,人生的风雨也曾经历,命运的烈酒也品尝过。而今,父亲已经去世30多年了。每次回乡,我依然会和母亲下地干活,母亲也老了,常常说起父亲。母亲微笑着,神情柔软。我不知道,当她看见父亲的照片,是否会想起很多往事,想起时光流逝,岁月忽已晚。我在这里出生,长大,度过了天真无邪而又懵懂混沌的童年时代。我的父亲是生产队的队长,打得一手好算盘,字也写得好,算得上乡村知识分子吧,颇受人敬重。我很记得,家里常有那种厚厚的账本,纸张挺括,蓝的红的格子,上头是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母亲呢,是小学老师,心地仁厚,端正秀丽,又是个极热心热肠的,人缘颇好。母亲爱干净,家里家外,都拾掇得干净清爽。我们姐妹几个,也被她巧手打扮,走到人前,一个个整齐体面。家里头常年串门儿的不断,你来我往,川流不息。大多是妇女们,也有做针线的,也有捡豆子的,也有只来扯闲篇的,唧唧喳喳,笑语喧哗。母亲笑吟吟的,招呼着款待着,是女主人的大方洒落。不知道说到什么,人们都笑起来,风摇银铃一般。阳光金沙一样漫漫落下,风从村庄深处吹过,一院子树影摇曳,满地铜钱大小的光斑晃动跳跃。我坐在门槛上,被这人世间的繁华热闹深深吸引了。我不知道,那大约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时光,年幼天真,在父母的羽翼之下,在乡村的蔽护之中,尘世的风霜还没有落在我身上。我在村庄里疯玩,在田野里奔跑,上树摘枣,下田摸瓜。麦子扬花了,玉米吐出紫红色的缨子,棉田里棉花白茫茫一片,仿佛下了一场大雪。这慷慨无私的土地,年复一年,用累累果实回馈人们的辛劳,用收获的喜悦报答人们的诚实付出。草木生长的潮湿气息,夹杂着新鲜泥土的腥味,淡蓝色的炊烟升腾起来,饭菜的香气在村庄里缓缓流荡。母亲在呼喊孩子回家吃饭,一只狗忽然叫起来,而不知谁家的娃娃呀呀哭了。这鸡鸣狗吠烟火漫卷的人间呀。如果用色调来描述的话,在我的记忆里,我的童年是淡淡的金色。我的村庄在淡金色的光晕里若隐若现, 时而清晰,时而恍惚。多少次,在外头玩累了,一路跑回家,进了院子,喊母亲,见她在灶台做饭或在家里做家务,一颗小小的心放下来。乡间寻常的日升月落,风吹草长,都令我久久流连,内心激荡。母亲微笑着,眼睛弯弯,嘴角弯弯,是欢喜的意思。那神情姿态,我总也忘不了,记了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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