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高州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案件,违法行为人李某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网民李某某日前在某视频平台发视频,配发文字:“大仁庙不是查车,抢车”。视频在网络流传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我局立即对此展开侦查。经过核查,事实是8月3日我局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在行动中,执勤警力看到不远处一老伯骑摩托车不慎跌倒,便上前查看。李某某所发视频与事实不符。 经查,李某某供述:其于12月3日20时许,在某视频平台浏览时,刷到一老伯翻车倒地的视频。为博取流量,吸引网民关注,李某某便下载该视频,在未经核实视频内容的情况下,主观臆断进行配文发布。李某某发布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高州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恶意制造散布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请广大网民文明上网,客观判断,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清朗和谐的网络环境,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以及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我市公安机关抽调警力,从2023年12月1日起对全市各镇(街)、重点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严查严处酒醉驾、“三超一疲劳”,农用车、面包车、网约车、旅游包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和农村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请各位市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在交通出行中自觉做到:不酒后驾驶,驾乘汽车前后排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不超员,在道路行驶要靠右行,不逆行,不冲闯红灯,不随意变道和横穿公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编辑 / 黎强 周杰 初审 / 陈建郁 终审 / 甘志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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